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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在城区主要路段开展“门前三包”责任制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耒五处发[2014]21号
关于印发《关于在城区主要路段开展“门前三包”责任制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处属各单位:
现将《关于在城区主要路段开展“门前三包”责任制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耒阳市五里牌街道办事处
2014年4月30日
关于在城区主要路段开展“门前三包”
责任制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营造整洁、舒适、有序的街道环境,提升城市品位,促进我处城市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城市建设管理年活动的总体要求,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开展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工作分解到我处的工作任务和目标责任,加大宣传、整治和管理力度,提高广大市民的环卫意识和沿街单位、店主、住户的“门前三包”责任意识,努力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街道。
二、目标管理
按照“统一部署、突出重点、分步推进”的原则,力争通过3个月时间在我处白云路、西湖路、神龙路等主要街道,开展“门前三包”责任制专项整治活动,切实改善我处主要道路环境卫生、市容市貌,以点带面、以路带区,逐步实现我处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根本好转,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和卫生城市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组织机构
成立“门前三包”责任制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办事处主任郑德任任政委,人大工委主任谢振军任组长,驻城区居委会所有党政领导为副组长,所有驻城区居委会干部、职工及各城区居委会支书、主任、分管领导为成员。各城区居委会要成立相应机构,制定相应落实措施。
四、“门前三包”责任制专项整治包干责任表
| 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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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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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处包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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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委会包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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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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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龙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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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冬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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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高春、李康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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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华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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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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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光林、谢 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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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盆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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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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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乾明、李康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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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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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才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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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再元、谢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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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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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晴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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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小明、谢利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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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蓝天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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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树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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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春初、谢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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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阳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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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砺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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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香英、谢 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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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荷花街(荷花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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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冬成、邓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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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辉林、李康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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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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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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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 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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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冬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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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湖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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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 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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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小义、谢勇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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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广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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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顺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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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宝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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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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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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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小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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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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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凤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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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光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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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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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 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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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丽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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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阳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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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顺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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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冬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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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栖凤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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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龙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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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有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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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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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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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运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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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秀娟、梁松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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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华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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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 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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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秀娟、罗晓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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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蔡伦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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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 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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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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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桥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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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 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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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灵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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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阳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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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清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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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松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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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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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颖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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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晓春、梁爱云、李 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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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里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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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龙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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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 叶、贺余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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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海林、李金龙、李晓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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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荷花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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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小春、刘 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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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成、李春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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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梅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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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 彪、黄慧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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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佐护、李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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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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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少云、刘 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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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荣、孙卫娟、李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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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荷塘路、育才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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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满陆、袁 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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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康江、周小云、李 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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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工作要求
全面落实“门前三包”管理责任制。凡城区临街范围内的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居民住户,均应与所在地社区居委会签订“门前三包”工作责任书,并在门店内醒目位置张贴,切实履行“门前三包”责任。
1、包环境卫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焚烧垃圾杂物,保持责任区内干净;及时清扫责任区内门前周围地面垃圾,及时清除门前污迹;做到自备垃圾收集器,定点投放;垃圾不外扫、不乱扔;污水不乱泼、不乱倒;餐饮行业油烟排放达标,劝阻他人不在责任区内乱扔垃圾。
2、包市容市貌。保持责任区内立面及周边整洁有序;门店归店经营(以店门为界),一店一牌,美观整齐,做到不乱堆乱放、不占道作业、不占道促销、不乱挂乱晒、不乱贴乱画、不乱搭乱建、不乱接乱排水、不乱停放车辆、不乱发乱扔广告资料、不放养家禽宠物,不使用高音喇叭招揽顾客;及时清除本责任范围内的乱张乱贴,门面装修围挡不得超过人行道三分之二,施工现场必须有刚性围挡,设置做到板高一致、整齐规范,高度不低于1.8米;劝阻他人不得在责任区内摆摊设点、违章停车。
3、包市政设施。负责协管责任区内的市政设施;不损坏果皮箱、人行道板、护栏、管线井盖、变压器、公交站台、路灯、公共绿地以及花草树木等,不攀枝折枝,不向花坛绿地倾倒垃圾及有害液体;劝阻他人损坏责任区内绿化和市政设施行为。
六、责任分工
按照属地原则,坚持“条块结合、分工合作、整治彻底”的方针,开展“门前三包”责任制专项整治活动。
1、教科文卫办:抓好城区管理宣传教育,提高市民素质;组织新闻媒体,及时报道“门前三包”责任制专项整治活动工作动态;每个季度组织开展一次文明商户评选活动,宣传正面典型,曝光负面现象。
2、城管办:负责“门前三包”责任制专项整治活动的调度工作;协调解决“门前三包”责任制专项整治活动中的重大问题;会同处优化办、党政办等部门做好督查考核工作。
3、五里牌派出所:做好执法保障工作,负责查处整治过程中的暴力抗法、阻挠执法行为。
4、各居委会:组织城管队员、居委会工作人员与辖区内责任单位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对辖区范围内门店业主进行“门前三包”管理宣传教育,督促临街单位和业主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5、临街机关、企事业单位:落实单位责任范围内“门前三包”,安排专门人员从事“三包”管理。
七、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4月1日—4月30日)。召开动员大会,具体部署工作任务;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努力营造“门前三包”责任制专项整治活动的浓厚氛围。
2、组织实施阶段(5月1日—9月30日)。狠抓“门前三包”责任书的签订落实,积极督促“门前三包”责任制责任人落实责任;强化集中整治,大力查处临街门店、单位不文明行为,曝光反面典型。
3、巩固提高阶段(10月1日—12月31日)。总结“门前三包”责任制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成绩,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提高“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水平,提升城市品位。
八、工作措施
1、建立“门前三包”监督员队伍。各居委会要分别组建巡查队伍,明确具体工作责任,强化业务知识和法律知识培训,严格队伍内部管理,确保每条街道、每个社区都有“门前三包”监督员监督管理。“门前三包”监督员队伍由管理对象进行评议,每月底纳入对监督员的绩效考核,月底根据绩效成绩进行奖优罚劣,以加强对监督员的管理。
2、强化对“门前三包”的督查考核。按照《耒阳市2014年城市综合管理集中整治工作督查考核细则》(耒办通[2014]7号)文件精神,将各城区居委会的履职情况纳入月度城市综合整治考核评比。各居委会也要组建相应考核机构,每天督查考核,动态督促“门前三包”督察员工作,及时监督责任单位或门店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建立督查考核台账,及时通报督查考核结果,并纳入工作人员的月度绩效管理。
3、开展“门前三包”群众性竞赛评比活动。以路段所处居委会为单位,组织辖区单位、门店开展竞赛评比活动,每月评比一次,考核分为“好”、“一般”、“不好”三个等级,考核得分95分以上的单位或门店,评为“好”,授予“文明商户”称号,由街道(办事处)给予表彰奖励;考核得分为90分—95分的单位或门店,评为“一般”,不奖不罚;考核得分低于90分(不含90分)的单位或门店,评为“不好”,给予黄牌警告,并在媒体公开曝光。
4、加大对违反“门前三包”的处罚力度。加强巡查,对责任单位或门店未落实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的责任,每出现一次违章罚款10元;未落实包绿化和市政公用设施责任,有损坏的,按职能部门核定评估进行赔偿,并予以处罚。城区施工工地未落实“门前三包”责任,每项每次罚款200元-1000元。出现渣土撒落按每平方米10元标准处罚。
5、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考核主体启动问责机制,对“门前三包”工作落实不力的居委会将按照《耒阳市2014年城市综合管理集中整治工作督查考核细则》(耒办通[2014]7号)文件精神进行考核评比,兑现奖惩;对拒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的门店或责任单位,实行集中整治和媒体公开曝光;“门前三包”监督员对工作不负责,发现违章不及时处理,实行经济处罚,每月累计3次以上扣分给予通报批评,连续2次通报批评予以待岗培训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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