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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东湖圩镇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各成员单位:
《东湖圩镇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党政联系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东湖圩镇人民政府
2024年6月3日
东湖圩镇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安全隐患
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加强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4〕19号)及省、衡阳市、耒阳市有关通知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创新驱动、齐抓共管,全面提升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销售、使用、停放、充电等各环节安全水平。2024年开展集中整治,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压减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安全事故,坚决杜绝较大火灾事故;2025年巩固提升整治成效,降低存量风险,严控增量风险,推进落实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建立完善长效机制。
二、整治重点
(一)着力解决设施不足、违规停放充电问题
1.推进既有小区增设设施。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镇、村在2024年6月底前明确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停放充电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提示、防火巡查等工作。推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标准建设停放充电设施,提倡"满电回家"。(应急办、党政办)
2. 严查违规停放充电行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加强检查,依法对"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等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开展执法查处、检查劝阻和宣传提示。贯彻落实《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积极委托乡镇(街道)行使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违规停放充电执法事项。对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的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应及时予以纠治。(应急办、各村居)
(二)着力解决非法改装屡禁不止问题
1.严查非法改装。对经营网点和维修店铺开展经常性检查,依法从严整治擅自改装原厂电气配件、拆改限速、外设蓄电池托架、改造蓄电池槽盒、更换大容量蓄电池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违规回收、二次组装加工蓄电池的黑作坊,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024年8月底前整治一批并持续推进。(市场监管所、东湖综合行政执法中队、派出所)
2.加强路面执法。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提高识别取证能力,依法查处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未按规定登记上牌上路行驶、逆行、超速,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等违法违规行为,2025年底前完成。结合实际,对突出违法行为、多次违法人员以及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开展专项治理,保持严管态势。(分管交通领导、东湖综合行政执法中队、派出所)
(三)着力解决违法违规生产销售问题
1.强化生产企业质量管控。摸清我镇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蓄电池、充电器销售企业底数,逐一严格审查生产资质,2024年10月底前完成。2024年底前取得阶段性进展并持续推进。(市场监管所)
2.加强销售企业监督管理。督促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蓄电池、充电器销售企业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严格核查产品合格证明、强制性产品认证等信息,电动自行车整车不得与蓄电池拆分销售,2024年8月底前完成。持续开展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凡发现销售不符合法规标准的,责令停止销售并依法实施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2024年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市场监管所)
3.严惩制假售假行为。对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加强行刑衔接,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斩断非法生产、销售网络链条,2024年底前取得阶段性进展并持续推进。(派出所、市场监管所、东湖综合行政执法中队)
(四)着力解决溯源追责力度不够问题
1.严格事故全链条溯源追责。建立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亡人事故责任倒查机制,有关部门将销售、改装、停放、充电等各环节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及时移交并配合公安、消防等部门开展调查,必要时开展联合执法,造成重大影响的依法追责。整治期间发生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亡人火灾事故的一律提级调查。(应急办、派出所、市场监管所)
2.实施违法行为联合惩戒。市场监管、公安机关对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蓄电池的企业,违规回收、二次组装加工蓄电池的企业,违规提供改装服务及部件的企业按照规定进行曝光。(市场监管所、派出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成立镇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党委书记雷忠喜任政委,镇长陈寿明任组长,人大主席李武任常务副组长,饶蛟初、曹忠华、王集能、郑德庚、张紫莺、黄微微、谭政任副组长,成员为资柱庭、夏春晖、邓高国、曹涛、罗刚、罗琼、曹健、陈祥云、各村(居)支书。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应急办,负责统筹协调专项整治工作。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分工抓好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
(二)强化宣传教育。加强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停放充电安全宣传提示、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和废蓄电池规范回收利用宣传,发挥"小手拉大手"宣传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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