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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水镇基本情况
一、全称:小水镇人民政府
二、内设机构:基层党建工作办、党政综合办、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应急管理办、社会事务办、经济发展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
三、班子成员:
党委书记 欧阳辉明
党委副书记、镇长 李喜兰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梁兴国
党委委员(负责政协、统战工作) 刘德平
党委委员、副书记 郑 兴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罗煦辉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雷 鹏
党委委员、副镇长 王集兴
党委委员 曾必武
人大副主席 匡卫中
四、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政府及本级党代会和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
2、讨论决定本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依法制定并组织实施本镇经济发展规划。
3、负责全镇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4、负责全镇党员干部的纪检监察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和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5、负责全镇计划生育、卫生工作,提高人口素质,改善卫生状况。
6、负责全镇民政、教育、文化、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综合工作,提高全民素质,实施科教兴镇战略,丰富人民文化生活。
7、负责全镇工业、农业工作,调整经济结构,促进经济增长。
8、负责全镇交通、能源建设工作,强化基础建设,保护生态环境,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
9、承担市委、市政府以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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