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耒阳市永济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永委发〔2021〕21号
耒阳市永济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简称《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以下简称《地方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以下简称《选举法》)、《湖南省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细则》(以下简称《湖南省直接选举细则》)的规定,以及中央、省、衡阳市、耒阳市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现制定市、乡两级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一、换届选举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这次市、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是全镇人民政治生活和政权建设中的一件大事,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一次重要实践。做好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加强国家政权机关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换届选举的指导思想是:换届选举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确保换届选举方向正确、风清气正、选举结果人民满意,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大力实施省委"三高四新"战略、衡阳"一体两翼"建设、实现耒阳"产业立市"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换届选举的基本原则是:一要坚持党的领导。换届选举工作的全过程都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以保证换届选举的正确方向。二要充分发扬民主。扩大公民有序参与政治,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调动选民积极性,最广泛地动员人民群众参加选举。三要严格依法办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换届选举各项工作,确保换届选举严格依法进行。
二、代表候选人的基本条件和结构
人大代表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肩负着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使命,根据《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和上级人大提出的要求,人大代表候选人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拥护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密切联系群众,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廉洁自律、公道正派、勤勉尽责,具有一定履职能力。要坚决防止有涉黑涉恶等违法行为的人或品德恶劣的人被推荐为代表候选人。
根据湘发〔2021〕11号文件,对代表候选人条件提出的新要求,人大代表人选除具备法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五好标准",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履职能力好、表率作用好、群众基础好。同时湘发〔2021〕11号文件列出了15条"负面清单",有上述"负面清单"所列情形这一的,不得推荐提名或继续提名为人大代表人选。
根据湘发〔2021〕11号和湘组〔2021〕57号文件精神,本次市、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基层代表特别是一线的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的比例,应占代表总数的55%以上;妇女代表的比例原则上要高于上一届,代表候选人中妇女比例一般应当占30%以上;市级人大代表中非中共党员代表不少于35%,其中统一战线工作范围内的党外代表人士应不少于20%;少数民族代表和归侨侨眷代表名额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予以保证;党政干部担任代表的比例要继续从严掌握,镇领导干部原则上安排2人为耒阳市级人大代表为宜;连任代表一般应占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一左右,并适当提高比例,以不超过40%为宜;对企业负责人担任代表要统筹兼顾,防止比例过高。乡级人大代表的结构和比例,参照以上要求办理,镇党委和政府负责人安排3人以下为镇人大代表。
三、镇人大主席团成员
根据《湖南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工作若干规定》第二条、第三条规定,我镇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选举主席团,主席团由五至九人组成,人大主席和副主席为主席团成员,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从代表中选出。
四、代表名额分配
根据耒委发〔2021〕11号文件,我镇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为68名。
五、选区划分
按照有关规定,选区的划分一般以公安部门的户籍人口数或单位登记在册的职工数为依据,可以按居住状况划分,也可以按生产单位、事业单位、工作单位划分。选区划分必须遵循三条原则:1、选区的大小,应按每一选区选一至三名代表划分;2、本行政区域内各选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应当大体相等;3、选区应当便于选民参加选举和代表联系选民。根据上述规定和原则,并结合我镇实际,这次选举市级人大代表拟划分4个选区,选举镇本级人大代表拟划分27个选区,同时,鉴于本次市、乡两级人大换届同步进行,为便于选民登记,便于推荐、讨论、协商确定代表候选人,便于选民参加投票选举。在选区划分中,可以在一个市级人大代表选区中套若干个乡级人大代表选区。
六、组织领导
这次市、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必须切实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镇党委成立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党委书记罗卫青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候选人欧阳昭明任第一副组长,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候选人曾绍东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党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六办三中心和站所负责人、村(社区)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组织委员梁玮玮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伍建、贺春艳、陆海波、卿嵩、姜佳羚、左默讯,负责本次人大换届选举的具体日常事务和资料筹集上报等工作,另下设4个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组。
镇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受市人大常委会的领导。
镇选举委员会成员由7人组成,罗卫青任主任,欧阳昭明、曾绍东任副主任,罗丽程、谷冬群、徐硕学、梁玮玮等任委员会委员。
七、方法和步骤
这次市、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同步进行,根据上级要求,换届选举工作从6月18日开始,到8月底结束,共分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组织准备,培训骨干,制定方案。时间从6月18日开始,至7月8日完成。主要工作是依法成立选举机构,培训选举工作骨干,制定选举工作方案,划分选区,分配代表名额。
第二阶段,广泛宣传发动,认真搞好选民登记。宣传发动工作从7月份开始,在全镇范围内广泛开展。编发宣传资料、悬挂横幅、张贴宣传标语等,营造舆论氛围。
选民登记时间从7月10日开始到8月2日止。
选民名单要求在8月3日前(最迟8月2日)出榜公布,如有错登、重登、漏登情况,必须及时纠正并补充公布。选民登记按选区依法进行,这次登记年满18周岁的公民是2003年公历8月23日(农历七月十六)零点前出生的。登记的方式可以采取"选民登记"和"登记选民"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既要通过入户调查,到选民住所或工作单位动员选民进行登记,又要在选区设立若干个登记站,发动选民自行登记,做到不重登、不错登、不漏登。
要切实保障流动人口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采取多种措施,为流动人口参加选举创造便利条件。流动人口原则上应在户口所在地参加选举。选民实际已迁居外地但是没有转出户口,或者在选举期间正在办理户籍迁入迁出手续,且在2021年8月23 日前在现居住地居住期满1年以上的,选民自愿要求,凭原选区选民资格证明或者现居住地居住证、房屋产权证、住房租赁合同等有效证明之一,可以在现居住地的选区参加选举,由现居住地的选举委员会函告其户口所在地的选举委员会。
选民名单公布后,各选区选举工作小组在投票选举前,对选民登记工作要进行复查,发现错登、漏登、重登要及时予以纠正。公民对公布的选民名单如有不同意见,可以在名单公布之日起,五日之内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选举委员会在三天内作出处理决定。申诉人如果对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选举日五天以前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在选举日前作出判决。
第三阶段,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推荐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应在8月16日前完成。代表候选人按选区提名产生,根据上级人大的要求,这次换届选举,各政党、各人民团体一般应联合向选举委员会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十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各政党、人民团体联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以及选民十人以上联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名额,均不得超过本选区应选代表名额。
代表候选人建议人选提名推荐的程序。按照中发〔2016〕3号文件、湘发〔2016〕11号文件、湘发〔2021〕11号文件和湘组〔2021〕57号文件精神,要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由市委组织部会同统战部、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做好代表候选人初步建议人选推荐提名工作。初步建议人选推荐提名工作的提出工作方案、汇总人选名单、进行初步审核、提出初步建议人选、组织考察、公示、报请市委常委会研究等工作,由市委组织部负责;统一战线工作范围内的人士,由市委统战部门在征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意见的基础上推荐;连任代表,由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在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推荐。各部门各单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建议人选,由市委组织部统筹研究,提出意见,经换届领导小组审核后,报请市委审定。
选举委员会根据审查意见,形成代表初步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在选举日15日前(8月8日前,最迟8月7日)张榜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须经选区选民小组反复酝酿、讨论、协商,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进行确定。如果选民的意见不能统一,即以选民小组或选区为单位进行预选,根据得票多少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正式代表候选人名额应比应选代表名额多三分之一至一倍。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在选举日7日前(8月16日前,最迟8月15日)张榜公布。
按照选举法的规定及省委要求,正式代表候选人公布后,选举委员会要通过召开选民会议或选民小组会议等形式,统一组织正式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但选举日必须停止对代表候选人的介绍。
第四阶段,投票选举。
经镇选举委员会确定,这次人大换届选举的选举日为2021年8月23日。
按照《湖南省直接选举细则》第三十二条"一个县级行政区域的选举投票时间,可以安排一至五日"的规定,我市本级人大代表和乡镇人大代表选举投票时间为8月23日、24日、25 日,在这三天内选举有效。
投票选举方式,以设立投票站为主要方式,召开选举大会或设立流动票箱为辅助方式,组织选民投票选举市乡两级人大代表。每一个选区至少要设立一个以上投票站,农村选区可以以自然村或村民小组为单位设立投票站。在投票选举阶段,对委托投票和流动票箱投票要依法严格掌握,规范操作。采用流动票箱投票的,选区选举工作小组应当为每一流动票箱指定三名以上选举工作人员,并从中确定监票人。参加选举的选民凭身份证(尚未办理身份证的选民凭选举委员会确认颁发的选民证)分别领取选票,然后写票、投票。选民如果在选举期间外出,征得选举委员会同意,可以书面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手机短信、微信、电子邮件、QQ留言或其他方式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但每个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三人。各选区应尽量提高直接投票率。
投票前,由选区选举工作小组组织选区选民小组组长推定监票人和计票人。投票结束后,由各选区的监票员、计票员集中开箱验票、计票。计票结束后,当场公布计票结果,报选举委员会确定投票选举的结果是否有效后予以宣布,并公布当选代表名单。
选举市、乡两级人大代表,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选票始得当选。获得过半数选票的代表候选人名额超过应选代表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
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当选代表的人数少于应选代表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另行选举时,根据在第一次投票时得票多少的顺序,按照《湖南省直接选举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差额比例确定候选人名单。如果只选一人,候选人应当为二人。代表候选人以得票多的当选,但得票数不得少于选票的三分之一。另行选举后,仍有不足的名额,暂作缺额处理,不得进行第三次投票。
如果第一次投票选举因为违法而未能选出代表,应重新选举。重新选举的程序按照一般投票选举的方式进行,不能适用《选举法》关于另行选举的规定。
第五阶段,召开镇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按照《地方组织法》第十六条关于"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第一次会议,在本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完成后的两个月内,由上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镇上次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召集"的规定,镇的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应在2021年8月30日前举行。
八、纪律要求
严肃换届纪律,严守中央"九个严禁、九个一律"的纪律规定和衡阳市委"三个一律"、"九个不"等纪律要求。在本次换届人大代表推荐提名、考察审查、组织选举和召开大会等各个阶段的工作中,全面实行全程纪实制度和"签字背书"制度。建立责任倒查和追究机制,对换届选举工作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坚持"一案双查",坚持谁推荐谁负责,谁提名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
镇选举委员会将成立换届选举工作督导组,对全镇下属单位及各村(社区)的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全程指导督导,确保换届风清气正、圆满成功。
附件1:2021年耒阳市人大换届选举选区划分表
附件2:2021年永济镇人大换届选举选区划分表
中共永济镇委员会
2021年6月30日
2021年耒阳市人大换届选举选区划分表
选区名称 | 总人 口数 | 选民 人数 | 应选举 代表数 | 所 辖 单 位(村、居委会) | 投票站票箱数 | 选举大会票箱数 | 流 动 票箱数 |
一选区 | 9105 | 6284 | 3 | 永济社区、龙清村 | 4 | 5 | |
二选区 | 7591 | 5519 | 2 | 丰湖村、金钩村、镇属机关单位 | 3 | 3 | |
三选区 | 8663 | 5790 | 2 | 大河边村、大众村 | 2 | 2 | |
四选区 | 9124 | 6647 | 3 | 白凤村、谷丰村、花园村 | 3 | 3 | |
合计 | 34483 | 24240 | 10 | 12 | 13 |
附件2 2021年永济镇人大换届选举选区划分表 | ||||
序号 | 选区名称 | 总人口数 | 应选举代表数 | 所 辖 组 别 |
1 | 龙清村一选区 | 1531 | 3 | 原清风村 |
2 | 龙清村二选区 | 1351 | 3 | 原龙水村1-12组 |
3 | 龙清村三选区 | 1637 | 3 | 原龙水村13-20组 |
4 | 永济社区一选区 | 1207 | 2 | 原永济村 |
5 | 永济社区二选区 | 1454 | 3(含下派1人) | 原百里村1-8组 |
6 | 永济社区三选区 | 527 | 1 | 原百里村9-11组 |
7 | 永济社区四选区 | 1398 | 3 | 原永盛居委会 |
8 | 丰湖村一选区 | 1426 | 3 | 丰湖村1-6组、16-19组 |
9 | 丰湖村二选区 | 1511 | 3(含下派1人) | 丰湖村7-15组 |
10 | 金钩村一选区 | 1472 | 3 | 原金钩村1-6组 |
11 | 金钩村二选区 | 994 | 2 | 原金钩村7-12组 |
12 | 金钩村三选区 | 1819 | 3 | 原良田村 |
13 | 镇属机关单位选区 | 369 | 1 | 镇机关及相关单位 |
14 | 大河边村一选区 | 1423 | 3(含下派1人) | 原大河边村1-6组 |
15 | 大河边村二选区 | 1439 | 3 | 原大河边村7-13组 |
16 | 大河边村三选区 | 1086 | 2 | 原金开村1-5组 |
17 | 大河边村四选区 | 1040 | 2 | 原金开村6-12组 |
18 | 大众村一选区 | 1421 | 3 | 大众村1-7组 |
19 | 大众村二选区 | 1103 | 2 | 大众村8-13组、21组 |
20 | 大众村三选区 | 1151 | 2 | 大众村14-20组 |
21 | 花园村一选区 | 1405 | 3(含下派1人) | 花园村1-3组、9-14组 |
22 | 花园村二选区 | 892 | 2 | 花园村4-8组 |
23 | 谷丰村一选区 | 1553 | 3 | 原向阳村 |
24 | 谷丰村二选区 | 1541 | 3 | 原北平村 |
25 | 白凤村一选区 | 1759 | 3(含下派1人) | 原白凤村 |
26 | 白凤村二选区 | 1445 | 3 | 原柏马村5-12组 |
27 | 白凤村三选区 | 529 | 1 | 原柏马村1-4组、13组 |
34483 | 6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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