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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市镇2023年发展粮食生产工作规划






大政发〔202334



大市镇2023年发展粮食生产工作规划


各村(居)委会、镇属相关部门单位

为切实抓好粮食生产,稳固农业生产基本盘,确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现制定了大市镇2023年发展粮食生产工作规划,请认真遵照执行。




大市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9






大市镇2023年发展粮食生产工作规划


为切实抓好粮食生产,稳固农业生产基本盘,确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现就我镇2023年粮食生产工作提出以下工作规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中央、省委、衡阳市委、耒阳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决完成2023年粮食生产目标任务,牢牢扛稳粮食安全政治责任,严守粮食安全工作底线。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推动我粮食生产稳步发展,确保粮食生产"稳面积、稳产量"目标实现,巩固提升产粮大、全粮食生产先进乡镇一等奖地位

二、目标任务

2023年粮食总播种面积6.97万亩,总产3.05万吨以上。其中水稻播种面积5.8万亩(早稻2.09万亩、中稻1.42万亩、晚稻2.29万亩);大豆面积0.1万亩,其他旱杂粮面积0.25万亩。培养适度规模大户74户以上,规模种植面积达1.6万亩以上。加强技术服务,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85%以上,化肥减量1%以上,农药减量1%以上,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40%以上。扶持一批种粮大户自主品牌,加大投入提高农民种田经济效益600元/亩以上。

三、主要措施

1.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各村(社区)要把思想统一到粮食生产决策部署上来,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党政同责责任制,建立健全常态化粮食生产工作机制。镇里成立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第一副组长组长的高规格粮食生产领导小组。认真研究部署粮食生产工作,真正把粮食生产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制定粮食工作计划,建立目标责任和考核机制。严格实行联点领导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到户,农技人员包技术服务的粮食生产责任制。加强考核与督查,严格兑现奖惩。

2.强农惠农,实施政策支持行动。严格惠农补贴发放程序,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政策落实不走样,惠农支持不缩水。加强财政支持力度,镇财政安排100万元用于粮食生产发展资金。主要用于集中育秧、治理耕地抛荒、耕地质量提升、办点示范、购买种子、农药、肥料、农机购机补贴、种粮大户奖励、表彰先进村和先进个人、粮食生产督查等,提高种粮效益,提高全镇种粮积极性。

3.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种粮氛围。宣传"三农"政策和粮食生产政策和措施,宣传中央、省、衡阳市和耒阳市关于粮食生产会议精神,正面引导、宣传正能量,动员各力量,形成大力支持粮食生产发展的社会共识,增强种植户信心。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4. 坚决遏制耕地抛荒,严守耕地保护红线。认真贯彻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有关规定,落实耕地保护目标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严守耕地保护红线,采取"长牙齿"的严格管控措施,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贯彻落实《耒阳市遏制耕地抛荒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加大奖惩力度,杜绝出现较大面积的抛荒,坚决制止常年性耕地抛荒,全力遏制季节性抛荒,努力实现"扩双增面"和常年性耕地抛荒清零。

5.实施标准化生产,全力推进粮食产业升级。实施标准化生产。降低生产成本,增加粮食生产比较经济效益。推进粮食生产示范区建设,大力发展高档优质稻,开展粮油绿色高质高效行动。围绕加快优质粮油产业开发,着力打造一批绿色化、优质化、订单化生产基地,培育一批种植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建构一批"全过程"社会化服务体系,确保 "双季稻(早专晚优)+"轮作绿色高质高效示范面积落实,全发展高档优质稻2.5万亩。

6.积极推进土地有序流转,开展适度规模经营增效行动。要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开展适度规模经营,积极探索建立市场化的土地流转机制,鼓励和引导缺劳力、缺技术的农户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坚决制止耕地流转后非农化。要加大对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的政策扶持和社会化服务力度,引导土地向种粮能手集中,促进适度规模经营,培植种粮示范大户。

7.推行水稻生产关键技术,开展"藏粮于技"行动。突出抓好水稻生产的"早稻集中育秧、合理密植和晚稻安全齐穗"三项关键增产技术的推广普及、全程机械化和社会化服务,全面提升粮食单产水平。早稻要抓好专业化集中育秧,今年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示范(大田)面积1.69万亩。突出早稻集中育秧专业化,抓好农业机械化和早稻集中育秧两个关键环节,提高育秧质量,防止低温烂秧中晚稻要适时播种,适时移栽,合理密植,做到晚稻安全齐穗,避免和防止"寒露风",确保水稻稳产。抓好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提高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鼓励种粮经营主体购置抛秧机更新插秧机配套烘干设备,对早稻集中育秧示范推广的抛秧机等机械实施累加补贴,补齐水稻生产播栽环节机械化短板,提高抗灾能力,组织全镇17名农业技术人员进村入户指导,做到一村一名技术人员。选派技术骨干联驻点。对村村干部、育秧主体、种粮大户和科技示范户进行水稻浸种催芽、合理密植、病虫害防治、加强村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培育新品种,培训新农民,推广新技术。

8.抓好示范点建设,开展双季稻优质高产高效行动。重点抓好市级万亩双季稻绿色高质高效示范片镇要办好1个千亩双季稻优质高质高效示范点;每个村至少办好1个百亩双季稻优质高质高效示范点及每个组1个十亩示范点。办好"国调样点",突出抓好双季稻生产示范作用。高标准抓好"国调样点"的双季稻生产,强化财政保障

9.加强耕地综合利用,开展耕地、农产品质量提升行动持续开展"化肥农药减量行动",强化农药化肥经营使用监管,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不断提升畜禽粪污、秸秆等穿凿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推广水稻秸秆还田、绿肥种植、畜禽粪肥还田、增施有机肥改善土壤,培肥地力,提升耕地质量。切实做好轻度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多措并举降低含量,确保粮食质量安全。做好种植结构调整,严格管控区退出了水稻种植,正确引导严格管控区种植玉米、红薯、大豆等旱粮作物或高粱、花生、芝麻等经济作物。制定奖补政策提高农户积极性,改善高岸田、天水田等耕地基本条件发展玉米、红薯、大豆等旱杂粮作物或高粱、花生、芝麻、棉花等经济作物。因地制宜让能种粮的区域全部种上粮食,在玉米生产重点村发展大豆玉米种植,增加一季大豆生产面积,增加粮油保障供能力



附件: 1.大市镇2023年粮食生产任务表

      2.耒阳市遏制耕地抛荒五条措施




大市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29







附件1

大市镇2023年粮食生产任务表


早稻集中育秧

高档优质稻

其中水稻种植面积(亩)

大豆播种面积

联点级领导


()

()

早稻

中稻

晚稻

合 计

水田

(亩)

合 计

16900

15000

20900

14200

22900

58000

36570.7

1000


花坪村

650

533

750

750

870

2020

1602.69

50

黄安妮

长丰村

800

574

800

1115

974

2924

2089.29

50

熊洪祁

长洲村

700

574

700

1330

813

2843

2143.28

50

唐度飞

大市社区

1100

1230

1700

600

1798

4098

2398.27

50

郑小开

石江塘村

1000

820

1200

1350

1283

3833

2633.27

100

谭晓玲

排一村

1200

1230

1700

550

1690

3940

2240.2

20

梁智

集新村

1300

902

1300

780

1495

3575

2275.21

30

文三和

大桥村

800

656

1000

940

1109

3049

2049.73

50

陈清香

枫水滩村

600

492

700

905

767

2372

1672.51

100

邓志雄

泉水村

1500

1230

1700

1050

1242

3992

2992.02

20

黎丹旭

敖山村

2800

2296

3100

800

3110

7010

3910.11

130

林昌松

紫峰村

2050

1640

2300

1250

2439

5989

3689.54

100

蒋新元

芭蕉村

550

656

900

730

1021

2651

1751.92

50

周旸晖

利群村

550

615

850

200

910

1960

1110.44

50

唐华军

高塘村

550

492

650

950

735

2335

1685.12

50

伍昭文  

长溪村

300

533

650

450

720

1820

1170

50

曹娇利

石壕村

300

533

650

400

757

1807

1157.1

50

李姣

国调点

150

150

150

15

150

315



文三和

附件2


耒阳市遏制耕地抛荒五条断然措施


一、遏制耕地抛荒工作实行党政同责。各乡镇(街道)党政"一把手"为遏制耕地抛荒保障粮食生产的重要领导责任者,分管领导、驻点村的乡镇干部为遏制耕地抛荒保障粮食生产的主要领导责任者,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为遏制耕地抛荒保障粮食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应严格落实粮食生产任务,坚决制止常年性耕地抛荒,遏制季节性抛荒,双季稻适宜区要努力实现"扩双增面"和常年性耕地抛荒清零。

二、加强粮食生产台账管理。乡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应建立健全到村到户的粮食生产台账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台账,把做实台账作为落实生产任务、据实发放种粮补贴、进行粮食生产考核和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

三、积极推进土地流转。各乡镇(街道)要按照"依法、自愿、有偿、适度规模经营"的原则,在不改变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前提下,积极推进土地流转,促进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村级合作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集中,坚决制止耕地流转后"非农化"。

四、依法制止耕地抛荒。把遏制耕地抛荒作为发展粮食生产的首要工作来抓,建立遏制抛荒长效机制。对因各类开发占用农村土地2年以上未开发的土地,不得闲置弃耕;对因农民外出务工无人耕种的土地,各乡镇(街道)应做好外出务工人员的思想工作,由村委会组织人员代耕代种;对长期外出、又不愿意转包、连续2年弃耕抛荒的农户,依法由原发包单位中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由村委会实行流转。

五、严格实行责任追究。乡镇(街道)、村(居)委会辖区内分别出现1处连片常年性抛荒面积在3亩以上(含3亩)、2亩以上(含2亩)的,粮食生产任务未达到100%的,台账误差率超过2%的,给予责任单位通报批评,直接责任人、主要领导责任者、重要领导责任者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乡镇(街道)、村(居)委会辖区内分别出现2处连片常年性抛荒面积在3亩以上(含3亩)、2亩以上(含2亩)的,粮食生产任务未达到98%的,台账误差率超过4%的,给予责任单位黄牌警告,直接责任人、主要领导责任者诫勉谈话、重要领导责任者约谈;乡镇(街道)、村(居)委会辖区内分别出现3处以上(含3处)连片常年性抛荒面积在3亩以上(含3亩)、2亩以上(含2亩)的,或1处连片常年性抛荒面积在5亩以上的,粮食生产任务未达到96%的,台账误差率超过6%以上的,给予直接责任人就地免职,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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