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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耒阳市诚松有色金属再生有限公司 有色金属再生冶炼项目环境影响现状评价作出环保备案的公示
关于拟对耒阳市诚松有色金属再生有限公司
有色金属再生冶炼项目环境影响现状评价
作出环保备案的公示
项目名称:有色金属再生冶炼项目
建设单位:耒阳市诚松有色金属再生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耒阳市余庆街道龙陂村耒阳市诚松有色金属再生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诚松公司于2007年建设了年处理阳极泥2000t,年生产白银200t、黄金1000kg项目,该项目于2007年9月11日获得了湖南省环境保护局(现为湖南省环境保厅)环评批复(湘环评【2007】114号),并于2010年10月21日通过了湖南省环保厅的环保“三同时”验收(湘环评验【2010】103号)。之后,为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拓展公司原料来源,提高经济效益,诚松公司于2010年12月开始建设年处理含金银冶炼废料65000t的铅回收生产线项目,同时,原己批复生产线的阳极泥原料由厂区内铅回收生产线的副产物阳极泥提供。铅回收产线于2011年6月建成投产,该生产线并未办理相关手续。项目占地面积2500㎡,建筑面积4000㎡。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还原炉车间、铅电解车间、还原炉烟气表面冷却及布袋收尘装置、铅电解液循环回用系统、铅电解电极洗涤水回用系统等。
二、 环保执行情况
废气:还原炉熔炼烟气、转炉烟气和熔铅锅废气分别经表冷和布袋收尘后,均排入碱液喷淋塔进行脱硫处理,最后统一由50m烟囱集中排放;电解铅车间逸出的HF酸雾通过集气罩收集再经酸雾净化塔洗涤后通过车间带轴流风机的通风窗外排。废水:还原炉冲渣水经沉淀池澄清后回用于冲渣;电解铅车间的电解液用水和阴极铅洗涤水通过铅电解液循环回用系统、铅电解电极洗涤水回用系统循环使用;间接冷却水的定期排水用作碱液喷淋塔的补充水,碱液喷淋塔废水经沉淀后返回循环使用;生产废水无外排。噪声:主要噪声设备远离厂界布置,通过采用隔音、减振、吸声等措施进行消声降噪。固废:还原炉产生的水淬渣为一般固废,外售给水泥厂;还原炉收尘为危废,返回还原炉配料;冰铜渣以及电解铅系统产生的其他危险废物均外售给有相关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三、污染物排放情况
耒阳市环境监测站于2016年7月底对诚松公司进行了监测,监测期间该公司正常生产。根据监测结果,诚松公司现状工程正常生产过程中,50m烟囱废气排放量为93363Nm3/h,烟尘排放浓度为59.4mg/Nm3,二氧化硫排放浓度为338mg/N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为160mg/Nm3,铅排放浓度为2.9mg/Nm3,均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的二级排放标准要求;无组织排放废气中氮氧化物浓度为0.035~0.041mg/m3,尘中铅浓度为0.003~0.005mg/m3均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要求。现状工程的生产废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放。现状工程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均得到了妥善处置。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整治环保违规建设项目的通知》,对在2014年12月31日前已建成,未经环评审批或验收的项目,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企业环保措施完善且能达标排放,周边环境质量达标或可确保环境质量逐步改善,环境安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通过督促企业整改和强化区域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后,补办有关手续或予以备案管理,允许企业正常生产或运行。根据《衡阳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环保违规违设项目整治工作的指导意见》,对于符合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淸理整治环保违规建设项目的通知》(湘政办发〔2015〕111号)“排放达标、合乎规划、符合产业政策、没有明显隐患、环境风险可控”五大原则前提条件下,可以纳入备案管理。
根据湖南省有色金属研究院编制的《耒阳市诚松有色金属再生有限公司有色金属再生冶炼项目环境影响现状评价》、专家技术审查意见和环境监管意见,经耒阳市环境保护局集体讨论决定,现对耒阳市诚松有色金属再生有限公司有色金属再生冶炼项目进行环保备案前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2月28日至2017年3月7日,在公示期间内,公众如需补充相关信息、反馈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与我局联系。
联系人:郑晖
联系电话:0734-4332413 传真:0734-4332413
联系地址:耒阳市文化西路139号 邮编:42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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