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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镇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南政发〔2024〕23号

 

 

南京镇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安全隐患

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加强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419号)及省、衡阳市、耒阳市有关通知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创新驱动、齐抓共管,全面提升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生产、销售、使用、停放、充电、报废回收等各环节安全水平。2024年开展集中整治,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压减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安全事故,坚决杜绝较大火灾事故;2025年巩固提升整治成效,降低存量风险,严控增量风险,推进落实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建立完善长效机制。

 二、组织领导

成立南京镇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负责统筹协调专项整治工作。

      长:肖小坚  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彭小文  党委副书记、镇长

    长:罗四维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党委委员、统战委员

    党委副书记

    党委委员、副镇长

雷喜婷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资文丽  副镇长

   人大副主席

     员:“六办三中心一站”负责人,南京派出所所长、司法所所长、财政所所长、综合执法局南京中队长、驻村干部、各村党(总)支部书记。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镇应急管理办公室,由邓生屋兼任办公室负责人,任欢、欧阳勇、曹焱为办公室成员。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分工抓好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

三、整治重点

(一)着力解决违规停放充电问题应急办综合执法南京中队南京派出所加强联合检查,依法对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等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开展执法查处、检查劝阻和宣传提示贯彻落实《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各村辖区内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门厅、楼梯间等区域停放或充电的违规行为,及时采取措施制止,对拒不改正、情节严重的及时报告乡镇或公安派出所并协助处理。对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的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应及时予以纠治。

(二)着力解决道路交通安全问题。开展经常性的道路交通安全劝导执法,依法查处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未按规定登记上牌上路行驶、闯红灯、逆行、超速,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着力解决非法改装车辆问题对经营网点和维修店铺开展经常性检查,依法从严整治擅自改装原厂电气配件、拆改限速、外设蓄电池托架、改造蓄电池槽盒、更换大容量蓄电池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违规回收、二次组装加工蓄电池的黑作坊,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着力解决宣传教育不深问题加强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停放充电安全宣传提示、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和废蓄电池规范回收利用宣传,发挥小手拉大手宣传作用。

 

 

耒阳市南京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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