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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5年度耒阳市深化农村集体 “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财政所:

现将《2025年度耒阳市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

落实。

 

 

 

2025年度耒阳市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和十二届省纪委五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持续整治我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让群众可感可及,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5年度湖南省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农联〔2025〕20号)和《衡阳市农业农村局衡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5年度衡阳市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制定年度工作方案如下。

一、主要任务

按照“始终高度重视、用心用情用力,聚焦县以下这一关键环节、薄弱环节,再狠抓两年,确保取得更大成效”工作要求,重点深化整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5个方面突出问题。

(一)农村集体财务管理问题。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村级财务管理,落实《衡阳市村级财务管理质量提升行动方案》(衡农联[2024]23号)文件要求,持续整治村级私设、多设资金账户;收支管理不规范,坐收坐支;入账原始凭据不规范,白条入账、隐匿收入、公款私存、虚假列支、多报少支;不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不按时记账、结账、对账;财务审批流程不规范;会计档案保管不善;违规报账开支、财务监管不力、会计核算错误等问题。拓展整治集体资产尤其是脱贫攻坚期间国家投入形成的扶贫资产不清查、不登记、不入账,脱离农村财务管理平台监管;以垫资、合作经营等名义,故意长期拖欠或变相占用集体资金,违规购买理财产品等侵犯集体利益问题。规范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完善内控制度,整治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内控牵制不到位、监督机制不健全、离任审计缺失等问题。

(二)集体经济合同管理问题。持续整治集体资产资源处置不实、低价发包、长期发包、暗箱操作、损公肥私、虚假合同等造成集体资产资源资金流失问题,拓展整治随意决策、民主程序不履行、合同要素不全、权责不清、未签订书面合同、审核把关不严、违规签订合同、工程项目建设合同不规范等问题。

(三)村级债务管理问题。持续整治请客送礼、滥发补助等非生产性开支增加债务;以虚假债务核销不合理开支;违规清理债权、坏账、呆账处理等问题。拓展整治刚性支出过大、隐债瞒债、举债和还款决策随意、违规举债搞不切实际的建设、办公场所装修、购置非必要生产生活用品;长期挂账不还、个人和政府债务转嫁村集体;银行贷款不入账、债权长期不清收、人为放大债务额度、以集体名义担保贷款等问题。

(四)集体工程项目管理问题。持续整治违规发包村级工程、收受贿赂、暗箱操作、优亲厚友等问题。拓展整治利用工程项目套取资金、收受贿赂、优亲厚友,违规承揽和层层转包村级工程; 项目建设超预算,以虚假项目套取集体资金,未批先建;审批程序不合规、资料不齐全、无技术要求、无质量标准、偷工减料;手续不全、竣工不验收或组织验收走过场等问题。

(五)违规出借集体资金问题。拓展整治未经民主程序对外出借资金,未按期收回本金和利息,违规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人员出借资金;从银行贷款后以投资入股名义转借政府平台公司或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业新型经营主体;集体资金存入个人账户,村干部借用村集体资金长期不还、不报账;出借资金无手续、长期不清收,审批程序不规范,监管缺位错位,超出约定期限;外借资金收回后再私借、私存,不及时入账等问题。

二、实施步骤

2025年度深化整治工作分六个阶段进行。

(一)深化部署阶段(4月底前完成)。结合我市实际,全面梳理分析2024年整治情况,科学制定2025年整治工作方案,层层动员压实责任,以县为单位厘清整治成效巩固提升村、问题较为突出的重点村、问题排查数较少的薄弱村,聚焦农村集体财务管理、集体经济合同、集体债务等5类突出问题,分类建立台账,量体裁衣。

(二)问题排查阶段(6月底前完成)。扎实做好集体资产精准清查,县级统筹组织,乡村具体实施,重点清查核实权属不清的零散资产、脱贫攻坚财政扶持资金形成的资产等,相关数据录入监管平台,接受群众监督。联合市财政等对口部门开展“驻场解剖麻雀式”自查自纠,采取领导分片包干督、相关部门联合查、离任经济审计、驻村调研、大数据比对等方式,聚焦重点村、薄弱村,深挖“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逐级建立问题清单、线索清单、责任清单。灵活运用对村巡察工作成果,推动问题线索见底清零。

(三)问题整改阶段(8月底前完成)。扎实开展2024年度排查问题情况“回头看",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加强调度督促,逐一对账销号;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随机抽取一定比例,排查是否存在敷衍整改、形式整改、虚假整改等情况,挤出水分,确保整改质量。对2025年度新查摆的问题,建立台账、动态管理、立行立改、对账销号。对发现的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配合严肃查处一批损害群众利益的责任、作风和腐败问题.

(四)提升信息化监管水平阶段(10月底前完成)。依托省厅新修订的《农村财务管理平台暂行管理办法》和升级的农村财务管理平台,聚焦信息公开、预警监测、线上审批等3个方面,用好线上报账、审批、监管、分析、监测预警功能,在部分乡镇(街道)村(社区)试点运行。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和乡镇(街道)要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通平台查询服务功能,保障成员知情权;及时分析研判运用农村财务管理平台、农村产权交易平台数据,并做好全省“大数据”反腐平台和“互联网+监督”平台对接工作;用好监测指标,规范工作流程,提升监测有效性。

(五)整治验收阶段(11月底前完成)。整治期间,市纪委监委、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将联合开展专项调研,在不增加基层负担的情况下进行联合攻坚,对各乡镇(街道)“三资”深化整治工作开展实地督导,举一反三整改。省农业农村厅于11月份将开展深化“三资”整治工作验收,进行“好、中、差"绩效评估,充分运用评估成果,

(六)总结提升阶段(12月底前完成)。全面梳理年度深化整治工作情况,总结工作成效,提炼特色亮点,固化整治经验,查摆差距不足,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形成工作总结报告,于2025年12月15日前,以正式红头文件报送至市农村经营服务中心。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乡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充分认识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各财政所要根据职责职能主动做好配合工作,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密切部门联动协作,加强整治工作调度,保障专项整治工作力量,拧紧责任螺丝,防止松劲懈怠、疲劳厌战。

(二)强化科技监督。借助农村财务平台国产化改造升级契机,推动农村财务运行由事后监管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转变,问题线索查摆由人工发现向自动预警转变。市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要积极探索运用人工智能技术,因地制宜探索提高农村“三资”问题线索排查质效的措施和办法。

(三)加强日常监管。落实村级财务“双代管”、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制度,建立重大事项、重大项目乡镇(街道)审核备案制。围绕加强基层队伍建设、压实监管责任,推动构建乡镇监管在前、专业审计随后、纪检监察跟进的工作格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要求,细化实化市农业农村(农经)部门、乡镇人民政府的监管责任,建立组织管理、人员管理、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审计监督等监管责任清单。在不增加基层负担的前提下,精准实施下沉督导、明察暗访、工作调度,不搞简单粗暴和运动式“一刀切”的做法。继续加强与同级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审计等部门协调配合,用好信息通报、定期会商、问题线索移交等机制,实现监管监督同向发力.

(四)强化制度建设。聚焦薄弱环节、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清查、保管、使用、处置、公开等监管制度体系。出台农村集体资产、村级债务、财务会计制度、集体经济合同等管理办法,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济审计、登记办法、财产收益权量化办法、内控管理机制等配套政策,制定农村集体资产权属管理、财务管理、经营管理、股权管理、信息管理、指导监督等工作细则,堵塞制度漏洞。

(五)抓好村级化债。严格落实《湖南省村级债务化解专项行动方案(2024-2026年)》《衡阳市村级债务管理办法(试行)》要求,严控新债、摸清旧债,明确责任、分类处理、逐步化解,力争今年村级债务总额减少15%左右,有效管控村级债务风险。一要强化风险监测。实行村级债务风险监测预警机制,村级债务风险通过资产负债率(村级债务期末余额与村级期末资产总额的比率)体现,按风险程度从高到低分别设定为一类村、二类村、三类村,实行分类管理。村级资产负债丰≥200%或债务余额在300万元(含)以上的为一类村;村级资产负债率≥100%或债务余额在100万元到300万元之间的为二类村;村级资产负债率<100%或债务余额在100万元以下的为三类村。二要强化风险报送。做好村级债务风险分类统计和风险提示工作,并及时通报各地乡镇人民政府,对确有债务风险的村级组织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三要强化风险管理。有负债的村都应制定债务偿还计划,严格控制债务规模,确保债务安全运行,并按村级债务风险实行分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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