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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耒阳市东湖圩镇农房和村庄建设及规范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内容。为持续改善人居环境,全面打造特色风貌、干净整洁、清新秀美的美丽乡村,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湖南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湖南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工作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把美丽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开展我镇农房和村庄建设及规范提升三年专项行动,严格规范农村新建房,逐步改造提升建成房,全面整治拆除废旧房。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树立"我的家乡我建设"的自觉性。统筹推进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切底改变我镇农村"有新房无新村、有新村无新貌"现状,助力建设"五个耒阳"。
二、工作目标
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以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通过全面整治拆除行动,农村私搭乱建、乱堆乱放现状得到全面整治,废弃的空心湾全面拆除,危旧杂房、旱厕全面清理。农村新建房全部达到"三白一灰一坡顶"的外观风貌和安全质量要求,展现乡村风味,杜绝新建设农房与村庄规划和农村住房建设图集编制不一致,对大量已建成的平顶裸房要逐步通过改造提升效果达到"三白一灰一坡顶"。全面宣传发动,突出群众主体,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强化基层党组织引领,建立工作推动机制,明确年度目标任务,夯实各级工作责任。到2025年底,我镇农村"一边是欧洲一边是非洲"和"视觉贫困"现象不复存在,干净、整洁、靓丽的新农村形象呈现在全镇人民面前,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面提升。
三、基本原则
(一)依规建设、依法行政原则。认真执行《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印发的《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意见的通知》《湖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湖南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湖南省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衡阳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耒阳市村庄规划》等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建设农房和拆除农村废旧房屋。
(二)政府引导、群众主体原则。我镇加强宣传发动、现场指导和规划引导,发动群众积极主动按照政府的规划引导,自主依规依程序建房和建成房规范改造提升,自主或委托村委会(理事会)拆除废旧房屋。
(三)群众自筹、政府奖补原则。农户新建房选址要符合耕地保护等农村宅基地审批政策,建筑结构和外观风貌要符合"三白一灰一坡顶"。农户建成房要按照"三白一灰一坡顶"要求进行改造提升。农户的废旧房自行或委托有关施工单位清理和拆除。新建房与建成房改造提升由农户自筹资金自主建设(改造),符合要求的由市财政适当予以奖补。
(四)分步实施、全域覆盖原则。专项行动共分三年度实施,先国省市乡村主干道沿线、示范村,再向湾村延伸,最后实现全覆盖。突出拆旧房,规范改老房,严控建新房。制定分年度目标任务清单,按季度量化和考核完成情况。用三年时间实现全镇农村农房全部得到规范提升。
四、工作内容及步骤
(一)工作内容
1.拆除农村废旧房
拆除范围。房屋主体或承重墙已经全部倒塌剩余的残垣断壁、屋顶塌陷倾斜,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住房或棚房;零星分布、连续三年以上时间未使用简易建设的农业生产管理废弃用房;易地搬迁后的旧房;已建新房入住,不符合"一户一宅"政策的老旧住房;危旧房改造中建了新房并签订了拆除旧房协议,或作出了建新拆旧书面承诺的老住房;各类废弃的猪牛圈、旱厕、空心湾等;鉴定结果为D级的农村非经营性自建房。对中国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村和传承文化的祠堂或其它保护性建筑,进行修缮修护。
拆除标准。村(居)委员会要重点开展拆旧房专项行动,对农村大量存在的废旧房依法全面进行拆除,各村(居)委员会要以自然湾村为单元实行整湾推进。组织村组干部逐组逐湾进行摸底,界定拆除范围并标识"拆",且造册登记,与房屋产权所有人宣传沟通,做好工作。乡村两级发动村民自行拆除或由村委会经与房屋所有人沟通后统一组织拆除。拆除时要对旧房拆除前后同一位置(参考物)拍照留影,与所属农户相对应进行编码标识,建立档册。拆除后要把建筑垃圾清运处理形成空地。对符合"一户一宅"老旧住房进行拆除后,宅地基明确由原房屋所有人使用,对不符合"一户一宅"的,宅基地由村集体收回。拆除后所形成的空地可绿化、可留作宅基地、可开垦耕地。鼓励村民在房前屋后和湾村公共空坪地建设小花园、小菜园、小果园、小公园,建设绿色生态湾村。
拆除费用。已通过政府财政支持进行卫生厕所户改或自建卫生厕所,又同时保留原来旱厕的,村(居)委员会要责令农户自行拆除旱厕或出资委托村委会拆除,未进行卫生厕所户改仍在使用旱厕的要尽快纳入政府的户改厕范围,待改后进行拆除,政府不再进行拆除费用奖补;危房改造建新房的,易地搬迁后的危旧房要按照"一户一宅、建新拆旧"原则予以拆除,不再奖补拆除费用;其它上述拆除范围内的旧房拆除费用,由乡村两级组织农户自筹、社会筹资,拆除达到标准后乡镇提出验收申请,市拆旧房行动专班组织现场验收认定,市财政按100元/间标准奖补给乡镇用于施工费用。
2.改造提升建成房
改造提升范围。对于年代较新、结构完整、质量良好而没有达到"三白一灰一坡顶"的现有建成房,明确对其风貌提升改造的适用方案和技术手段。加大专项行动的宣传动员,明晰建成房风貌改造的总体要求、相关程序。按照国省市乡主干道沿线、示范村、旅游景点村先行试点、再多点示范、然后连点连线成片、最后全域覆盖的步骤,分年度、分阶段、分区域制定工作任务清单,积极开展"三白一灰一坡顶"改造提升。
实施方式和奖补。各村(居)委员会负责辖区内农房风貌改造的组织实施。为保证风貌改造效果统一和实施进度,可采用两种改造提升方式:一是以自然湾村为单位,由每户农户自主施工进行改造提升,相关职能部门和乡村两级进行指导,待湾村内所有农户完工后,由市工作组验收合格后根据标准予以适当奖补到户。二是以区域成片(线)为单元,由各村(居)委员会组织召开湾村理事会,通过"一事一议"由农户委托理事会统一筹资、统一组织施工,东湖圩镇、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并按提供的风貌图集设计和管控要求逐户验收。"三白一灰一坡顶"改造提升符全国家有关要求的由县级部门审定,市财政按白面墙面积予以20元/㎡奖补。
3.规范农村新建房
坚持规划引导。坚持规划导向,明确农村新建房建设方案及验收标准,除选址要符合耕地保护等农村宅基地审批政策外,建筑结构和外观风貌要符合"三白一灰一坡顶"等建筑风貌控制要求,或按照"衡阳市农村住房设计通用图集"进行建设,强化规划管控,确保无违规建房和"裸房"。
严格手续审批。严格新建房审批程序和风貌质量管控要求。为确保房屋质量安全和风貌,新建房户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时要向乡、村签订承诺书。东湖圩镇在审批时,要严格把关,并实行谁审核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确保按要求建设。
加强施工监管。相关职能部门和东湖圩镇要加强对承建单位资质和建筑工匠的资格把关,要求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加强建筑工匠的培训指导、登记备案和施工监管。相关职能部门和东湖圩镇、村要进行全过程监管,发现不符合"三白一灰一坡顶"建设和建筑质量要求的,或未按照"衡阳市农村住房设计通用图集"建设的,要责令业主、施工单位和工匠立即整改,对不符合要求的,要对承建单位或工匠采取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格证书或其它处理措施。
(二)工作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2023年3月15日至2023年3月28日)
镇村召开动员会,广泛开展屋场恳谈会,深入农户面对面讲解,充分发挥"湾村明白人"宣传作用,利用党政门户网、电视台、手机、广播电台、"村村响"等平台,宣传乡村屋场建设及规范提升专项行动相关政策、重要意义和法律法规。东湖圩镇及各村(居)委员会在辖区内圩场集市和村庄入口及村组人口密集处悬挂横幅、制作墙体广告,发放倡议书一封信,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调查摸底阶段(2023年3月15日至2023年4月15日)
东湖圩镇分村组进行地毯式摸底,建立台账,将摸底结果在各村组公示,分年度制订任务清单。各村(居)委员会既要利用过去自建房排查成果建立建成房改造提升台帐,又要进村入户实地摸底建立拆旧房台账(同时拍照留存)。摸底台账要全面准确、账实相符,严禁虚报、漏报。市工作专班组根据乡镇上报数进行30%的随机抽查核对,对账实不符的要进行通报约谈。各村(居)委员会根据上报台账数据进行统筹安排、明确任务,挂图作战。
3.推进实施阶段(2023年4月15日至2025年12月底)
2023年度建成房改造提升重点打造示范村、示范乡镇、旅游景点、国省市乡主干道沿线房屋的改造提升,首先以泉山村、金枣坪村为示范点,再以点带面。2023年拆旧房工作任务应占三年总任务的一半以上,分三个季度完成,每季度至少完成全年任务数的30%,并在12月底前全面完成。市专项行动工作组及行动专班负责按季度进行督查通报,按整湾村组织验收。(改造提升标准见附件2)
2024—2025年工作任务:向湾村屋场延伸,按年度完成任务,确保全镇农村所有屋场全面得到提升,所有废旧房全部拆除,新建房全部达到规范标准。
4.总结考评阶段(2023-2025年每年12月)
按年度总结农村废旧房屋拆除工作及"三白一灰一坡顶"改造提升工作成绩和存在的问题,抓好查漏补缺和整改工作,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推介典型。实行年度专项考核,开展表彰和评优活动。
五、强化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耒阳市东湖圩镇党委书记雷忠喜为政委、镇长陈寿明任组长,副书记何孟强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党政领导为副组长,财政所、派出所、自然资源所、执法中队、农业中心、各村(居)支书为成员的耒阳市东湖圩镇农房建设及规范提升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立专项行动指挥部。指挥部承担日常性工作,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各村(居)委会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和制定阶段性工作计划,负责开展日常监督考核和向镇党委、镇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负责组织验收、拨付奖补资金以及收集整理工作资料。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村(居)委会要把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做到责任到组、到岗位、到人员;各村(居)委会要结合自身实际,分解任务、细化措施、落实责任,把工作分解到各村组,按阶段落实进度任务,开展比进度、比效果的调度通报,做到层层有人抓、环环有人管。我镇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既要大力争取国、省、衡阳市相关资金支持,更要加强宣传引导,发动群众自筹,争取社会力量支助。财政部门按奖补标准安排专项资金预算,确保工作推进所需经费。
(三)严格督查考核。由我镇纪委牵头,组织对全镇农村废旧房屋拆除及"三白一灰一坡顶"改造提升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并将该项工作纳入2023年度各村(居)委会绩效考核,实行季度考核排名和通报,对成绩突出、效果明显的村(居)委会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措施不力、未尽职责的要追究问责。指挥部负责农村废旧房屋拆除及"三白一灰一坡顶"改造提升工作日常调度,按"周调度、月总结、季考核"考核制度,对各村(居)委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以简报形式将工作情况向耒阳市东湖圩镇农房建设及规范提升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及时报告。
附件:1.耒阳市乡村屋场建设及规范提升专项行动任务摸底表
2.外墙抹灰验收标准及技术要求
附件1
耒阳市农房建设及规范提升专项行动
任务摸底表
乡镇(街道)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村名 | 组别 | 户 主 姓 名 | 联系 电话 | 拆旧摸底数 | 备注 | |||
住房 | 杂房 | |||||||
间 | 平方 | 间 | 平方 | |||||
备注:摸底数要同时登记房屋的间数和面积。
附件2
外墙抹灰验收标准及技术要求
1、抹灰工程开始前必须将墙体上孔洞全部采用膨胀胶封闭,确保无遗漏。
2、清理面层上残留杂物,且清水冲刷干净。
3、墙面抹灰前找平,粘贴灰饼。
4、每层抹灰厚度不得大于10mm,局部厚度大于30mm时必须采取加强措施。严禁一次成型。
5、外墙挑檐、阳台窗台及窗楣部位需作出排水坡度。下面沿外侧作出滴水线,规格宽25mm厚10-15mm。粉刷时应保证横平竖直,规格一致。
6、施工顺序:墙面清理--浇水湿润--机械喷浆--抹灰找平--成品养护--满刮防水腻子--刷乳胶漆
7、验收标准。
序号 | 检测项目 | 允许偏差mm | 检测方式 |
1 | 垂直度 | 3 | 检测尺 |
2 | 平整度 | 3 | 检测尺 |
3 | 阴阳角 | 2 | 方尺 |
4 | 房间方正、对角线 | 15 | 拉尺检查 |
5 | 门窗洞口对角线 | 5 | 拉尺检查 |
6 | 门窗侧面垂直 | 3 | 靠尺检查 |
注:不得有空鼓、裂缝、脱皮、无强度现象。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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