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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社区工作人员聘用管理的通知

中共蔡子池街道工作委员会

关于规范社区工作人员聘用管理的通知

 

各社区、处属企业党(总)支部:

为进一步规范我街道社区工作人员聘用管理,建立健全社区工作人员监督管理机制,推进社区工作人员聘用管理科学化、制度化,切实加强社区干部队伍建设,经街道党工委、行政研究同意,就规范社区工作人员聘用管理制定相关办法,现通知如下:

一、聘用岗位、范围、人数及享受待遇

各社区根据需要,可适当聘用部分人员从事社区事务管理工作。一是从现有社区工作者中聘用社区“两委”后备成员,聘用者享受社区居委委员政治、经济待遇,表现优异者,且符合相关规定的,可在社区“两委”换届选举中优先提名为社区“两委”候选人。每个社区聘用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人,如果社区“两委”成员不足9人的,聘用人数不超过3人。二是面向社会聘用社区工作者,聘用者的政治、政济待遇与现任社区工作者的相同。聘用人数由各社区根据工作需要及集体经济状况等因素自定,但原则上各社区工作者总人数不能超过2017年11月6日现有在职社区工作者人数(含请长假人员)。因某项中心工作而临时聘用的工作人员,不在此人数限制范围内。

二、聘用条件

 (一)选拔聘用社区“两委”后备成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

1、德才兼备、群众公认、处事公正、全心全意为人民办事、具有一定管理能力的优秀人才;

2、具有大专以上文化;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

4、具备适应岗位需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一定的口头和文字表达能力,能够熟练操作电脑;

6、在社区工作至少2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作为社区“两委”后备成员聘用人选:

1、被判过刑以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正在被立案侦查的或违反党纪被立案审查的;

2、受党纪处分和组织处理影响期限未满的;

3、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搞封建迷信,组织或参与聚众赌博和地下六合彩,涉黑涉恶,涉枪涉爆,涉黄涉毒,有利用宗族、宗派势力干扰社区正常工作行为的;

4、煽动、组织或参与非法上访的;

5、截留惠民政策资金、侵占社区集体财产、拖欠社区集体租金的;

6、近三年内有一年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

7、有其他不宜聘用为社区“两委”后备成员的情形。

 (二)选拔聘用社区工作者应当具备下列资格:

1、德才兼备、群众公认、处事公正、全心全意为人民办事、具有一定管理能力的优秀人才;

2、具有大专以上文化;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

4、具备适应岗位需求的身体条件,能够熟练操作电脑;

5、具有一定的口头和文字表达能力;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作为社区工作者聘用人选:

1、被判过刑以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正在被立案侦查的或违反党纪被立案审查的;

2、受党纪处分和组织处理影响期限未满的;

3、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搞封建迷信,组织或参与聚众赌博和地下六合彩,涉黑涉恶,涉枪涉爆,涉黄涉毒,有利用宗族、宗派势力干扰社区正常工作行为的;

4、煽动、组织或参与非法上访的;

5、截留惠民政策资金、侵占社区集体财产、拖欠社区集体租金的;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按照有关规定不能聘用的;

7、近三年内有一年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

8、有其他不宜聘用为社区工作者的情形。

三、聘用程序

(一)选拔聘用社区“两委”后备成员的程序

1、社区党(总)支部推荐

各社区召开党(总)支部委员会议,根据聘用条件,研究确定聘用推荐人选,以书面形式上报街道党工委。

2、党工委组织考察

街道党工委安排考察组对各社区上报的推荐人选进行考察,采取实地考察及部门联审方式协同进行。实地考察要深入社区一线对推荐人选的现实表现,进行细致的考察了解。部门联审是指组织纪检、组织、民政、公安、计生、财税等部门进行联合审查。考察结束后,考察组要撰写具有结论性的考察报告。

3党工委审批

街道党工委召开会议,对各社区推荐人选进行讨论审批,对研究通过的人选下发聘用通知,上岗试用。

(二)选拔聘用社区工作者的程序

1社区党(总)支部申请

各社区召开党(总)支部委员会议,根据实际,研究确定聘用人数,以书面形式上报街道党工委。

  2、党工委审核

街道党工委召开会议,对各社区拟聘用人数进行讨论研究,并下发回复。

3、社区党(总)支部组织聘用

各社区党(总)支部对照社区工作者的聘用条件,按照初选、考察、试用、签订合同等程序,自行组织招聘工作。

4、向党工委备案

  各社区党组织在确定聘用人选后,须及时向街道党工委上报备案,备案内容包括:聘用人选的基本情况、简历、现实表现、考察情况、党(总)支委会研究讨论等内容。

  四、工作要求

1、对聘用的社区“两委”后备成员及社区工作者,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聘用;不胜任现职的,不再聘用。

2、建立社区“两委”后备成员及社区工作者聘用资料档案。街道组织办及各社区要将各环节形成的资料归档立卷备查。

3、严肃工作纪律。聘用社区“两委”后备成员及社区工作者,应当严格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未按程序聘用社区“两委”后备成员及社区工作者的,责令解聘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

4、各处属企业在招聘工作人员之前,必须请示党工委,党工委同意后,方可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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