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耒阳市锦源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年产6000万块空心页岩烧结砖改扩建项目第二次公示

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耒阳分局关于耒阳市锦源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年产6000万块空心页岩烧结砖改扩建项目环评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耒阳市锦源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年产6000万块空心页岩烧结砖改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4-4332413

 

联系地址:耒阳市文化路139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耒阳市锦源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年产6000万块空心页岩烧结砖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省衡阳市耒阳市水东江街道办事处新和居委会8组

建设单位

耒阳市锦源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湘尚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耒阳市锦源环保建材有限公司湖南省衡阳市耒阳市水东江街道办事处新和居委会8组改扩建年产6000万块空心页岩烧结砖项目。本项目占地面积为11605.0m2,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6.2万元,占总投资比例 10.62%)。项目将原有的轮窑改造为隧道窑,并增加1000万块产能项目必须使用合法原料,原料页岩为建筑垃圾(主要为工程渣土)及煤矸石,其中建筑垃圾用量为85%,煤矸石用量为15%(不计算水的掺比)。制砖工艺流程:原料破碎筛分、物料搅拌、制坯、砖坯的烘干焙烧、成品检验等环节。已建工程包括原有的2个原料堆场、原料破碎筛分车间、砖坯堆放区、成品堆放区及供水供电等公用工程;改建1条一烘二烧隧道窑(尺寸为100mx4.6mx1.65m)、制砖区、隧道窑区和废气处理环保工程等项目整体呈北高南低,北侧建截洪沟,防止厂外雨水进入厂内;完善产尘点废气收集,对破碎机进料口新增集气罩及管道,对粉碎机进料口新增侧吸集气罩及管道,收集的含尘废气均进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达标排放;完善现有的脱硫除尘系统、1#初期雨水池,新增2#初期雨水池(200m3)及水泵等减震设施;规范危废暂存间等。设计生产页岩空心砖6000万块/年。本次环评仅针对制砖厂区改扩建进行评价。工程其他建设内容、主要技术指标等详见《报告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完善厂区截洪沟、厂区内初期雨水收集池并设置阀门切换系统;完善1#初期雨水池(100m3),新增2#初期雨水池(200m3),初期雨水分区进入1#、2#初期雨水池(共300m3),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依托现有设施,生产废水、双碱法脱硫除尘废水经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循环使用(脱硫除尘污泥定期排出用于制砖),不外排;脱硫废水沉淀池周边建设导流沟和事故应急池(20m3);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改建后的破碎车间密闭,破碎、筛分等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DAO01)达标排放;改建的隧道窑烧制区产生的高温烟气进入烘干室,烘干后进入烟道+双碱法脱硫塔脱硫+15m高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须达到《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及修改单》(GB29620-2013)表2中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SO2执行修改单要求150mg/m3)。原料储存于改建后的1#、2#密闭原料堆场内,并设置雾炮机喷雾降尘;原料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密闭运输,限速行驶。厂界无组织废气须执行《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及修改单》(GB29620-2013)表3中现有和新建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制。项目劳动定员50人(不新增员工),均不在场内食宿,故无食堂油烟。按照《衡阳市2023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安装联网计划》(衡环办〔2023〕29号)要求,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并联网至国发平台。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距离衰减、封闭厂房、绿化等措施。项目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

4.落实固体废物分类管理措施。主要为废砖坯、废砖块、脱硫除尘污泥、布袋除尘收集灰、车间沉降粉尘、废机油废油桶、含油废手套抹布及生活垃圾等。其中废砖坯、废砖块、布袋除尘灰、沉降粉尘和脱硫除尘泥污等一般固废回用于制砖;设备维修时产生的废机油、废油桶、含油废手套抹布等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厂内危废暂存间(5m2),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废贮存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危险废物暂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5.本项目废气总量指标中项目建议值为二氧化硫8.88吨/年、氮氧化物9.96吨/年,建设单位已购买二氧化硫21.09吨/年、氮氧化物5.95吨/年,在运营前应新增购买氮氧化物总量4.01吨/年。

6.加强环境风险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做好防渗等措施,避免突发事故对环境造成污染。炉窑烟气排气筒设置自动监测设施,安装在线监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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