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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节后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关于加强节后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村(居)委会、处属各单位、有关企业:

按照省2月15日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衡阳市何录春常务副市长工作安排,经办事处党工委、行政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处范围内迅速开展一次节后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督促企业认真开展复工复产自查自改工作,按程序开展好复工复产验收工作,坚决做到不验收不复工,不安全不生产,为全年安全生产工作起好头、迈好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节后安全生产工作,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

春节长假已过,各类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将陆续复产、开工、营业,尤其是浙江天台县始丰街道一足浴店发生火灾事故,造成18人死亡,以及涟源市斗笠山镇袒保煤矿发生爆炸事故,造成9人死亡,3人受伤,给全国安全生产敲响了警钟。而且正值冬春转换时节,一时冷,一时暖,气候变化无常,影响安全生产的季节性、时段性因素骤然增加,企业安全生产、地方及部门安全监管工作都面临严峻的考验。各单位务必保持高度警觉,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和艰巨任务,坚决克服盲目乐观、松懈麻痹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饱满的精神状态、良好的工作作风,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扎实做好节后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各类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安全运营、安全生产,为全年的安全生产工作奠定基础,为全国两会的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抓住重点,立即行动,全力投入安全生产节后复工复产工作

 突出以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学校安全、建筑建工、成品油、消防、液化气、市场、居民楼栋、食品药品的安全情况等领域为重点,在全处范围内扎实开展一次节后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严厉打击未经安全验收擅自复产以及借复产名义非法违法生产行为。

 一是道路交通领域。重点打击运输车辆非法营运行为,整治无经营许可、证照不全或无效经营,超许可范围经营,挂靠经营;营运驾驶员等从业人员无从业资格证上岗;营运车辆超限、超员、超载、超速运输;车站不按规定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客运车辆不按规定线路行驶,途中违规上下客,夜间违规行驶,疲劳驾驶;不按规定安装使用车辆卫星定位装置;非法改装危险品运输车辆,非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

牵头部门:综治办、派出所

责任领导:陈晓春、周小志

责 任 人:周  勇、谢小平、谢  飞、陈清平、

          派出所相关人员

二是危险化学品领域。严厉打击查处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重点治理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企业,自动控制、紧急停车、安全联锁装置未装备或不完善的;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企业,相关生产、储存装置工艺、设备管理不到位,应急救援设施配备不足的;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和监控、应急等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化工装置试生产、开(停)车落实各项安全条件和措施要求不到位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跨越公共区域的危险化学品管道运行的标志设置不齐全,日常巡护、定期检测与维护不到位,监测与监控、自动控制和安全联锁等安全设施和措施不完善,事故应急管理缺失。

牵头部门:民营经济办

责任领导:段小春

责 任 人:刘龙飞、谢  珍、向红玲

三是烟花爆竹领域。重点整治违反国家规定或者违反消防法律法规非法储存烟花爆竹;非法制造、买卖、储存、运输引火线、黑火药、烟火药等爆炸物品以及氯酸钾等易制爆化学品的;未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活动的;未取得营业执照,或者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擅自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的;未持有公安机关开具的《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及原材料的;承运人、运输车辆及驾驶员、押运员未持有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相关资质、资格证明从事烟花爆竹道路运输的;生产、销售质量不合格产品和“三无”产品的;为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提供生产经营场所、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或者向非法烟花爆竹生产单位提供原材料、电力、运输等产品和服务的;未经批准销售礼花弹等A级烟花爆竹产品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从非法渠道采购烟花爆竹以及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和零售经营户超药量存放、超范围经营的;批发企业违反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作业的;批发企业储存仓库建筑结构、内部距离以及批发企业储存仓库、零售经营场所安全设施、消防设施、供电设施、外部距离达不到要求,构成重大安全隐患的。同时今后辖区内的烟花爆竹零售门店只减不增。

牵头部门:安监站

责任领导:钟  叶、黄  彪

责 任 人:刘  菲、李  超、贺余生

四是学校安全。重点打击学校大门口道路交通秩序混乱,交通标志和各项设施设备不完善;非法营运车辆搭载学生;学校接送校车存在的安全隐患;非法强行在校园内建房、承揽建筑工程、装饰业务、私拉乱接水、电等严重侵害学校利益;全面做好防溺水、防火、防中毒、防意外事故等工作;全面排查整治校舍安全隐患。

牵头部门:文卫办、安监站、中心校

责任领导:钟  叶、黄  彪、彭传清

责 任 人:陈国平、李凤风、邓云生、刘  菲、

          李  超、贺余生、中心校相关人员

五是建筑施工领域。重点打击不办理施工许可、安全监督等法定手续擅自开工的;不具备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的,以及出租、出借资质证照的;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擅自进行施工活动的;瞒报安全事故的,以及对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限期整改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参与违法违规工程建设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及工程监理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的。集中整治将工程项目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单位的,或肢解发包、违法分包和转包工程的;随意压缩合理工期,不及时支付或扣减安全生产管理费用,干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正常建设管理活动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不按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不按要求组织专家论证,建筑起重机械不按规定进行备案的;施工现场组织管理混乱,违反安全生产规程,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以及施工工艺、技术装备、防护设施、作业环境等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等责任主体对行业监管部门和监理单位下达的隐患整改通知,不履行相关职责、不认真进行整改的,以及责令停工整改项目未经复查验收擅自复工的。非法违法范围内的建筑工程由控违办具体负责,市政工程及合法建筑工程由城管办具体负责。

牵头部门:控违办、城管办、国土分局、规划分局

责任领导:谢振军、张敏华、陈  林、李徐洪、郑小健、   

          唐延兵

责 任 人:蒋有运、贺满平、罗满陆、谷文奎、吴小毅          

              雷夏春、国土、规划全体工作人员

六是成品油市场。重点打击无证无照加油站(点);不符合成品油网点布点规划要求,或未经规划确认的已建、在建加油站(点);未经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未通过环境保护竣工验收、非法占地经营、超范围经营,安全设施不完善,存在安全隐患的加油站(点);假冒他人标识、侵犯他人知识产权、销售假冒伪劣油品和低标号油品、未安装加油机税控装置、计量不合格的加油站(点);通过变换油品名称、改变换算比例减少计税数量等手段,将高税率油品变更为低税率油品或非应税油品出售偷逃消费税行为等;购销台账不清、油品来源渠道不明的石油炼化企业和加油站(点)。

牵头部门:民营经济办、工商分局

责任领导:段小春、刘晓明

责 任 人:刘龙飞、谢  珍、向红玲、工商分局相关人员

七是消防领域。以文化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单位、畅通消防通道为重点,集中整治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不力、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持证上岗、业务不熟练、脱岗漏岗、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技术标准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等问题。按照公安部《人员住宿与生产经营贮存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督促违规场所将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彻底分离,拆除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牵头部门:综治办、派出所

责任领导:陈晓春、周小志

责 任 人:周  勇、谢小平、谢  飞、陈清平、

          派出所相关人员

八是燃气安全。查处无证经营、超许可证范围经营的行为,取缔无证经营的燃气汽车加气站和液化气储配站、瓶装供应站点、瓶组气化站;严厉打击向未取得许可证的企业和个人提供经营性气源的行为。

牵头部门:城管办、工商分局

责任领导:张敏华、陈林、刘晓明

责 任 人:蒋有运、谷文奎、吴小毅、工商分局相关人员

九是居民楼栋安全。继续认真开展居民楼院消防安全“三查三清”工作,重点检查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室内消防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灭火器是否完好有效,检查线路是否老化,是否存在乱接乱拉现象,检查初起火灾扑救准备工作是否到位。清理居民楼院疏散楼梯、走廊、前室等公共区域乱堆乱放现象。清理居民楼院摩托车、电动车等交通工具违规存放充电问题。清理电缆井、管道井等竖井防火封堵不严以及堆放可燃杂物问题。

 牵头部门:主要以各驻村(居)干部及村(居)干部为主,按照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责任分工实行包干负责。

 责任领导:各驻村(居)党政领导、支书、主任

 责 任 人:全体处、村(居)干部、工作人员

十是食品药品安全重点排查和整治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未有效实施原料进厂验证和成品出厂检验的;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用物质生产加工食品的;经营假冒、伪劣、过期变质药品、食品的;从事制假售假、收赃销赃、涉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食品药品“黑作坊”、“黑工厂”、“黑市场”、“黑窝点”的。

牵头单位:文卫办、安监站、社区医院

责任领导:钟  叶、黄  彪、黄  勇

责 任 人:陈国平、李凤凤、邓云生、黄慧军、刘  菲、   

          贺余生、李  超、社区医院相关人员

    三、严格节后复产复工验收,坚守安全生产底线

    督促企业认真组织开展复产复工自查自改工作,严格履行复产验收手续,严格落实安全复工方案,严格新上岗人员、转岗人员的岗前培训,严禁盲目复产复工。切实做到成熟一个、验收一个、合格一个、复产一个。所有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复产前必须向当地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或验收同意后方可复产,严格执行“三不”: 相关证照不齐全不复产,安全条件不具备不复产,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复产。对验收不合格的要下达限期整改指令,并加强监督检查。对安全措施不落实而提出虚假申请或工作不负责任、随意降低验收标准、检查不深入细致导致事故的,按照“谁申请、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要从严追究提出虚假申请及有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督促检查,科学应急处置

各单位、各办公室主要领导要带队深入到村、组和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要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工作,特别要针对近期天气变化可能给安全生产带来的不利影响,要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在岗值班和安全生产信息日报送制度,严格执行企业领导现场带班和从业人员紧急避险制度,确保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故。

 

中共耒阳市五里牌街道办事处工作委员会

             耒 阳 市 五 里 牌 街 道 办 事 处

                           2017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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