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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稻谷补贴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下发《湖南省稻谷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省直管县市财政局、发改委 ( ) 、农业局、粮食局、统计局:  

  为支持深化稻谷收储制度和价格形成机制改革 , 保障农民种粮收益基本稳定,国家决定在稻谷主产区实施稻谷补贴政策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农业农村部   国家粮食和储备局关于稻谷补贴的实施意见》 ( 财建〔 2018 405 ) 有关要求 ,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 湖南省稻谷补贴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 , 请遵照执行。  

  附件:   湖南省稻谷补贴工作实施方案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    湖南省农业委员会    湖南省粮食局    湖南省统计局  

                                 2018 9 29  

  附件  

湖南省稻谷补贴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稻谷补贴工作有关要求 , 保障农民种粮收益基本稳定,现就我省稻谷补贴工作事项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 ,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 , 深化稻谷收储制度和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增强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灵活性和弹性 , 更加有效地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通过实施稻谷补贴政策 , 保障稻谷生产和优势产区稻谷种植收益基本稳定、引导种植结构调整、促进增加绿色优质稻谷供给、支持深化稻谷收储制度改革、保持我省稻谷生产基本稳定。  

  二、基本原则  

  (一)突出稻谷 , 保障重点。 稻谷补贴只用于补贴本省水稻种植者 , 不得与其他涉农补贴相混淆。要切实提高补贴的精准性和指向性 , 切实保障水稻种植者利益,稳定稻谷生产能力 , 保障口粮绝对安全。  

  (二)因地制宜 , 市县负责。 各有关县(市、区)要根据本方案要求 , 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补贴政策,细化补贴方案 , 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三)加强引导 , 调整结构。 省根据水稻生产区域功能划分 , 通过设定不同资金调节系数引导各地调整种植结构。有关县(市、区)要切实贯彻落实质量兴农战略 , 在保障水稻种植者利益的前提下要有利于引导种植结构调整,促进增加绿色优质稻谷供给  

  三、政策内容  

  (一)补贴对象 稻谷补贴发放对象是省内水稻种植者  

  (二)补贴依据 主要包含三个因素 一是资金总额 即财政部下达我省的稻谷目标价格补贴资金总额 ; 二是种植面积 省统计局提供全省上一年水稻种植面积 ; 三是资金调节系数 长株潭三市属于种植结构调整区域 , 资金调节系数为 0.8 ; 水稻生产功能区(除长株潭三市以外)资金调节系数为 1.2 ; 其他地区资金调节系数为 1  

  (三)补贴标准 省财政根据补贴依据测算各地区补贴标准 各县(市、区)可根据本地补贴政策在省下达标准的基础上进行微调,但上下浮动不得超过 20% 同时,各县(市、区)可以额外支持适度规模经营者和绿色优质稻种植者 , 但支持资金不得超过资金总额的 30%   

  (四)资金兑付 省财政厅将补贴资金拨付有关县(市、区) 各县(市、区)要采取此前有关补贴资金拨付管理方面行之有效的做法,充分利用已有兑付渠道、管理模式、人员机构等工作基础 , 确保稻谷补贴及时、足额、准确兑付,切实发挥补贴政策效应 各县(市、区)务必实行补贴公示、补贴信息档案管理等制度,确保补贴政策公开透明、补贴对象信息动态更新、补贴信息完整真实  

  四、工作分工  

  我省稻谷补贴工作由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员会、省农业委员会、省粮食局牵头 , 省统计局等相关单位共同参与。省财政厅负责落实水稻补贴资金的测算、拨付与监管 ; 省发展改革委员会负责综合协调和政策宣传等工作;省农业委员会负责组织水稻生产、推广水稻绿色高质高效技术、提供水稻生产功能区名单 , 并会同省财政厅对稻谷补贴资金发放情况进行检查;省粮食局通过流通加工环节引导农民加大绿色优质水稻生产、组织市场化收购促进收储制度和价格形成机制改革 ; 省统计局负责提供水稻种植面积。各有关县(市、区)要根据省财政下达的补贴资金 , 结合本地水稻种植情况和财力状况等,确定本地的稻谷补贴政策和实施方案 , 并在资金下达 2 个月内将补贴方案及时上报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员会、省农业委员会、省粮食局、省统计局备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政策宣传解释工作 各级发改部门要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新闻媒体等形式广泛宣传稻谷补贴工作 , 使基层干部群众、广大农户、各类稻谷生产经营主体了解和掌握水稻补贴政策。各地对稻谷补贴政策实施中的有益经验做法、出现的问题等相关情况要及时总结上报  

  (二)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各县财政、农业部门要认真组织做好本县稻谷补贴资金的分解、公示工作 , 公示无异议后及时将补贴资金足额发放到位。  

  (三)加强资金监督管理 各级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补贴资金监管 , 确保专款专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 对弄虚作假、挤占、截留、挪用和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行为,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  

  (四)严肃工作要求 今年是水稻补贴发放工作第一年 , 补贴工作涉及多层次、多环节,政策性强、任务重 ,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健全工作机制和保障措施 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是本县市区水稻补贴发放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 做好补贴发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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