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耒阳市气象局简介
单位地址:耒阳市城西东路432号
单位负责人:宾素芝
邮政编码:421800
联系电话:0734—4332429
办公时间:
夏季:上午8:00-12:00 下午3点/表述不准确-18:00
冬季: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1957年10月,湖南省耒阳县气候站成立,由湖南省气象局领导,由郴县中心气象站代管,行政生活由耒阳县人委会领导,主要承担地面观测工作,站址位于耒阳县城城关镇易口渡千虎村“郊外”。
1980年10月,更名为湖南省耒阳县气象站,复归郴州地区气象局领导,实行业务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双重管理领导体制,由业务部门领导为主。1984年1月,耒阳县气象站由郴州地区气象局划归衡阳市气象局领导管理。1987年4月,由站改局,更名为耒阳市气象局。2009年,单位搬迁到五里牌办事处锡里村9组。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县级气象局为同级人民政府正科级气象工作主管机构,全面履行组织开展气象基本业务、公共气象服务和气象社会管理的职能。按照政事分开的原则,分别设置县级气象局机关内设机构(综合管理办公室、防灾减灾科)和直属业务单位(气象台和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领导班子成员配备1正2副,其中1名副职分管纪检。
1、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及气象工作的组织实施;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2、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组织拟订和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组织气象灾害防御应急管理工作;管理本行政区域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指导和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导城乡气象工作,组织推进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和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指导乡镇(街道)气象工作站和气象协理员、信息员队伍建设。
3、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对可能遭受袭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施放气球活动。
4、组织本行政区域内气候资源的综合调查、区划,指导气候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组织并审查重点建设工程、重大区域经济开发项目和城乡建设规划的气候可行性论证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
5、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台站和气象设施的组织建设和维护管理;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资料的采集、传输和汇交;依法保护气象设施和探测环境;负责审查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所使用的气象资料。
6、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公共服务管理工作;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信息的发布和传播;组织重大活动、突发公共事件气象保障工作;承担重大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及运行维护。
7、组织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有关气象法律法规的实施,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承担有关行政诉讼;组织宣传、普及气象科学知识。
8、管理本级气象部门内部的计划财务、人事劳动、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和业务建设;负责气象部门双重计划财务体制的落实工作;负责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和气象文化建设。
9、承担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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