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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度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等级评估工作的方案

耒民发〔2015〕5号






南政发〔2022〕42号



关于做好2022年度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等级评估工作的

方  案


为进一步提高全镇特困救助供养管理服务水平,根据衡阳市民政局《关于认真执行2022年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衡民办通〔2022〕11号),耒阳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等级评估工作的通知》(耒民通〔2022〕58号)的要求,现就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等级评估工作,评估工作方案如下:

一、开展时间

2022年9月8日至10月21日

二、评估对象

全镇正在享受特困救助供养的对象(以8月份供养金发放名单为准)。

三、工作内容

(一)开展生活自理能力评估

对全镇正在享受特困救助供养的对象进行自理能力等级评估。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一般依据自主吃饭、自主穿衣、自主上下床、自主如厕、室内自主行走、自主洗澡6项指标综合评估。6项指标全部达到的,视为具备生活自理能力;有3项以下(含3项)指标不能达到的,视为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有4项以上(含4项)指标不能达到的,视为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视力、听力、言语、肢体等残疾类别的特困人员,如能熟练使用辅助器具自主完成某一项评估指标的,视为具备该项生活自理能力。智力、精神等残疾类别的特困人员,参考《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GB/T26341-2010)标准。各村要根据《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细则》(附件1),认真评估对象生活自理能力。

(二)全面复核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落实情况

通过与特困人员和照料服务人沟通了解,核实照料服务人照理护理工作落实情况。对未履行照料护理职责的服务人和无履行照料护理能力的服务人及时解除委托照料服务协议,并及时重新为救助对象安排照料服务人,签订四方照料护理协议。

(三)重新组织全面签订照料服务协议

通过检查发现已签订的照料护理协议存在较多不规范的情况;同时,考虑上次集中签订的照料服务协议即将到期,现组织重新全面签订照料服务协议,并严格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签订:

1.规范确定照料服务人。镇政府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逐人确定照料服务人,确定照料服务人时,要在充分尊重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本人意见的基础上,优先就近选择低保、低收入及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具有劳动能力的人员,也可以是特困人员亲友、邻里和村委会工作人员。集中供养对象按照照料服务人与全自理、半护理、全护理特困人员的配备比例可参照1:10、1:6、1:3执行。

2.规范签订照料服务协议。市社会救助服务中心指导镇人民政府与村民委员会(供养服务机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对象)、照料服务人签订四方照料服务协议,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特困人员,由其监护人代为签订(照料服务人的银行账号信息要通过乡镇财政所及时进行备案登记,激活账号)

(四)完善信息录入

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组织工作人员在完成生活自理能力评估并签订护理协议后,要及时进入湖南省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完成照料服务人维护工作,有人员变动的要及时更新,确保护理协议与信息录入信息一致。

(五)摸排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意愿对象

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组织工作人员、驻村干部、村民生员对辖区内特困人员进行集中摸排,对有集中供养意愿并符合集中供养条件的对象,及时按相关程序上报到市民政局社会救助服务中心,安排其入住敬老院。

四、工作步骤

1.部署阶段(2022年9月8日至9月9日)。制定工作方案,全面安排部署。将名单以村为单位制成电子档下发给各村。

2.实施阶段(2022年9月10日至9月30日)。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按照工作内容要求组织村民生员以及敬老院工作人员对现在享受特困供养的对象进行100%入户,全面核实相关情况。按照"一户一档、一村(一院)"要求做好档案资料(档案包括:①耒阳市特困供养对象生活自理能力评估档案表;②特困供养对象护理协议<含集中供养>);填写好附表3、4、5、6、7,经镇主管领导签字加盖镇人民政府公章后,所有档案资料(一份)一并上报市民政局社会救助服务中心。

3.督查阶段(2022年10月9日至10月21日)。我镇按照分片管理的原则派出工作组对各村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重点抽查照料服务人确定、协议签订、照料服务人照料护理工作落实等情况,各村上报的半失能和全失能对象要求100%入户核实。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此次开展的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相关工作是进一步规范全镇特困救助供养工作、提高特困救助供养管理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各村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全力抓好、抓实相关工作。

(二)加强宣传,做好工作。各村要加强政策宣传,特别是在入户核查中对于护理等级有疑问的对象要及时做好政策解释工作,确保杜绝闹访事件的发生。

(三)严肃纪律,落实责任。各村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和时间节点,认真组织开展工作,做到认定数据全面、真实、准确。对工作流于形式、走过场、工作推进缓慢的村,我镇将及时进行通报;对工作中造成重大失误和社会影响的,将上报相关单位进行追责。

附:

1.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细则

2.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协议

3.《耒阳市2022年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等级评估情况汇总表》

4.《耒阳市2022年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等级评估情况汇总表》

5.《耒阳市特困供养对象生活自理能力评估档案表》

6. 《耒阳市2022年分散特困供养人员生活自理能力等级评估上报汇总表  

7. 耒阳市2022年集特困供养人员生活自理能力等级评估上报汇总表

                 


    耒阳市南京镇人民政府

                                  2022年9月9日      





附件1

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细则

序号

评估指标

评估细则

是否

达标

1


自主吃饭

指经口进食,能够准确使用餐具,将食物从桌上或托盘中送入口中、咀嚼、吞咽的行为能力。

可独立完成:

①可在30分钟内自主完成进食,不需要他人监护、提示、协助;

②在不需要他人引导和协助的情况下,可以通过使用辅助工具、自助餐具完成进食,如弹性筷子、把手加粗或加长的叉(匙)等。

需要帮助或留置营养管:

①在进食过程中,需要有他人在旁监护、提示、协助,如协助剥皮、去鱼刺后将食物放在勺子上才能完成进食;

②无法独立进食必须依赖他人,或需要留置营养管、注射营养液等。

2


自主穿衣

指穿脱平常在穿的上下身衣物、鞋子等的行为能力,包括上提裤子、系扣子、拉拉链、系鞋带等动作。

可独立完成:

能够独立或在借助辅助工具的情况下完成"自主穿衣"定义中的所有行为。

需要帮助或依赖他人:

①需要部分协助才能完成穿脱,如能够自行抬脚穿过裤管,但是需要他人协助上提裤子、拉拉链等;

②能够穿脱衣物,但是不知道按照什么顺序,需要他人在一旁指导;

③"穿衣"定义中每项行为都无法独立完成,依赖他人帮助。

3


自主上下床

指完成"从床到椅子(坐便器)"来回全过程的行为能力,包括移动臀部、转身、移动、坐下等动作。

可独立完成:

能够独立或在借助辅助工具的情况下完成"自主上下床"定义中的所有行为。

需要帮助或依赖他人:

①基于安全考虑,在转移时需要他人在一旁监护或协助;

②较大程度上依赖他人搀扶或帮助;

③完全没有能力完成床椅转移的动作,全程需要他人抱或搬动。包括常年卧床,需要依赖他人帮助翻身,不发生床椅转移的对象。

4


自主如厕

指在有便意或尿意的时候,知道要去厕所或使用便盆及尿壶大小便,以及事后清洁整理的行为能力。

可独立完成:

能够独立或在借助辅助工具的情况下完成"自主如厕"定义中的所有行为。

需要帮助或依赖他人:

①有定向障碍,分不清方向,需要他人引导至厕所;

②患有轻微老年痴呆症,时常忘记有了尿意后该作出什么反应,需要他人提醒;

③需要部分协助才能完成,如腿脚不便,需要他人搀扶到厕所;需要他人帮忙冲水或整理衣裤;

④"如厕"定义中所有行为都无法自主完成,依赖他人帮助。

5


室内自主行走

指从双脚站立的状态开始,在室内连续步行45米的行为能力。

可独立完成:

能够独立或在借助辅助工具的情况下较轻松完成"自主行走"定义中的所有行为。

需要帮助或依赖他人

①由于平衡力差、过度衰弱等缘故,出于安全考虑,需他人帮助行走;

②使用助行器、拐杖等行走困难、吃力;

③依赖轮椅移动,或常年卧床无行走能力等。

6

自主洗澡

指擦拭、洗净全身的行为能力。

可独立完成:

需要或不需要准备好洗澡水,能够独立或在借助辅助工具的情况下完成"自主洗澡"定义中的所有行为。

需要帮助或依赖他人:

①出于安全考虑,在洗澡过程中需要他人在一旁监护;

②可独立完成洗澡的过程,但洗不干净;

③无法完成洗澡的过程,依赖他人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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