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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广稻蔬轮流耕作、大力促进农业产业发展的实施方案

实施乡村振兴,首先是产业的振兴。为探索我镇农业产业振兴路子,我镇以市安商大会为契机,通过走出去、引进来等方式,引进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寻找成熟稳定的物流渠道。经过多次考察、洽谈、论证,我镇决定在以水稻生产为主的沿红旗港渠道线成片的肥沃农田区,实施稻蔬轮流耕作(即春夏季种植水稻,秋冬季种植蔬菜,以下简称稻蔬轮作)。让农业实现现代化、规模化、机械化、科学化、充分利用土地,避免季节性抛荒。为快速推进这项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实施稻蔬轮作的重要意义。当前农民或种粮大户对农田种植习惯一般都是一年一熟,种植早稻或中稻后,农田就基本在闲置。实施稻蔬轮作既能平衡土壤酸碱度,改善土壤结构,减轻病虫害的发生程度,抑制杂草发生程度;又能极大提高土地利用率,从而很大程度上提高农业效益。同时,发展蔬菜生产,可为当地劳动力提供家门口就业机会,增加就业收入。

二、注册成立稻蔬轮作种植公司。引进广东龙头企业,与本地大户合作,利用冬春季农田闲置时节,种植时令蔬菜。经过前期的洽谈准备,成立沃湘农业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00万。主要从事稻蔬轮作规模种植与销售。

三、开展稻蔬轮作的耕种范围。以红旗港渠道沿线水稻种植区为主,涉及船形岭村、大义圩村、兴城村、尧银村四个村共2000多亩农田。第一批选定船形岭、大义圩村的600亩。由沃湘农业有限公司根据需要与村现场确定范围,再由村组认定农田经营权属的农户,确认每一农户的农田面积及四址界线,统一绘图造册登记。

四、土地流转方式。实行两次流转。第一次流转由村委会组织召开村民会议,形成村民表决,并与农户逐个签订农田流转协议书,把农田流转到村委会。第二次流转由村委会把第一次流转的农田打捆化整流转给沃湘农业有限公司,并签订流转协议书。第一批600多亩农田通过二次流转全部归属到沃湘农业公司名下统一经营耕作。原有种粮大户在保持现有耕作面积与方式不变的条件下,改变其农田流转方向,不再是从农户手中流转,而是从沃湘农业有限公司名下反流转。

五、农田流转价格与期限。流转期原则上不超过20年,期满后优先续签。流转价格随行就市,但为确保村民的利益,规定不低于每年100元/亩价格,由沃湘农业有限公司把5年的流转费用一次性提前支付给村委会,再由村委会一次性支付给农户。当前拟定流转费用为150元/亩,其中:30元/亩作为村委会工作专项经费;

村委会对与沃湘农业公司合作的普通农户和散户分以下三种情况给予资金补贴:

1.种粮大户,如要继续承包相关农田,需按每年50元/亩价格,上缴给沃湘农业公司;

2.个体农户,自己种植水稻,则由村委会每年补贴70元/亩价格,给个体农户;

3.个体农户,自己不种植水稻,则由村委会每年补贴120元/亩价格,给个体农户。

六、稻蔬轮作交接时间及规定。种植水稻的种粮大户或散户与沃湘农业有限公司必须由我镇农业服务中心安排统一耕作时间,要科学合理划定农田交接时间。水稻种植户要在8月底交付农田给蔬菜种植公司,蔬菜种植公司要在次年的3月底交付农田给水稻种植户。彼此约束,违约方,则应负担违约损失。属种粮大户违约的,则要取消大户资格,属农户散户违约的的则收回承包权,属蔬菜种植公司违约的则终止农田流转协议。为确保能及时彼此交付农田,我镇决定由沃湘农业有限公司与大户一起组建一支农机服务队伍,对稻蔬基地进行统一耕作,实行有偿“五代替”服务,即由公司统一代替秧田播种、代替板田犂翻、代替“五一”节前插秧、代替田间施肥治虫等管理、代替收割。“五代替”有偿服务费用,均低于市场价格(耕地120元/亩、育秧机插150/亩、除草每次10元/亩、杀虫每次10元/亩、收割每次120元/亩)由农户按服务项目付费给农机队伍,农机服务队必须由我镇农业服务中心统一安排。

七、组建班子,强化领导。镇政府成立稻蔬轮作工作小组,由李慧镇长任组长,由农业分管领导、人大主席曹芳芳担任副组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谷志峰、谢中华、黄琦、周海燕、刘春平、谷小灵、罗荣华、大义圩村支村两委干部、船形岭支村两委干部为成员。工作组负责召开组民会议、测绘画农田、起草农田流转协议以及调处化解农田流转中遇到问题和矛盾。工作组要确定工作阶段性任务,制定详细的工作进度表并挂图作战,确保按时流转土地,按时将土地交付使用。大义圩村与船形岭村要高度重视,将此项目作为发展农村经济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派出专门力量,抽出专门时间,突出解决农田流转中的困难,同时要采取措施督促原有种粮大户清缴所拖欠的农户土地流转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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