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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义镇开展摩托车、电动车交通安全专项 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摩托车、电动车管理,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涉摩托车、电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努力创造安全、畅通、有序、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省、衡阳、市交通问题顽瘴痼疾系统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及市“戴帽工程”专项整治行动相关工作安排部署要求,经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从2023年11月5日起至2024年1月10日在全镇范围内(指定范围)组织开展集中整治摩托车、电动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摩托车、电动车无牌无证、超员载客和不戴头盔等多发易发、安全危害大的交通违法行为,促使驾驶人养成良好出行习惯,全力维护我镇良好的交通秩序。

二、工作措施

(一)加大打击力度,严厉查处摩托车、电动车无牌无证超员载客和不戴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精心组织专项整治,切实加强路面执法,严查严处涉摩涉电交通违法行为。成立摩、电动车整治常态化执法队,每天上路整治,每周落实查处任务,逢镇赶集日必执法,大力整治农村交通秩序。镇派出所要安排专人积极参与专项整治,积极配合镇摩、电动车整治常态化执法队开展路查,形成工作合力。通过切实加大执法力度,以查促防,迅速扭转我镇无牌无证、超员载客和不戴头盔等普遍存在的现象,坚决遏制涉摩交通事故高发势头。

(二)加强干部职工管理教育,严禁无证驾驶、驾驶无牌车辆、超员载客和驾车不戴头盔。各镇干部职工、驻镇单位部职工及村干部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在广大群众中树立起干部职工模范遵纪守法的良好形象。专项整治期间,对查处干部职工的涉摩涉电交通违法行为,镇纪委监委每月将进行通报。

(三)加强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镇中心校、中学要利用班会课等教育学生不乘坐无牌无证车,乘车须佩戴头盔等,并通过学生劝导督促家长严格遵守,营造安全驾车、文明出行的良好氛围。

(四)充分发挥农村交通劝导员、驻村辅警作用。农村劝导站要全面落实实体化运作,劝导员、驻村辅警积极参与镇摩、电动车整治常态化执法队并加强对摩托车、电动车无牌无证、超员载客、不戴头盔等显性交通违法行为的劝导力度,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劝导员、驻村辅警按时完成手机APP劝导日志上传任务,真正有效开展劝导,预防和减少涉摩涉电道路交通事故。

(五)强化宣传,营造氛围。积极支持配合摩、电动车整治常态化执法队,充分利用村干部、劝导员、驻村辅警上门发传单及微信、抖音等网格化方式发布整治通告,做到每家每户人人皆知,适时暴光典型案例,营造强力整治的高压态势。大力开展持久深入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深入湾村宣传,提高广大驾驶人的法治意识、安全意识。不断创新宣传教育方式,把基本交通安全常识方面的知识融入到宣传当中,让广大群众意识到上牌入户考取驾照、佩戴头盔的重要性,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遵章守法的自觉性。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确保专项集中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镇成立集中整治摩托车、电动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谢成永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李白成任常务副组长,人大主席宋学军、统战委员刘湘、党委副书记李小勇、党委委员、副镇长曹梅兰、人大副主席潘东敏、派出所所长谭满古任副组长,镇交管站,应急办派出所、交警大队南京中队、劝导站、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政府交管站,由分管交通潘东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集中整治期间的综合协调、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成立镇摩、电动车整治常态化执法队,由镇交管站站长任队长,派出所、交警大队南京中队、综合执法局仁义大队负责人任副队长劝导站、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任成员。

(二)强化配合,形成合力。镇摩、电动车整治常态化执法队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集中整治行动的深入有效开展。

(三)依法履职,文明执法。坚持依法履职,强调文明执法,切实做到严格、公正、文明、规范执法,坚决避免因执法不当引发群体性事件。

(四)严格落实责任追究。用好事故深度调查和责任倒查工作手段,严肃开展涉摩涉电事故调查追责工作,确保追责问责落实到位。

四、工作保障

(一)执勤装备保障。“两站两员”冬季执勤装备保障到位,从“两站两员”工作经费中开支。

(二)车辆保障。常态化执法队用车据实开支。

 

 


 

 

耒阳市仁义镇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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