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淝田镇2025年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淝田镇2025年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湖南省秸秆综合利用若干规定》以及《衡阳市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切实做好本乡镇秸秆禁烧工作,有效防治大气污染,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维护生态安全,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巡查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按照"疏堵结合、以疏为主、全面禁烧、常态监管"的原则,强化属地管理,落实主体责任,严防因秸秆露天焚烧造成的大气污染和安全事故。

(二)工作目标:实现全域、全时段秸秆禁烧,确保"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见一块黑斑";建立健全常态化、高效化的巡查监管机制,有效遏制露天焚烧秸秆(包括杂草、垃圾等)行为,持续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

二、组织领导与职责分工

(一)成立专项工作小组:

组  长     谢振军      淝田镇党委书记

第一副组长   雷秀峰     淝田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   伍  明     淝田镇人大副主席

副组长       刘洪阳      淝田镇党委委员

成  员    吴集凯     淝田镇经济和生态办公室主任

雷建新     淝田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匡志升     淝田镇派出所所长

各村负责人

专项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经济和生态办公室,由吴集凯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信息汇总、督导检查等。

(二)职责分工:

专项小组办公室:负责总体协调、方案制定、宣传引导、技术支撑(如利用无人机、视频监控等)、情况通报、考核问责。

经济和生态办公室:负责与市环保局"铁塔卫士APP"监控对接,对通报的火点进行及时处理。负责镇村两级巡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对焚烧行为进行取证和查处。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开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宣传教育,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负责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的推广和应用指导,从源头减少焚烧隐患。负责对重点区域、道路沿线的巡查管控。

派出所:负责对拒不接受管理、阻碍执行公务、引发火灾或重大污染事故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保障巡查工作秩序。

各村: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成立村级巡查队,开展日常巡逻、宣传、火点发现与扑救、情况上报等工作。村支书第一责任人,实行网格化管理,包片干部、村民组长分片包干。

三、巡查时间与范围

(一)巡查时间:

重点时段:每年夏收(约5月下旬-6月中旬)和秋收(约9月下旬-11月上旬)关键期,实行全天候、不间断巡查。

常态时段:非重点收获季节,实行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常态化巡查,尤其加强傍晚、夜间、雨前等重点易烧时段的巡查力度。

(二)巡查范围:

覆盖辖区内所有农田、林地、荒地、河道沟渠、道路沿线等可能发生露天焚烧行为的区域,确保巡查无死角、全覆盖。

四、巡查方式与内容

(一)巡查方式:

人防:组建镇村两级巡查队伍。镇机关组建六人巡查队:吴集凯任队长,成员:匡亚鹏、谢利春、李翔、何宗哲、毛嘉伟。各村组建巡查队,村级巡查队进行地面不间断巡逻;镇级巡查组进行机动巡查和督导检查。

技防:充分利用"铁塔视频监控"、无人机航拍等现代化技术手段,构建"空天地"一体化监控体系,提高巡查效率和精准度。

联防:建立区域联防联控机制,与相邻乡镇互通信息,协同巡查。建立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公众参与监督。

(二)巡查内容:

1.检查辖区内是否存在露天焚烧秸秆、杂草、垃圾等行为。

2.检查田间地头秸秆堆放、清理情况,是否存在焚烧隐患。

3.检查各级巡查人员是否在岗在位,履职尽责。

4.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知识。

5.发现火点(或烟雾)后,立即定位、扑救、取证并上报。

五、工作流程与处置机制

巡查人员或监控平台一旦发现火点或烟雾,立即通过专用微信群、电话等方式报告至工作专班办公室,说明准确位置、火势大小等情况。同时,村级巡查员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初步扑救。确保火点执照"1520"机制处置,即"1分钟发现,5分钟响应,20分钟扑灭"。

六、监督考核

建立巡查工作考核制度,对各村及巡查人员的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考核结果与绩效挂钩。

对工作认真负责、表现突出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严肃追究责任。


表:秸秆禁烧工作考核指标

考核类别

具体指标

分值权重

组织建设

领导小组设立、网格化体系建设、人员配备

10%

宣传引导

宣传资料发放、群众知晓率、会议部署情况

15%

巡查管控

巡查覆盖率、火点发现及时率

20%

处置效果

火点扑灭及时率、过火面积控制

25%

综合利用

秸秆综合利用率,还田比例、打捆离田量

20%

群众满意

群众满意度、投诉数量、纠纷事件

10%


优秀等次(90分以上):通报表扬,给予工作经费奖励,优先评优评先

良好等次(75~89分):肯定成绩,指出不足,督促改进

合格等次(60~74分):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取消评优资格

不合格等次(60分以下):全镇通报,约谈主要负责人,追究相关责任

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电话:4910889),接受群众监督,对举报属实的给予奖励。

七、保障措施

(一)宣传引导:通过广播、宣传车、横幅、标语、微信群、村民大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禁烧政策、危害后果及法律法规,做到家喻户晓。

(二)经费保障:保障巡查工作所需的车辆、器材(如灭火工具、通讯设备)、人员补助、无人机租赁或购买、监控平台运维等经费。

(三)应急准备: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和设备,组织应急扑火队伍进行培训和演练,确保关键时刻拉得出、用得上。

(四)考核问责: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各村、相关部门年度考核内容。凡是秸秆火点增加数大于全镇秸秆火点增加数平均值的及秸秆火点管控不力造成环境空气质量下降的村,对工作不力、出现大面积焚烧或造成不良影响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工作成效显著的予以表彰奖励。

八、 附则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具体事宜由工作专班办公室负责解释。各村可根据本方案,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淝田镇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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