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耒阳市城市管理局2025年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全面排查整治城市管理领域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聚焦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生产特点,紧盯苗头隐患,突出整治攻坚,强化风险防控,狠抓责任落实,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着力防范和化解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坚决防止杜绝一般及以上事故发生,确保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排查的范围及重点内容

按照分类、分区、分级监管原则,局机关责任股室分别按照职责职能负责各自业务领域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局属各单位具体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城市管理领域及所属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

市政设施领域

1.道路桥梁安全:排查城市主次干道、桥梁、隧道是否存在路面塌陷、坑槽、裂缝等问题;检查桥梁结构是否稳固,排水设施是否畅通。

2.地下管网安全:检查雨水、污水等地下管网是否存在老化、渗漏、堵塞等问题;排查井盖是否缺失、破损或松动。

3.照明设施安全:检查路灯、景观灯等设施是否漏电、倾斜或损坏,确保夜间照明安全。

(二)环境卫生领域

1.环卫作业安全:检查环卫车辆是否定期维护,驾驶员是否规范操作;排查垃圾中转站设备运行是否正常。

2.垃圾收运安全:检查垃圾收集点是否存在易燃易爆物品混入,防止垃圾清运过程中发生火灾或爆炸。

(三)园林绿化领域

1.树木安全隐患:排查枯死树、倾斜树、病虫害树木,防止倒伏伤人;检查公园、绿地内高大树木的支撑固定情况。

2.绿化设施安全:检查绿化带护栏、喷灌设施是否完好,避免绊倒、漏电等风险。

(四)渣土运输领域

1.运输安全:检查渣土运输车辆是否密闭覆盖,杜绝抛洒滴漏等违法行为。

2.交通安全:强化驾驶员宣传教育,是否存在超载、超速、闯红灯等违法行为。

(五)公园广场领域

1.设施设备安全:排查游乐设施、健身器材、座椅、护栏等是否牢固,是否存在锈蚀、断裂等问题。

2.水域安全:检查人工湖、喷泉等水域的防护措施是否到位,警示标志是否齐全。

3.消防安全:检查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灭火器材是否配备齐全且在有效期内。

(六)开展垃圾填埋场、垃圾发电厂安全排查活动

1.填埋场安全:检查垃圾堆体是否稳定,防渗系统是否完好,沼气收集处理是否规范。

2.发电厂安全:排查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是否定期检测,消防设施是否完善。

(七)开展共享电动车安全隐患排查活动

1.停放秩序:检查共享电动车是否乱停乱放,占用消防通道。

2.车辆安全:排查车辆刹车、轮胎、电池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八)开展户外广告安全隐患排查活动

1.广告设施安全:检查大型广告牌、电子显示屏是否牢固,是否存在锈蚀、松动等问题。

2.督促整改安全:督促业主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开展自查自改,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各类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进行加固或者拆除,做好恶劣天气下户外广告的应急处置。

对在排查工作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并上报局基础设施股;要做到边查边改、边改边查,确保隐患得到有效消除。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在排查中要认真做好相关情况记录。

三、阶段安排

专项行动自即日起至今年年底,分三个阶段持续推进。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中旬)。相关股室、单位制定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具体实施计划,细化完善排查整治内容,开展全面动员部署。

(二)自查自改和集中治理阶段(7月下旬至11月中旬)。相关股室、单位深入一线开展精准检查,推动对重大事故隐患真查真改、主动报告、闭环整改。相关股室、单位要结合汛期、高温等季节特点,及时完善排查整治内容,组织开展专项督查。

(三)巩固提升和总结阶段(12月)。全面总结专项行动隐患整改情况、取得实际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组织相互学习借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总结推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从立足"两个大局"、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实行清单化管理,严格落实整改和管控责任措施,做到发现在早、处置在小。对灾害隐患要实行闭环管理、逐一销号,严防漏管失控。

(二)强化协作配合。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加强上下联动、强化左右协同,要加强对本领域专项行动的统筹谋划、组织实施,加大督办落实力度,定期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重大问题。定期对管辖的领域开展督导检查,对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的单位及人员进行约谈、通报。

(三)及时反馈进展。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专项行动,明确专人跟进,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要深入排查安全隐患问题,建立台账,逐一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实行清单交办、跟踪督办、整改销号、闭环管理,确保每一个问题、每一个隐患都不折不扣地整改到位,问题隐患实现动态清零。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将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于2025年12月10日前报局基础设施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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