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耒阳交通运输局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耒阳交通运输局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 单位机构、人员情况
我局属正科级行政单位,内设9个机关职能股室,下辖公路所、运管所、港航所 3个二级机构。全局共有行政编制27个、全额事业编制72个,工勤编制 0 个,差额编制 0 个, 自收自支编制 308 个。实有全额在职人员 99 人,差额在职人员 0 人,自收自支在职人员 308 人,全额离退休人员 32 人,差额退休人员0 人,自收自支退休人员 37 人,遗属补助人员 0 人。
二、2016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6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 11182.243 万元,其中:经费拨款11038.243 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144 万元。
2016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 11182.243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259.283 万元,项目支出 8922.96 万元。
三、2016年非税收入征收计划说明
我局非税收入共 4 项,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为:
1.港航货港收费、岸线费。根据《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办法》第九条和《湖南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按湘价综[2011]67号文件收费标准计征,货港费按1元/吨、次,岸线费按5元/米、月计征。该收入用于港口、码头建设。2016年征收计划为 72 万元。
2.港航罚没收费。根据《湖南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对水路运输市场进行行业管理、整顿。2015年征收计划为 9 万元。
3.交通罚没收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湖南省道路运输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2015年征收计划为54 万元,。
4、房租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湖南省道路运输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2016年征收计划为9 万元,减少的原因为:将部分门面收回作职工食堂和办公用房。
四、2016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2016年我局基本支出共2259.283 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104.623万元,公用支出 154.66 万元。
人员支出具体为全额人员工资支出 460.6230 万元;自收自支人员工资支出 1644 万元。公用支出 154.66 万元,其中按分类定额标准计算,经费拨款中安排 154.66 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54.66万元,其中:办公费17.28万元;水费0.4万元;电费12.64万元;邮电费2万元;物业管理费5万元;差旅费15万元;维修费11万元;会议费5万元;培训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11.7万元;工会经费5万元;福利费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34万元;其他交通费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1.3万元。
三公经费支出41.0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1.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34万元。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45.6万元,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较上年减少10%,其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的要求,通过严肃财经纪律,规范“三公”支出管理,使“三公”经费减少了10%。
2、根据部门行政事业发展目标,结合财力可能,2015年共安排项目支出 19 项,总金额8922.96 万元(包括所有资金安排的项目),具体项目情况说明如下:
(1)农村公路安保工程配套经费,资金总额200 万元,其中:经费拨款安排: 200万元。
从2014年起,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已纳入重点民生工程考核项目,是省里考核衡阳,衡阳考核耒阳的重要内容,此项工作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全市在上级政府的排名。2016年上级下达我局安保工程400公里,经预算,约需资金4000万元。对安保工程项目,上级补助资金约为6万元/公里,市财政需配套4万元/公里。
(2)2016年春运工作经费,资金总额 10 万元,其中:经费拨款安排:10万元。
春运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随着高铁的开通,我市铁路春运压力大幅减轻,相反公路运输方面的工作量却大幅增加,尤其是国家实施“大部制”改革后,将原属建设部门管理的城市出租车、公交车行业统一划归交通运输部门管理,这就使我局承担了除铁路运输以外的道路旅客运输、城市公共交通、水路运输等几乎整个春运90%以上的工作任务。
(3)安全管理经费,资金总额10万元,其中:经费拨款安排:10万元。
交通运输安全在我市主要包括道路运输、水上交通、城市公交、公路及交通工程建设施工“四大领域”,管理点多、线长、面广、管理难度大、责任大,在我市仅次于煤矿安全,在省、衡阳市对耒阳市政府安全生产检查、考核中属于必检、必考项目。一直以来,我市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经费均由市财政纳入年度预算拨付。近年来,国家、省及衡阳市对交通安全抓得越来越紧,2016年各领域都将开展大型的交通安全整治活动。
(4)乡镇船管员补助,资金总额 21.6万元,其中:经费拨款安排:21.6万元。
2011年至2013年底全省由时任省长徐守盛亲自任组长,开展了为期三年的全省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整治行动中,颁布了一系列法规制度,并建立了乡镇船管机构。我市18个沿河乡镇办事处共聘请船管员18名、签单员18名。2012年以来,我市财政按船管员400元/月、签单员600元/月予以发放,船管员补助8.64万元、签单员12.96万元。2014年由于财政紧张,至今未发放到位,导致乡镇船管员、签单员极为不满,也因此被衡阳市政府作为一项安全隐患通报督办。
(5)竹海大道建设经费,资金总额 2000 万元,其中:经费拨款安排: 2000万元。
竹海大道(公平至黄市公路)全长15.809公里,全线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自2013年12月3日动工以来,项目进展顺利,现路面工程已经全面完工,2015年9月30日已正式通车。截至目前,共完成投资1.7亿元,市财政已拨付9360万元,上级补助资金已拨付2472万元,尚有3519万元的工程款未支付。按照市委、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意见,为确保旅游公路名副其实,还需要对竹海大道实施道路安全防护、绿化、亮化等配套工程,尚需要资金6000万元。
(6)农村公路建设经费,资金总额 4000 万元,其中:经费拨款安排: 4000万元。
农村公路建设是衡阳市为民办实事考核项目,建设情况直接影响到市政府在衡阳市的排名,关系着政府的形象。按照上级下达计划任务及市委、政府工作安排,2016年全市农村公路建设的主要任务为完成村道200公里,破损道路提质改造50公里。(其中,农村公路建设配套资金2000万元,破损道路提质改造配套经费2000万元)。
(7)农村公路危桥改造项目建设资金,资金总额 100 万元,其中:经费拨款安排:100万元。
危桥改造是国家、省委省政府部署的重大工作,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省市已把危桥改造工作纳入交通运输年度目标管理考核项目,并实行一票否决。根据2011年9月15日第38次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对于危桥改造项目,省补资金以外的缺口资金由市财政全额承担。2015年8月20日,省交通厅组织专家对我市危桥进行评审,明确19座五类危桥纳入2016年度改造计划,经核算,需地方配套资金1000万元。
(8)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用于农村公路养护养护部分,资金总额 664 万元,其中:经费拨款安排:664万元。
我市公路总里程4486公里,其中由我局管理养护的公路2316公里。2016年省计划配套我市农村公路养护资金664万元。根据《湖南省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的要求,市财政需按1:1的比例配套664万元,保障农村公路有资金管路、有资金养路、有资金护路。
(9)耒阳大桥重建工程建设经费,资金总额 1000 万元,其中:经费拨款安排: 1000万元。
耒阳大桥重建工程为原址重建,桥面宽度为31米,主桥长322米。全线设置交通安全设施,设置标线378平方米,安装钢管金属栏杆644米。按一线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通航等级为四级,设计洪水频率为百年一遇。桥型为45米+3×75+45米预应力砼连续梁桥。工程预算总金额为10402万元,为确保项目顺利推进,力争在2016年10月1日前建成通车。
(10)标准化渡船安全签单发航员生活补助,资金总额 20.16万元,其中:经费拨款安排:20.16万元。
根据《湖南省客渡运签单发航管理规定》(湘交安【2011】614号),以及2015年10月9日第57期市长办公会议纪要,我市36道渡口需要聘用72名签单发航员。按照600元/月人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每年共计需要发放签单发航生活补贴51.84万元。
(11)标准化渡工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总额 51.84万元,其中:经费拨款安排:51.84万元。
现我市已被确定为全省试点县市,推行渡运公交化改革。我市36道渡口共需聘用72名渡工,按每人每月600元的标准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每年需资金51.84万元。
(12)渡口码头改造经费,资金总额 500 万元,其中:经费拨款安排:500万元。
按照市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纪要,我局迅速启动了2015年省计划的4座渡口码头及2016年需改造的32座渡口码头改造的前期工作,现2015年省计划项目正抓紧推进,2016年需要实施的32座渡口码头已完成勘察设计和造价预算工作。
(13)京广线K1799+067平改立工程建设经费,资金总额 92.81 万元,其中:经费拨款安排:92.81万元。
我市大和圩乡樟田村境内有一处3米宽乡道在京广线K1799+0100处与铁路平交,村民任意穿越铁路,严重威胁人身安全和铁路行车安全。为消除安全隐患,市人民政府先后以《关于请求架设铁路高架立交桥的函》(耒政函[2013]44号)及《关于请求新增公跨铁立交桥的复函》(耒政函[2013]71号)向广州铁路集团公司提出了请求,广州铁路集团也以计函[2013]34号文件作了回复,同意我市建设公跨铁立交桥。现该项目已完成招投标工作,按照施工图设计,该立交桥位于京广线K1799+067处,全长22米,其中主跨为5-20米空心板梁,桥台后引道长100米,预算总价为92.81万元。
(14)客船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经费,资金总额 9 万元,其中:经费拨款安排: 9 万元。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水上交通安全视频监控系统的通知》湘政办函【2011】171号及《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快推进客船视频监控系统项目建设的通知》湘交办函【2015】250号等文件精神,我局于2015年8月7日在衡阳市水上交通安全监控中心与省电信公司签订了《湖南省客船视频监控系统项目服务采购框架协议》,10月份已全部安装到位,对全市19艘30客位以上的客船实施了24小时视频监控。但按照文件要求我市应支付给湖南省电信公司的50%项目建设的经费至今还未支付。
(14) 老年人乘车意外伤害险经费(含补安2015年度30万) ,资金总额 60万元,其中:经费拨款安排: 60 万元。
根据建城[2006]288号文件《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若干经济政策的意见》规定:享受免费乘车的老年人、残疾人办理乘车证件之前,需由有关部门为其办理意外伤害保险。2013年5月28日,市长蒋云良在市交通运输局召开市长办公会议,同意建立老年人乘坐公交车意外伤害保险制度,财政安排30万元保险经费。
(15) 老年人免费乘车补贴,资金总额 100 万元,其中:经费拨款安排: 100 万元。
为落实国、省相关政策,市人民政府在2012年4月13日召开的第45次政府常务会议上,研究了特殊群体免费乘车补贴相关问题,并形成会议纪要。纪要明确规定从5月1日起对全市65岁以上的老年人实行免费乘坐公交车,发放免费乘车证,财政按每证每年给企业补贴100元。2014年财政拨付了2012年5月1日至2013年5月1日的老年人免费乘车补贴100万元,公交车拒载老年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16)民桥民渡经费,资金总额 30 万元,其中:经费拨款安排: 30 万元。
民桥民渡属于公益性设施,该项经费主要用于交通部门对民桥民渡的安全检查、管理和维修以及购置渡口渡船救生、安全设施设备,自建国起一直拨付到2013年,而且已按30万元/年拨付多年。2014年由于市财政紧张,中断拨付。该经费与民桥和渡口、渡船安全以及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息息相关,不能废除。
(17)2014年水上交通安全视频监控中心运行经费,资金总额 18万元,其中:经费拨款安排:18万元。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水上交通安全视频监控系统的通知》湘政办函【2011】171号及《耒阳市人民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纪要》等文件精神,我局水上交通安全视频监控中心运行经费由市财政负担,标准为视频监控系统租凭经费8万元/年,工作经费10万元/半年。由于2014年的经费未安排进我市的财政预算,导致该中心至今仍拖欠衡阳移动耒阳分公司一年视频监控系统租赁费8万元及2014年10万元的管理维护经费。
(18)水上交通安全视频监控中心管理维护经费,资金总额18 万元,其中:经费拨款安排:18万元。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水上交通安全视频监控系统的通知》湘政办函【2011】171号及《耒阳市人民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纪要》等文件精神,我市水上交通安全视频监控中心运行经费由市财政负担,标准为视频监控系统租赁经费8万元/年,工作经费10万元/半年。
(19)运管所行政事业工本费 ,资金总额 17.55 万元,其中:经费拨款安排: 17.55 万元。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物价局联合颁发的湘财综[2013]36号文件《关于公布取消部分行政事业单位性收费的通知》,规定取消部分行政事业收费后,相关部门和单位依法履行职责所需相关经费由同级财政在部门预算统筹安排,确保工作正常开展。我市现有营运车辆4500台,按照该文件取消的工本费为17.55万元(其中,经营许可证工本费8.4万元,道路运输证工本费2.1万元,客运标志牌工本费4.35万元,营运车辆管理档案本工本费1.5万元,档案盒0.6万元,车辆二级维护竣工出厂合格证工本费0.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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