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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立即开展全镇安全生产大排查 大整治的紧急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直各部门单位:
6月26日10时20分左右,衡阳市骏达旅游客运有限公司一辆大客车从耒阳开往梆州莽山,在宜凤高速宜章县长村乡东溪大桥路段撞护栏后起火,已造成35人死亡、13人受伤;6月29日凌晨4点左右,我市五里牌街道办事处金杯社区底子湾五栋二单元一楼发生火灾,当时造成4人死亡,5人受伤。宜凤高速“6.26”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和耒阳市“6-29”火灾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性质严重,影响恶劣。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省、衡阳市的统一部署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指示,镇党委政府决定,从现在起到年底,在全镇立即开展为期6个月的“地毯式”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一、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领导小组,由党委副书记、镇长邓立英任组长,副镇长谷湘任常务副组长,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镇安监站,副镇长谷湘兼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二、整治重点
(一)立即开展道路和水上交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重点排查整治道路运输、校车安全、公路安全监管、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水上交通。
1、道路运输:道路旅客运输方面,重点排查整治;营运车辆或从业人员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防冻、防雾、防风、防滑、防火制度和措施未落实;超速、超载、未配备好防滑链条和三角木行驶;不遵守雾中、雨雪及冰冻气候下行车规定;驾驶员每日驾驶时间超过4小时,24小时累计超过8小时的;车辆动态监控管理不到位等非法违法行为。深入排查整治危桥改造、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地段,特别是客车、校车经行线路中的长大下坡、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重点路段的安全隐患,要细查真治,并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完善警告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汽车客运站方面,重点排查整治汽车客运站场“三不进、六不出”制度;对进站旅客进行“三品”检查;不符合条件的车辆、违规违章人员出站、上车;开展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开展公共突发事件应急演练等工作落实情况。普货运输方面,重点排查整改普货运输车辆未按照许可范围开展经营业务;企业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制度;企业未定期开展安全监督检查;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失效;车辆未参加等级评定和二级维护检测;车辆未配备消防器材;8 吨以上重型载货汽车和半挂牵引车未安装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未接入全国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等现象。机动车维修企业方面,是否存在非法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擅自改装、拼装、承修报废机动车辆的行为。机动车驾驶培训学校方面,重点排查整治培训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教练车道路运输证,等级评定二级维护记录;教练车副制动,配备灭火器;教练员持证上岗;教练车上学员系安全带等工作落实情况。
2、校车和学生暑假安全:重点排查整治校车状况,对在册户籍化管理的校车逐辆进行检查,认真检查车辆内部结构如座位设置等有没有私自拆装,安全锤、灭火器等安全设施有无缺失,驾驶证、行驶证、保险有无过期未验等情况,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责令校方及校车所有人及时予以整改,并跟进督促,坚决杜绝无牌无证、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上路行驶;重点排查整治驾驶人资格,约谈校车负责人、驾驶人,强调校 车驾驶安全事宜,并签订责任状,加强安全教育,并逐车逐人对校车驾驶人资格进行审核,对准驾车型不符或虽相符但驾龄不足3年以及计分周期内记分达12分、发生过人员伤亡交通事故的驾驶人,要求校方、校车所有人坚决予以更换;重点排查整治责任落实问题,确保校方与随车老师、校车所有人以及校车所有人与驾驶人之间层层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重点排查 整治路面安全隐患,加强违法查处,常态化开展护学工作,针对学校周边道路特点,加强学校门前交通秩序维护;对辖区学校周边道路车辆乱停乱放、超速超载、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进 行集中整治,严查拖拉机、三轮车、低速载货汽车搭载学生以及超员等严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3、公路安全监管:重点排查整治公路标牌、标志、安全防护设施不到位且未及时设置警示标志;超限超载运输车辆上路、上桥;公路安全保障工程不完善;桥梁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及应急值守,校车途经路段和旅游路段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等问题。
4、公路水运工程施工:重点排查整治建设工程项目未经主管部门审批,建设单位不依法组织施工、监理招标,不按规定 履行法定建设程序(含施工许可和质量安全监督手续〉、规避监管,非法违法从事建筑活动;施工单位超越资质范围承包、违法分包、层层转包工程,违规托管、代管、挂靠的,以及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非法从事建筑活动;证照被撤销、吊销、或因存在重大隐患被责令停产整顿仍擅自非法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建设;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和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工程项目未按要求提取、使用、计量支付安全生产费用的;施工单位现场专职安全员数量未按要求配备的;使用不合格材料或机械设备等突出问题。
5、水上交通:重点对辖区水域渡口和客渡船进行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渡口码头硬化、“三牌一线”、客渡船船体质量、船舶证书、船员适任证书、船员配备、消防救生设备、船舶标识和客渡船安全责任制及管理;检查客渡船签单发航、农村中小学生乘船交接、乘客穿(拿)救生衣乘船三项制度的落实;水运和港务企业的安全机构、安全责任制落实、执行水上交通安全法规、船舶安全;港口码头责任制落实、安全设施是否符合要求;客渡船船员、船管员、签单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等情况。对运砂船船体质量、证照、装载情况进行重点检查,严厉打击运砂船超载运输行为;严厉打击非客运船舶非法载客、客渡船超载航行、运砂船无证航行、船员无证驾驶、趸船上客餐饮茶座、非油船非法从事加油、无证从事水上运输、港务作业、未经批准在通航水域进行水上水下作业施工、水上监控工作不到位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二)举一反三,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结合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活动,在切实抓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的同时,全面开展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1、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重点加强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的安全监管,落实高温、雷雨天气停产撤人等安全防范措施。大力开展液氨液氯、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油库等重点区域危险工艺、危险产品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进一步严格城镇地面开挖和地下施工审批以及过程管理。公安部门重点加强民爆物品的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的安全监管。
2、消防:重点排查市场、商场、酒吧、KTV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肉禽屠宰、食品加工、制药和光电子等厂房封闭、劳动密集企业,易燃易爆单位以及高层地下建筑、商住楼、 等场所消防许可、消防设施、消防通道、消防器材、消防演练情况。严厉排查整治未通过消防验收或竣工验收备案,投入使用、营业前未经消防安全检查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不畅通,防火分区改变,防火间距被占用的;在建工程未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或者备案、检查的,施工现场未设置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的。
3、建筑施工和城镇燃气:重点开展预防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支模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排查整治,燃气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加强地上建筑施工和地下管道、地下工程建设安全排查整治;严肃查处违反法定建设程序和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特别是城镇规划区内私人无序非法建房、无证非法开工建设的行为。
4、特种设备:重点检查涉及到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厂(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等 特种设施、设备管理维护及运行情况。
工业企业、电力、水利、食品药品、成品油、卫生医疗、林业、农机、渔业船舶等其他行业领域,相关部门都要突出重点环节、关键部位,全面彻底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排查治理隐患,落实安全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三、工作要求
(一)刻不容缓,立抓厉行。要充分认识这次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的重大意义,把大排查大整治作为当前安全生产最紧迫的重要任务,加强领导,立即行动,以铁的决心、铁的标准、铁的手段,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部署、精心组织好排查整治和督查工作,领导班子成员要分片包干,责任到人。
(二)紧扣重点,立查立改。要根据上级精神,结合实际,确保大排查大整治全面彻底、不走过场。要坚持安全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必须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依法停产整顿,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复产必须经过验收。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三)落实责任,严防严守。要按照党政同责的要求,认真落实属地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凡因责任不落实、安全监管不到位的,排查不认真,整改不落实的,实行事前问责,发生事故的依法依规处理,严肃追究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遇有突发事故和情况要迅速反应、科学应对,并按规定及时上报事故信息。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救援演练,严格落实防范措施。
附件: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安排表
遥田镇人民政府
2016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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