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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坛下乡安全生产2016年下半年 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坛政发〔2016〕25号
关于印发《坛下乡安全生产2016年下半年
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乡属各单位:
经乡党委、乡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关于《坛下乡安全生产2016年下半年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耒阳市坛下乡人民政府
2016年6月30日
坛下乡安全生产2016年下半年整治
工 作 方 案
根据耒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转发《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的通知》(耒安委〔2016〕11号)和耒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转发《市安委会关于深刻吸取“6.26”特大交通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报》(耒安委〔2016〕12号)。为切实加强我乡安全生产工作,为深刻吸取宜凤高速“6·26”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和耒阳市“6·29”火灾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乡党委、政府决定,从现在起到年底,在全乡立即开展为期6个月的“地毯式”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确保全乡不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以来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坚持人民利益至上,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深刻吸取“6.26”特大交通事故教训,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以达到“零死亡,零事故”目标,推动安全生产步入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轨迹,有效防范事故发生。
二、整治内容和具体要求
(一)道路交通和水上交通
从7月1日开始,对全乡所有客运车辆和货运车辆、接送学生车辆进行全面摸底清查,制定交通运输整治专项行动方案。争取交通和公安部门支持,采取联合执法行动,严格按照湘政办明电〔2016〕89号通知要求,从严落实,实行常态化管理。尤其针对我乡三轮车、摩托车载客现象予以严厉打击,对哲坛公路和亲仁公路隐患点认真排查,制作、竖立警示牌,同时上报市政府和相关部门尽快予以整改,清除隐患。
(二)烟花爆竹行业
严格按照市安委会要求和《坛下乡烟花爆竹整治方案》(坛政发〔2016〕1号),对坛下乡辖区内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点进行全面摸底清查,不留死角死面。检查内容:是否有证经营;经营、储存场所是否合乎规范;进货渠道是否合法;运送车辆是否合规。由具体分管烟花爆竹领导负责,于7月8日前汇总上报摸底排查情况。今后凡坛下圩、天宝圩赶集日,必须组织人员全面检查。坛下乡村民办红白喜事时,要组织人员调查烟花爆竹来源,同时宣传讲解烟花爆竹燃放常识及注意事项。
(三)燃气、危险化学品行业
7月10日前,必须对全乡燃气销售点、加油站点进行检查,检查内容:是否有证经营;经营场所是否配备相关消防器材;储存是否合乎规范;是否有预防措施及警示牌等。无证经营企业坚决从严打击取缔,对有证但存在安全隐患企业坚决停业整顿,整顿不到位坚决不允许恢复营业。
(四)建筑施工
全面清查辖区内在建工程,检查内容:施工企业资质和管理人员资质;施工条件和安全保障措施;劳务人员是否购买工伤保险;用电管理及消防管理措施;是否有安全生产警示牌等。对以上条件不具备的工程一律停工整顿。
(五)劳动密集型企业
重点检查:是否配备消防器材和专门消防人员及预防措施;是否有安全用电措施;食品安全管理措施;各类上岗人员是否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相关资质证明;生产经营场所安全生产条件如何。要定期到企业组织企业员工进行专门安全生产知识讲座和培训。员工不培训不许上岗,培训不合格不许上岗。存在安全隐患必须停业整顿,整改不到位不予恢复生产。
(六)汛期及森林防火工作
重点检查:水库管护员、森林防火信息员培训情况;是否有在岗在位;是否配备相应防汛、防火工具;各村是否组建抗洪抢险队及相关器材物质,是否组建森林防火巡逻队。
(七)学校安全管理
7月1日开始重点检查: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校车安全管理;防溺水安全管理以及是否进行安全教育知识讲座,是否采取预防措施。
(八)非煤矿山
对全乡非煤矿山每周巡查2次,对非法开采非煤矿山行为坚持露头就打,不允许辖区存在一起非煤矿山的非法生产。
(九)食品安全
在全乡范围内的中小学校及周边以及集贸市场等为重点区域;以小食品、散装食品、油炸食品和米、面、油、蔬菜、肉及肉制品等大宗食品以及农药、兽药、饲料等农业投入品等为重点品种;以学校食堂、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商店、农村酒席、饮食店、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村镇小卖部、熟食加工点、生猪屠宰点、食品摊贩、农资经营店、食用农产品种植基地以及畜禽及水产品养殖基地等为重点整治对象。重点查处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仿冒知名品牌食品、过期食品以及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违法使用违禁农药、瘦肉精、地沟油以及收运、贩卖、使用病死猪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得到实效,特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政 委:雷 俊 党委书记
组 长:谢碧松 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刘河冰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周作明 党委委员、政协工作联络负责人
成 员:邓长德 党委副书记
张云风 纪委书记
肖清清 组织委员
李卫政 党委委员、副乡长
资 璇 党委委员
段红军 主任科员
邝建英 副主任科员
晏华云 党政秘书
全体驻村干部,安监站、派出所、财政所、司法所
综治办、经信所、国土所、规划站、学校、医院等站所负责人,各村全体干部及全体安全生产信息联络员为成员。
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整治工作统一指挥、工作决策。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安监站,办公室主任由刘河冰同志担任,晏华云任副主任,负责行动综合协调、信息收集和督促办理。
四、整治行动安排
(一)参加单位及人员安排
乡安委会成员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人员和安全生产信息联络员全部参加集中整治行动。乡党政一把手负责总指挥、总调度。各分管领导按照分工负责指挥各分管行业整治行动。
(二)行动时间及具体方案要求
本次整治方案从2016年7月1日开始,2016年12月31日结束。按照党政领导分工,由分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就各自的分管领域拿出具体行动方案。
五、加强宣传
各村各单位必须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完善相关制度,履行相关职责。在全乡范围内掀起安全生产整治工作高潮。同时强化宣传引导,各村各单位书写张贴宣传标语不得少于100条,悬挂宣传横幅不少于5条,同时乡政府出动宣传车在全乡范围内轮回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重视,强化全民安全生产意识。
六、信息报送和督查
各党政领导在其分管领域开展行动时,明确一名信息员,信息员负责把每次行动的报表、图片小结当天汇总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确保行动资料的及时性、真实性、完整性。
七、责任追究
要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问责机制,加强对事故隐患事前责任追究。对不按要求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的各村、各单位,要对其负责人予以诫勉谈话;对不按要求落实整治行动方案、拒不参加整治行动或参加行动敷衍了事,不按规定履职,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安全生产防范措施不完善,安全隐患得不到治理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严格按照纪律处分条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事故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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