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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工伤的问题

来信时间:

2023-11-22

来信人:

***

来信内容:

刘女士反映其父亲在公平镇铜锣坪煤矿煤业公司务工,其父亲4月20日左右务工时弄伤了手,现10月5日晚上其父亲在下班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现想了解一年内出现不同2种工伤事故是否只能选择一个工伤进行报销。请相关部门给予解答。

答复:

尊敬的刘女士:您好!您在耒阳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映“其父亲在公平镇铜锣坪煤矿煤业公司务工,其父亲4月20日左右务工时弄伤了手,现10月5日晚上其父亲在下班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现想了解一年内出现不同2种工伤事故是否只能选择一个工伤进行报销。”问题的事项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条规定: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期间多次发生工伤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第三十七条规定领取相关待遇时,按照其在同一用人单位发生工伤的最高伤残级别,计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您父亲的问题与文件内容相符,其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按最高伤残级别计发。11月22日下午17:02分通过您的电话联系您并告知处理结果,您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最后,感谢您对耒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关心与支持!


答复部门:

耒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答复时间:

2023-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