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府门户网 ·湖南省政府门户网 ·衡阳市政府门户网 ·耒阳市政府门户网

当前页面: 首页  > 耒阳市自然资源局 > 热点专题 > 不动产统一登记

不动产登记,你应该知道的那些事儿(一)

1、中央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改革的原因是什么?

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对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财产权,夯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础具有重要作用。2007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确立了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2013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明确,20134月底前完成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土地登记职责整合;2015年国务院颁布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正式实施,标志我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正式建立。

2、什么是“不动产”和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是指依自然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可移动的财产,如土地、房屋、探矿权、采矿权等土地定着物、与土地尚未脱离的土地生成物、因自然或者人力添附于土地并且不能分离的其他物。不动产登记又称为不动产物权登记,是权利人申请国家职能部门将有关申请人的不动产物权的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予以公示的活动。

3、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职责是什么?

不动产统一登记,是将分散在国土、房产、农业、林业、畜牧水产等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能整合到一个部门,对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滩涂等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登记在五年过度期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各地国土资源部门为本地区不动产登记机构。

4、我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什么时候开始?

我市201510月启动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改革。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下发了《耒阳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市国土资源局装修了标准化登记窗口,完成了人员培训和系统平台建设。预计9月初我市可正式颁发首本不动产登记证书。

5、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不动产登记遵循国务院确定的登记机构、登记簙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精神,主要遵循四条原则。一是整合职责。明确一个部门负责登记,并对机构设置、簙册管理、基本程序、信息共享与保护提出统一要求。二是物权稳定。注重稳定连续、保护权利,明确已经发放的权属证书继续有效,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三是方便群众。逐步实现一个窗口对外,并简化程序,减少群众负担。四是严格管理。重点规范登记行为,强化政府责任,提高登记质量,增强不动产登记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公信力。

耒阳市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