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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市镇财政财务管理制度

新市镇财政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镇财政财务管理,规范财政财务收支,严肃财政纪律,打造阳光财政,积极构建有序、规范高效的镇财政管理体系,确保镇、村两级正常运转,依据耒政发【2008】23号文件精神“关于印发《耒阳市“乡财县管乡用”实施细则》的通知”和耒政发【2008】24号文件“关于印发《耒阳市村账乡代管实施细则》的通知”,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明确财政工作人员的分工职责

1、岗位:镇财政所实行所长负责制,设财政结算员、单位会计、出纳、村账代理会计、计生会计、民政会计(含敬老院专账)、票证专管员、档案管理员、网络信息管理员、财政资金监管员和协税护税员等工作岗位,业务工作岗位原则上每两年进行岗位轮换。

    2、职责:一是所长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负责财政所全盘工作并具体对财政资金负总责,根据党委、政府的指示精神统一调配各项资金并监管财政各项收支;二是财政结算员具体负责镇财政预、决算编制,办理镇政府各部门财务结算和对账,负责监督非税收入及时入库,编制用款计划,办理政府及各部门的拨款并登记好“收入专户”会计账簿,做好收支台账;三是单位会计具体负责政府“支出专户”的会计核算,按规定和用途支付政府部门的正常经费开支并登记好账簿,及时向领导提供单位会计报表;四是出纳具体负责镇政府所属单位各部门的现金收付、缴存以及正常报账工作,按规定保管好备用金,及时登记“现金日记账”和支出专户“银行存款日记账”,及时和单位会计对账;五是村账代理会计具体负责“村账乡代管”一系列工作;六是票证专管员具体负责本单位票证领发和收缴保管工作;七是档案管理员具体负责财政所一切档案管理;八是网络管理员具体负责网络信息化发放等一系列工作;九是财政资金监管员具体负责财政资金监查管理工作;十是计生会计具体负责计生收入的登记、支出的报账和计生相关的会计业务处理工作;十一是民政会计具体负责民政办、敬老院等和民政专项业务相关的会计处理工作。

二、规范财政所账户管理和印鉴设置

    依法理财,严格按照上级部门所规定的金融机构开设账户

    1、在耒阳市农商银行开设了一个账户,户名为“耒阳市新市镇人民政府乡财收入专户。该帐户为过渡帐户,只接受上级各部门的拨款和镇政府自有的收入及新农合代管资金,每月末将所有收入划缴市“结算专户”或耒阳市新农合管理专户。印鉴设有财政所公章、财政结算员章。

2、在新市农商银行开设了四个账户,分别为:

1)、“耒阳市新市镇人民政府支出专户”。此账户只能接受来自结算专户的拨款,并实行限额控制,资金支付凭证使用拨款、现金支票或转帐支票,印鉴设有新市镇财务专用章、镇长、财政所长、单位会计、出纳章。

2)“耒阳市新市人民政府计生专户”,该专户收入只接受来自“支出专户”的拨款,资金支付凭证使用现金支票,印鉴设有新市镇财务专用章、镇长、财政所长、计生会计、出纳章。

3)“耒阳市新市镇人民政府民政专户”,该专户收入只接受来自“支出专户”拨款,资金支付凭证使用现金支票,印鉴设有新市镇财务专用章、镇长、财政所长、民政会计、出纳章。

4)“耒阳市新市镇人民政府村账专户”,该专户收入接受来自“支出专户”的拨款和村自筹收入存款,资金支付凭证使用现金支票。印鉴设有新市镇农村财务室专用章、镇长、财政所长、村账会计、出纳章

    三、建立“以票管收”机制,加强收入管理

    1、票据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到票据专管员领取票据时,需先报请镇领导同意,经所长签署意见,票管员再予发放,领票人要在票据领用清册上签字,注明领用用途,票据使用完后,要及时将票据交回专管员到乡财政局进行审核。

    2、收入管理:凡在我镇行政区域内取得的所有收入,以及其他部门争取用于弥补我镇开支不足的其他资金,必须开具非税收入票据,收回的借款开具财政内部往来收据,把资金存入“耒阳市新市镇人民政府乡财政收入专户”,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坐支、挪用。

    3、非税资金管理:我镇计生办所征收的社会抚养费、计生违约金和其他服务性收费收入,必须由经办人在7日内将款项存入“市财政非税收入专户”,切实做到票款同行。

    四、认真执行财政预算,强化资金拨付管理

    1、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我镇所有资金都来源于“耒阳市乡镇财政管理局乡财县管乡用结算专户”的拨款,拨付各部门所有支出经费必须经党、政一把手同意方可办理拨付手续;财政结算员向市乡财政管理局申请资金拨入申请单,经所长、镇长审批后才能拨付到其它支出专户;“村财专户”的资金一方面来源于本村行政区域内的自有收入,另一方面资金则来源于“新市镇人民政府支出专户”的拨付。

    2、加强财政资金监督和管理:对上级部门拨入的财政性补助资金,财政所要进行全程跟踪管理,按资金来源和用途做到专款专用,特别是项目建设资金的监管,一是严把项目立项关,到实地进行踩点拍照;二是严把项目公示关,把资金来源、地点、效果、工期等进行公示;三是严把项目查验关,在施工期间到工程地点进行检查和拍照,项目竣工后查验项目的合同、预算、决算、验收单和税票等资料,依程序完善审批手续后再付款;五是严把资料归集关,就是所有资料进行整理归档。总之,在项目建设资金监管中要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程安排专人负责跟踪管理,并进行项目资金使用绩效评价。

    五、量入为出,严格支出管理

    1、坚待“谁开支、谁请示、谁经办、谁报账”的工作原则。

    2、所有支出原则上由两人以上经办、必须要有正式税务发票和原始依据,发票要具明用途,经手人、证明人签字,其中片、线工作开支必须要有管线、管片领导签署意见或证明。

    3、严格执行报账审批程序:

    1)3000元以下所有发票先由财政所长负责查核开支发票的合法性并负责报账金额复核,报镇长审核后再交由镇规定的分管领导审批。

    2)3000(含3000)元以上的支出必须由财政所长初审后经书记、镇长审核再由镇规定分管领导审批才能入账。

    3)所有开支原则上一事一报,月清月结。

 4、严格控制招待费、办公费和交通费等非生产性开支。

 1)公务招待按《来客招待制度》执行,来客接待一律不发烟,并在镇机关食堂用餐。镇财政原则上不接受镇食堂以外的招待费发票报账,确因公需要在镇食堂以外的酒店接待的,需注明接待对象单位、人员、来客检查工作原因,并附公函及菜单等,但大额的接待餐费发票据绝入账。

    2)加强办公费用管理。镇政府所有办公用品由办公室和财政所统一采购,大额办公用品的采购需到耒阳市指定的政府采购点采购,凡单价2000元以上(含2000元)的办公用品采购必须按要求报市采购中心办理相关手续。镇政府所有文件资料的打印需报请镇办公室登记同意后统一打印,并由办公室汇总后报账,镇财政原则上不接受镇干部个人的打印费报账。

 3)交通用车按《用车管理制度》落实,镇财政原则上不接受零星油票报账,确因公需要用车的,需事先报告镇主要领导,并填写公务用车派车单,由派车人、经手人填写派车事由、出车地点、时间、距离等并经镇主要领导审核后方可入帐。镇公车车辆维修必须在政府指定的维修点进行维修,车辆加油必须在政府指定的加油点进行刷卡加油。

 5、严格执行报账制度:2000元以下各单位和个人经领导批示的合法发票开支可以到出纳处直接领取现金;2000元以上各单位和个人经领导批示的合法发票开支一律交出纳,由出纳开具银行付款凭证和银行现金支票,到银行领取现金。

 6、现金管理:新市镇“支出专户”银行存款月底必须按要求控制在3万元以下,出纳备用金控制在1万元以下,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7、加强民政资金的管理和审批。所有民政支出需先经民政办签署意见,报分管领导审核再由镇长审批,所有支付给个人的民政款项实行“一卡通”或三联单付款。敬老院的开支审核参照民政资金管理,但所有开支需经敬老院院长签字复核后报镇相关领导审批方可入账,敬老院当月的日常生活费开支按月核算实行备用金,发票可次月入帐。

    六、加强镇政府债权债务的管理

    镇政府所有帐户的债权债务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逐笔查清债务发生日期、债务形成原因、凭证号及债务金额,并制定债务偿还、债权收缴计划,对于历史结转的死账可分析原因,请示上级财政部门后经镇领导审批进行财务调整。对乡镇干部职工个人的欠款和其他单位个人借款,要限期清收,对于发放在外的借款、财政周转金,要组织人员进行收缴。严格制止新债的发生,干部日常公务活动确因工作需要可借支小额的备用金;镇政府不准举债搞建设,工程项目支出一律不得打白条预支,可按工程进度起税务发票预付工程款。

七、充分发挥财政所职能,加强村级财务管理

“村账乡代管”工作严格按照《耒阳市“村账乡代管”实施细则》耒政发[2008]24号文件及“新市镇村账乡代管财务管理办法”有关精神执行,并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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