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耒阳市新市镇2024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耒阳市新市镇2024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根据《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大和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镇党委,政府要通过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切实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围绕农业、农村、农民搞好服务,全面履行和承担九项职能:一是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二是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三是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四是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五是落实兑现各级惠农补助资金,对农民负担和农村政策实施监管;六是围绕乡镇财源建设搞好服务;七是农村财务管理指导、监督和审计,依法代理村级财务,财政项目资金管理和乡镇政府机关财务代理;八是乡镇公有资产管理利用及村级集体资产监督管理;九是财政预算编制、执行及管理。

(二)机构设置

新市镇设6个内设机构:新市镇政务服务中心、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退役军人事务站、新市镇财政所、国土自然资源所。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耒阳市新市镇只有本级,无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为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4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954.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04.3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5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0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409.77万元,主要原因是新晋公务员增加及人员转隶政府基金增加15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954.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08.99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00万元,教育支出0.0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0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69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0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4.5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50万元,农林水支出421.21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0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0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00万元,金融支出0.0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0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1.91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0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00万元,预备费0.00万元,其他支出400.00万元,转移性支出0.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0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0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00万元。支出较去年预算增加409.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59.77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50.00万元,年终结转结余0.00万元。基本支出增加259.77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5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村级服务项目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954.38万元,其中: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08.99万元,占61.8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69万元,占3.95%;卫生健康支出44.58万元,占2.28%;城乡社区支出150.00万元,占7.65%;农林水支出421.21万元,占21.55%;住房保障支出51.91万元,占2.65%;其他支出500万元,占25.58%。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88317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4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071.21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421.21万元,主要用于村级运转经费等方面;15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社会事业等方面;500万元,主要用于政府采购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4年本部门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150.00万元,其中,农林水支出150万元,占100%。主要是:150万元,用于乡村振兴等方面。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本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111.7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36万元,增长0.32%,主要原因是美丽乡村及油菜花节工作经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4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6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3年减少(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控三公。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4年我单位一般性支出预算111.75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0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30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20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3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4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954.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3.17万元,项目支出1071.21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的支出,包括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

4、"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004021 耒阳市新市镇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_50771004021 耒阳市新市镇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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