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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耒阳市“转型之光” 摄影大赛活动方案
本届市委、政府领导班子上任伊始便提出 “五年五十亿、五年进百强”目标,五年来,我市紧紧围绕“调结构、促转型、惠民生、保稳定” 的工作思路,坚持不断解放思想,用新理念谋划新发展,用新思路推动新工作,用新方法破解新难题,致力建设“实力耒阳、生态耒阳、开放耒阳、幸福耒阳”, 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实力重返湖南省县市区域第一方阵。为充分展示我市经济转型发展建设所取得的新成就、优美的自然风光、“千年古县” 的历史文化传承和城乡建设新貌等,由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总工会联合主办,市摄影家协会承办的耒阳市“转型之光” 摄影大赛,热诚欢迎广大摄影工作者和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一、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 耒阳市总工会 耒阳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承办单位:耒阳市摄影家协会
2.大赛组委会
组 长:刘华文 市委常委、组织部长、统战部长
副组长:雷德芽 市政府党组成员、市经济开发区党工
委书记
谷文仕 市政府党组成员、市经济开发区管委
会主任
罗育锋 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县级干部、市总
工会主席、党组书记
成 员:谢志成 市总工会党组副书记、副主席
罗育辉 市经济开发区机关工会主席
贺振华 市总工会办公室主任
曾启武 市摄影家协会主席
李振波 市摄影家协会常务副主席
大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市委北栋908室),谢志成同志任主任,罗育辉、贺振华同志任副主任。
二、大赛主题
大赛主要征集反映耒阳市域内经济转型发展相关的摄影作品,可以是平台建设、城乡新貌、旅游风光等;重点是突出劳动人民在为市域经济转型过程中辛勤劳作的画面。
三、征稿时间
2016年6月20日-2016年9月10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2016年9月11日—2016年9月17日(专家评定,网上公示)
2016年9月18日—9月30日(制作16块展板,摄影画册,颁奖,国庆期间在发明家广场、神农广场、五一广场展岀)
四、征稿内容
1、参赛作品必须拍摄于耒阳境内(含欧阳海灌区大坝),反映建设“实力耒阳、生态耒阳、开放耒阳、幸福耒阳”的摄影作品。
2、本次大展分经济转型类、风光人文类两个类别。
3、作品内容应积极向上、品格高尚、内涵丰富,不能违反社会公德良俗。
五、奖项设置
1、一等奖2件(经济转型类、风光人文类各1件),奖金2000元/件 证书
2、二等奖4件(经济转型类、风光人文类各2件),奖金1000元/件 证书
3、三等奖6件(经济转型类、风光人文类各3件),奖金600元/件 证书
4、优秀奖60件,奖金200元/件 证书
六、征稿细则
1、市内外所有摄影家协会会员和摄影爱好者均可参加。本次大赛不收参赛费,不退稿,鼓励新作;作品原则上是2012年1月1日之后创作的(组照除外)。
2、投稿作品数量、风格、体裁不限,单幅、组照(组照限4—8张,每幅/组作品为“1件”)不限,彩色黑白均可。
3、本次大赛采用电子文档投稿方式,电子文档为JPEG格式,作品长边不得少于1920像素,文件大小不得少于4mb;电子文档文件夹名称格式为:“转型之光” 和作者姓名,文件夹内每幅作品名称格式为:作品标题+作者姓名+拍摄时间、地点+组照编号(仅限组照)+电话号码;投稿邮箱为:wwwIYSYXh@126.com。联系人:李振波13974747856,罗育辉15200588168,贺振华13348649988。
4、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图像的作品(照片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作合成、添加或删减画面元素的图片、大幅度或局部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不得后期对作品加画框,不得在作品上出现与任何本次大展无关的信息,否则视为无效作品。
5、参赛作品所涉及的肖像权、名誉杈、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法律责任,均由参赛作者本人承担。凡已在县级以上(含县级)摄影家协会主办、承办、协办的赛事中获奖的作品谢绝参赛,对不符合规定的作品不予参评。
6、所有投稿作品,大赛主、承办方有权用于以宣传为目的的发布、展览、印刷、出版、媒体等使用,不再另付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7、等级奖作者不得重复。凡投稿参加本次摄影大赛者,均视为认可以上征稿规定。
8、入围作品将在“耒阳摄影协会”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加评选;已评选的,将予取消;承办单位有权收回其作品奖金、荣誉证书,并将在有关媒体和协会网站上通报。
9、本次摄影大赛组委会对本大赛征稿启事具有最终解释权。
主办单位:耒阳市总工会 耒阳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承办单位:耒阳市摄影家协会
2016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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