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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网耒阳市供电公司优化营商环境降低企业办电成本措施

1.自2020年2月7日起结束时间另行通知),电力客户申请暂停、减容、暂停恢复、减容恢复,不受“暂停用电时间不得小于15天”、“基本电费计收方式选定后3个月内保持不变”等限制,客户可以在当月(期)申请下一个月(下一个计费周期)的计费方式;对因抗击疫情需要扩大产能的用电企业,如选择按合同最大需量方式结算基本电费,超过合同约定最大需量105%的部分按实收取,不加倍收取基本电费;对因疫情防控需要新建、扩建的医疗场所用电,免收高可靠性供电费。

2.自2020年2月1日起结束时间另行通知),对除高耗能行业用户外的,现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电价、大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含已参与市场交易客户)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进行电费结算。

其中:高耗能行业指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注释第22条明确的: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2018版《国民经济行业用电分类》已调整为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等六大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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