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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医保退费的问题

来信时间:

2024-05-06

来信人:

***

来信内容:

市民反映其父亲于2023年12月6日购买了耒阳市2024年度农合医保,2023年12月20几号过世,现咨询是否可以退还费用,请相关单位帮助解答。

答复:

曹女士:您好!关于您在耒阳市12345热线反映的事项已收悉,办理情况为:医保局工作人员于2024年5月7日16时57分通过电话联系告知您,未到待遇享受期死亡人员需提供缴费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明申请退费理由,联系方式);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退费受领人银行卡复印件,或存折复印件(注明湖南省内银行卡号,开户行,手机号码)相关资料到政务中心税务服务大厅办理并打印社会保险费退费申请表到医保服务大厅15号窗口办理退费。您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对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理解!再次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并真诚接受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对我局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答复部门:

耒阳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时间:

2024-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