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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耒阳市人民医院配套锅炉改扩建项目审批决定的公告(第三次公示)



衡环耒评〔2025〕14


关于耒阳市人民医院配套锅炉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耒阳市人民医院

地址:湖南省衡阳市耒阳市蔡子池街道城北东路198号,法定代表人:李小保,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30481445207258L。

你单位报送由湖南皓晟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耒阳市人民医院配套锅炉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专家评审意见收悉,经研究,意见如下:

耒阳市人民医院拟投资48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占总投资的8.18%)在耒阳市蔡子池街道城北东路198号建设耒阳市人民医院配套锅炉改扩建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院内现有的1台6t/h生物质锅炉及相关配套设备,原址新建1台10t/h的然气锅炉及配套设备新建1软水制备设施新建炉配备低氮燃烧器及1座5m2危废暂存间和噪声治理设施等,其他均依托现有。本次改扩建设内容均在医院现有法定用地范围内进行,新增用地,不涉及现有主体工程的变动生物质锅炉未拆除完成前,天然气锅炉不得投入使用项目"以新带老"措施根据《报告表》的要求进行改进和完善。项目其他建设内容及规模详见报告表

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原则上同意《报告表》结论。在严格落实《报告表》及专家提出的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措施,并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本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缓解和控制。从环保角度,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要严格控制项目施工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对周边环境的不利影响。运营过程中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1.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通过雨水收集沟进入市政管网项目锅炉定排水及软水制备废水经院内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1500m3/d处理工艺:格栅+调节+混凝沉淀+活性氧消毒),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标准中的预处理标准后,排入耒阳市白洋渡污水处理厂处理。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的锅炉废气依托现有35m排气筒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标准。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合理布局,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运营期厂界北、南、西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厂界东执行2类标准。

4.落实固体废物分类管理措施。做好固体废物收集、处理和综合利用,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定期更换时带走综合利用,不在院内暂存。

5.污染源排污口必须按照生态环境部的有关规定进行设计、施工,并设置统一的标志。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二氧化硫1.24392t/a、氮氧化物5.82t/a

6.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避免突发事故环境造成影响。

、建设单位须在实际排污行为发生之前办理排污许可相关手续。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按照相关规定做好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报告表》经批准后,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项目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日常监管由耒阳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  


衡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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