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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耒阳分局关于耒阳市灶市坛坛醇酱酒业年产500吨纯粮白酒生产线建设项目环评拟审批公示
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耒阳分局关于耒阳市灶市坛坛醇酱酒业年产500吨纯粮白酒生产线建设项目环评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耒阳市灶市坛坛醇酱酒业年产500吨纯粮白酒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4-4332413
联系地址:耒阳市文化路139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耒阳市灶市坛坛醇酱酒业年产500吨纯粮白酒生产线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耒阳市灶市街街道联平居委会联平村11组 |
建设单位 | 湖南坛坛醇酱酒业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融泽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湖南坛坛醇酱酒业有限公司投资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1.2万元,占总投资的1.35%)在耒阳市灶市街街道联平居委会联平村11组建设耒阳市灶市坛坛醇酱酒业年产500吨纯粮白酒生产线建设项目。本项目占地总规模为7738m2,包括制酒车间、包装车间、灌装车间、成品仓库、综合业务用房等。项目工艺为润粮、下甑蒸馏、摊凉拌曲、发酵拌曲、入窖发酵、蒸酒蒸料、二至七次蒸酒、发酵、洗瓶、灌装、包装、检验、入库等,项目建成后年生产500吨(541.02千升/年)纯粮白酒。本项目外购小麦酒曲,厂内不生产酒曲。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实行雨污分流制,规范建设厂区给排水系统和废水处理设施,确保废水收集管网和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防止跑、冒、滴、漏。锅底水、窖底水经设置的独立收集管阀由专用污水管道进入污水处理站(“格栅+预处理(絮凝沉淀+中和+匀质)+二级深度处理(水解酸化+SBR)”),洗瓶废水先用于地面冲洗,其余废水全部收集进入自建地埋式污水站(30m3/d);生活污水由自建污水站(30m3/d)处理,其中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项目废水经企业污水站处理后达到《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1-2011)表2中的间接排放限值及修改单要求后经污水管网到耒阳白洋渡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2.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工作。本项目使用2台蒸汽锅炉,1台为320kg/h电加热蒸汽锅炉,不产生燃料燃烧废气;另1台3t/h蒸汽锅炉的燃料为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经21m高废气排放筒(DA001)达标排放,有组织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燃气锅炉特别排放限值(SO2:50mg/m3、NOX:150mg/m3)。无组织废气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特别排放限值;污水处理站恶臭通过密闭、绿化、周边用除臭剂除臭处理,本项目恶臭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限值。环境管控措施从严从新,随执行标准提高而提高。 3.加强噪声控制管理。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控制噪声,加强设备维护,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做好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和综合利用,并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七次蒸酒废弃的酒糟、窖泥,委托附近的农户密闭运走,不暂存;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委托相关资质单位处理,不暂存;废包装材料、废弃稻草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进行贮存,外售物资回收单位;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暂存。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5.污染源排污口必须按照生态环境部的有关规定进行设计、施工,并设置统一的标志。本项目外排废水中的COD(0.14t/a)、NH3-N(0.014t/a)总量指标纳入白洋渡污水处理厂,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SO2 0.075t/a、NOX 0.089t/a、VOCs 0.23t/a。 6.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加强项目的日常管理和安全防范,制定切实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建设足够容积的应急事故池,避免突发事故对环境造成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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