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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和圩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和圩乡网络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制度》的通知
大政发〔2024〕44号
大和圩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大和圩乡网络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制度》的通知
各村、乡属各单位:
《大和圩乡网络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制度》已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大和圩乡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0日
大和圩乡网络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制度
一、总则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为加强对网络意识形态的分析、研判和管理,确保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的安全稳定,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目标
明确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基本要求和规范,提升分析研判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加强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潜在风险,确保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中贯彻党的方针政策。
三、工作主体
成立以乡党委书记为政委、驻村领导为副组长、派出所所长、司法所所长、各村支书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总体规划、决策及重要事项的审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宣传委员兼任办公室主任,乡党政办、党建办人员为办公室成员。
专门机构:负责具体的分析研判工作,收集信息、整理数据、撰写报告。
各村、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能,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配合专门机构提供必要的数据和信息。
四、操作流程
信息收集:通过媒体监测、网络舆情监测平台、社交媒体、网民反馈等多渠道收集网络意识形态相关信息,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初步筛选,判断其重要性和真实性。
分析研判:运用数据分析工具,结合定性分析,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深入分析,定期召开网络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议,讨论研判结果。
报告撰写:形成的研判报告内容应包括分析背景、研判结果、风险评估及应对建议,报告需经领导小组审核通过。
风险应对:针对研判出的问题,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主体和处理流程,及时有效地应对网络意识形态风险。
五、监督与评估
定期检查:定期对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工作落实情况。
反馈机制:建立信息反馈机制,鼓励员工和网民对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效果评估:每年对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全面评估,总结经验教训,根据评估结果,及时修订和完善本制度。
六、责任追究
对未按照制度要求履行责任,导致出现网络意识形态问题或造成不良影响的部门和个人,依据相关规定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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