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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专项治理私设滥建宗教活动场所和滥塑露天宗教造像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新委发[2015]19号
中共新市镇委员会
关于《开展专项治理私设滥建宗教活动场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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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镇属各单位:
按照中央、省、衡阳市委、耒阳市委统战部、民族宗教事务局的文件精神,现将《新市镇关于开展专项治理私设滥建宗教活动场所和滥塑露天宗教造像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耒阳市新市镇委员会
2015年8月11日
关于开展专项治理私设滥建宗教活动
场所和滥塑露天宗教造像的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维护宗教活动的正常秩序,确保社会稳定,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专项治理私设滥建宗教活动场所和滥塑露天宗教造像(以下简称“两滥”)活动。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以《宗教事务条例》和《湖南省宗教事务条例》为依据,按照有利于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有利于促进洲陂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以及属寺管理原则,对“两滥”进行专项治理,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教风创建成果。
二、组织领导
为加大“两滥”治理为度,切实提高工作效率,成立全镇“两滥”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 郑悦忠 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 伍顺利 人大副主席
成 员: 黄小春 办公室秘书
郑永松 财政所所长
谢新平 派出所所长
王奇云 国土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秘书黄小春同志兼办公室主任。
三、目标任务
总体目标:通过专项治理工作,摸清全镇范围内“两滥”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甄别认定、分类整治、依法依规取缔违规乱建筑物,有效遏制“两滥”发展势头,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法治意识,推动全镇宗教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任务和职责:各村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好国家的宗教政策,调查摸清本辖区内滥建庙宇、滥塑露天宗教造像和违规改建、扩建宗教活动场所情况,发现一起上报一起,并协同当地公安、国土、规划等部门一同依法查处非法宗教活动,没收非法财物。公安机关要履行好自身的职责,对利用宗教进行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妨害社会管理秩序,侵犯公私财产违法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擅自设立宗教活动场所,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国土、规划等部门对擅自设立宗教场所,违法占用土地,建设房屋的要依法处理。
四、实施步骤
“两滥”专项治理工作从8月初开始,到10月底基本结束,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阶段(8月初)。各村要结合本地实际,安排专人,成立班子,严格按照登记表中的相关事项对本村所有宗教场所进行一次拉网式调查摸底,做好登记造册并建立台帐,务必做到全面、细致、准确。各村在8月14日前将本地“两滥” 调查摸底上报镇两滥”专项治理办公室。
第二阶段:集中治理阶段(8月中旬—9月中旬)。根据调查摸底情况,有序开展集中治理工作。
1、拓宽宣传渠道,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宣传标语、张贴横幅、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加大“两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做好党的宗教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宣传。
2、召开“两滥”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各村在8月16日前要召开“两滥”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开展“两滥”专项治理工作,组织人员宣传国家相关政策法规,“两滥”的危害及专项治理的内容、目的、措施。
3、全力以赴做好“两滥”整治工作。在整治的过程中,各村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办事,慎重稳妥地推进,防简单急躁,努力争取宗教界人士、信教群众和各群体的理解和支持。对乱建庙宇,未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和民间信仰场所,进行重新调整布局,分类分批,归并整合一批,将各类神像“集中办公”,集中改造一批,将部分小庙小庵改造成老年活动中心、村文化礼堂等。着力解决未经审批或违反审批限定擅自搭建的宗教活动场所的问题。
4、从严审批新建项目。今后凡涉及改建、扩建、重建、新建宗教场所和露天宗教造像,必须严格遵守现行的政策法规,由宗教活动场所或宗教团体严格按照程序报批。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9月下旬—10月底)。各村在9月22日前将“两滥”专项治理情况形成报告上报镇“两滥”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镇“两滥”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结合各村专项治理情况进行拉网式检查,逐场所实地验收。对治理不彻底、整改不及时和巩固措施不明确的村将严肃追究村支部书记和相关人员责任并予以通报。验收结果向全镇通报,并作为单位年终目标管理考核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两滥”专项治理活动的组织领导,各村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强化协调配合,确保“两滥”治理工作顺利推进。
2、协调配合,加大治理力度。“两滥”专项治理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在开展治理期间,争取广大群众和各宗教团体的理解和支持,减少冲突,防止矛盾激化,杜绝各类恶性事件发生。
3、加强督促,严格工作考核。“两滥”专项治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镇党委、政府将加大督促力度,监督考核,对工作开展不力、整改不彻底的,将实施问责。此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
附:1、滥建庙宇统计表
2、滥塑露天宗教造像统计表
3、违规改、扩建宗教活动场所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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