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耒阳市农村党员积分考核管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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耒阳市农村党员积分考核管理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党员的教育管理,激励广大党员亮明身份、发挥作用,积极投身全市改革发展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伟大实践,市委决定,全面推行农村党员积分考核管理。现根据党章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全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考核对象
党员积分考核管理主要针对全体农村党员进行。年老体弱或卧病在床生活不能自理的党员,经本人提出申请并报村支部批准,可不列入积分考核范围。乡镇社区党员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二、考核内容及标准
农村党员积分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基本要求、履职尽责、先锋作用及违纪扣分等四大类20项指标,采取量化积分方式进行。
(一)基本要求类
1.每参加1次“三会一课”活动记2分;每参加1次党内集中教育培训活动记2分。
2.外出流动党员每季度向村党支部进行1次思想和工作情况汇报的,每次记2分,全年计8分。
3.每月按时足额缴纳党费的,每次记1分,全年计12分。
(二)履职尽责类
4.对是党员的村“两委”干部,由党员、村民代表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评议,考核结果为“优秀”的记30分;结果为“合格”的记15分;结果为“不合格”的不计分。
5.全面开展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工作,对主动领岗并积极履职的无职党员记5分;对每季度上岗评比中被评为“先锋岗”的,每次记5分;对年底被评为“优秀岗员”的记10分。
6.村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强,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村“两委”团结协作,受乡乡街道党(工)委及以上表彰的,村党支部书记、党员村民委员会主任各记10分,其他是党员的“两委”成员每人记5分;党员个人受到乡乡街道党(工)委及以上部门表彰的,每项记5分。
7. 积极完成党组织交办的临时性工作,表现突出,经村党组织研究并上报乡乡街道党(工)委批准,记5分。
(三)先锋作用类
8.每年联系并帮助1-2户贫困户、孤寡户、五保户或留守儿童家庭、外出家庭的,记5分;为贫困户提供致富信息或信贷资金,帮其脱贫的,每户记5分(本人提供贫困户、孤寡户或五保户名单,经村党组织考核认可);为留守儿童家庭或外出家庭积极服务,解决重大困难的,每户记5分(认领“特殊群体帮扶岗”的无职党员此三项不计分)。
9.带头学习掌握1门以上实用技术的,记5分(认领“科技示范岗”的无职党员此项不计分);被上级党工委确定为党员科技致富带头人的,记5分。
10.在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以及缴纳新农保、新农合资金等中心工作中,带头支持村级事务、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每项记5分。
11.主动开展矛盾调解工作,圆满完成任务并得到村“两委”及村民认可的,每次记5分(认领“矛盾纠纷调解岗”的无职党员此项不计分)。
12.积极参加救灾、抢险、义务劳动、希望工程等公益活动,为公益事业捐款捐物的,每次记5分。
13.流动党员积极为外出务工人员提供维权服务的,每人次记5分;积极协助驻外计生协会抓好外出人员计生工作的,每人次记5分(本人提供相关资料,经乡村两级党组织考核认可)。
14.积极为家乡招商引资牵线搭桥,联系的招商项目在市内落户的,每个项目记5分(本人提供相关资料,经乡村两级党组织考核认可)。
(四)违纪扣分类
15.不遵守村规民约,因生活作风、邻里矛盾、家庭矛盾等造成不良影响的,扣5分;不交纳应交的有关款项的,每项扣5分。
16. 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扣10分;子女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扣5分;违反土地及建房政策的,每项扣5分。
17. 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讨论研究换届、发展党员等重要工作时,无故不参加会议、无故中途退出或在会议中出现无组织无纪律行为的,每次扣5分。
18.村“两委”班子成员关系紧张,闹不团结的,村党支部书记、党员村民委员会主任各扣10分,其他是党员的“两委”成员各扣5分。
19.参与集体上访的,每次扣10分。
20.受到党纪处分的,视情节轻重扣5-10分。
三、考核方法与步骤
(一)划分党员层次。根据农村党员年龄、职务、身体状况和工作特点,以村党组织为单位,将全体党员划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为村支“两委”班子成员;第二层次为年龄在60周岁以下的无职党员;第三层次为年龄在60周岁以上、身体健康状况良好的无职老党员。
(二)设定基础分值。根据不同层次党员的特点,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定相应的基础分。第一层次基础分为10分;第二层次基础分为20分;第三层次基础分为30分。
(三)明确考核形式。村党支部成立党员积分考核小组,负责对农村党员进行积分考核。党员积分考核由村党支部统一发放党员积分卡,由党员本人据实填写,每季度末交村党支部核实并予以公示。村党支部为每名党员建立积分台账。每年年底,党员积分考核小组将党员积分情况进行汇总,在支部党员大会上进行通报,并在村党务公开栏向村民群众公布。
四、考核结果运用
村党支部每年对全体党员考核积分进行由高到低排名,考核得分排名在前10%以内的,年度考核等次可评为“优秀”,并优先推荐为村“两委”班子与“两代表一委员”人选,优先参加乡乡街道党(工)委及以上各类先进的评比;考核得分排名在后5%以内的,年度考核等次评定为“不合格”,并由村党组织研究,报乡乡街道党(工)委批准后进行组织处置,处置结果要在支部党员大会上公布;其他党员年度考核等次原则上评定为“合格”。
五、保障措施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对农村党员实行积分考核管理是新形势下加强农村党员管理的创新举措,对于激励广大农村党员参与村级工作、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各乡乡、街道要高度重视,保障人力物力投入,党(工)委书记要亲自调研、亲自部署、亲自调度。各村党支部要将党员积分管理当作一项中心工作、一项政治任务来落实,与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并轨开展,支部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好参与者与组织者的职责。
(二)要细化工作举措。各乡镇、街道要加大调研与指导力度,经常性进行督查指导,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意见建议,及时发现并妥善解决考核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村党支部要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积分内容与考评指标,并将考核内容与指标发放到每名党员手中,真正让党员行有目标、支部考有标尺;要坚持开门考评,引入群众评价机制,公示党员考评结果,请群众参与、由群众监督,切实提高积分考核的透明度和公允度。
(三)要抓好宣传引导。要广泛做好宣传动员工作,采取层层召开动员会、张贴宣传标语、发放活动资料等方式,加大对农村党员积分考核管理的宣传力度,确保农村党员的知晓度与参与度。市内各主流媒体要加大对农村党员积分管理的宣传力度,深入总结、宣传和推广各乡乡、街道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为全市农村党员积分考核管理工作扎实有效推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1.耒阳市农村党员考核积分台账
2.耒阳市农村党员考核积分汇总表
附件1:
耒阳市农村党员积分考核管理台账
党支部: 党员姓名: 2015年第 季度
| 序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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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扣)分事项及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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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部评
定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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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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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耒阳市农村党员积分考核情况汇总表
乡(乡镇、街道): 党支部: 年度:2015年
|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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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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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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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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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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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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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考核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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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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