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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股(室)岗位职责
1、办公室
协助领导日常工作,负责局内外联络、协调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的政工人事、劳动工作;研究拟定全市旅游业发展方针、政策;负责组织开展旅游业的体改工作和旅游业发展调查研究工作;负责撰写重要旅游工作报告、文稿;负责收集编发全市旅游业的新闻宣传工作;组织全市旅游业的战略研究,为市级旅游决策提供参谋服务;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文书档案、保密保卫、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及机关行政事务等工作。
2、行管股
组织实施国家及省、衡阳市确定的各类旅游景区景点、度假区旅游住宿、旅行社、旅游车船和特种旅游项目的设计标准和服务标准;审核申报经营国际、国内旅游的旅行社;组织实施旅游饭店星级标准和星级评定、推荐工作;协助指导旅游文娱工作,监督、检查旅游保险的实施工作;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市旅游人才培训,指导全市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和等级考试认证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市范围内的旅游质量监督工作,直接处理全市旅游投诉案件及全市旅游企业的投诉案件,协调突发性旅行和处理工作,负责组织旅游统计工作。
3、规划股
负责拟定我市旅游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旅游资源的规划开发建设;负责全市旅游资源的普查工作,引导全市旅游业的社会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负责指导全市旅游区(点)开发建设和旅游度假区行业归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负责全市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监督实施全市旅游管理的行政法规和规章;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市旅游安全工作,参加重大旅游安全事故的求援与处理;协调旅游行业与交通、公安、工商、税务、物价等相关部门之间的有关事宜。
4、市场股
研究拟定我市国内国际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促销活动;培育、完善和发展国内旅游市场;负责旅游市场信息调研工作。
一、工作制度
一、以十八大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发展、壮大我市旅游业为己任开展工作。
二、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坚持原则,扎实工作,分级负责,严格考勤,实行上下班签到签离制度,努力完成各自工作任务。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严格依据旅游法规的有关要求办事;坚持下级服从上级,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任何人不得违反法规、政策和党组的决定自行其是,如有违反,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坚持调查研究制度。为做好新形势下的旅游开发、建设与管理工作,每年由局领导带队组织人员深入全市景区(点)、酒店、宾馆、旅行社等地,有目的、有计划地听取群众意见,了解我市旅游产业的发展现状,探索一条有益于我市旅游业发展的新路子,每年年终每人均要完成有情况分析、有中肯建议的调查报告1篇以上。
五、坚持办事公开制度。为规范工作,方便游客,将分管领导职责、干部职责、政策规定、廉政要求等内容公布于众,接受群众监督。
六、坚持认真接待制度。对有关旅游方面牵涉的问题,各股(室)要热情接待,耐心答复游客的建议和意见。
七、坚持文明办公。上班时间,必须着装整洁,遵守文明规范,维护办公秩序,讲究公共卫生,不大声喧哗,不带小孩上班,保持文明、卫生、有序的工作环境。
八、遵守劳动纪律。要求做到出满勤、干满点,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随意串岗和随意离岗,不得在办公室从事打牌、下棋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在上班时间上网玩游戏、聊天、购物、观看娱乐视频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因公出差或因事因病请假,按考勤制度的有关规定办理。
二、会议制度
(一)局长办公会
1、议事范围
(1)学习贯彻上级党组织及市委的有关文件、会议精神,研究制定并落实具体工作方案;
(2)研究决定本局干部调动、工作调整以及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建设等机关内部重大事宜;
(3)研究决定上级交办的重要事项、临时性任务的落实方案等;
(4)研究决定年度工作计划、专项工作计划及重大活动安排;
(5)研究决定本局党组、各股室及支委请示的重大问题;
(6)研究较大的财务开支。
2、会议规程
(1)局长办公会由班子成员、办公室主任以及涉及工作业务的股室负责人参加;
(2)会议时间视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
(3)会议由局长召集、主持,特殊情况也可由局长委托副局长主持;
(4)会议议题由局长会同副局长提出,办公室负责整理并报局长确定,特殊情况也可由局长委托副局长确定;
(5)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议题,由办公室负责通知,若议题需要发放材料,由办公室负责准备;
(6)会议由办公室主任负责记录,并根据需要整理印发《局长办公会议纪要》,报局长或副局长签发;
(7)办公室负责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落实;
(二)局务会议
1、议事范围
(1)传达学习市委、市政府、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通报重要情况;
(2)研究部署本局年度、季度及月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以及重点工作情况;
(3)研究讨论需要在本局协调的重大活动安排、中心工作和突击性工作的落实计划、措施;
(4)制定修改本局规章制度;
(5)研究须经局务会讨论决定的其它事项。
2、会议规程
(1)会议由局班子成员、各股室负责人组成,由局长或局长委托副局长召集和主持;
(2)会议视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
(3)会议议题由局长会同副局长提出,各股室拟定议题在向分管副局长汇报后,统一报办公室整理汇总,由办公室提交局长或副局长确定;
(4)会议由办公室负责会务工作和记录;
(5)各股室负责人应按会议讨论形成的决定组织实施,并及时向局领导反馈落实情况。
(三)局机关全体人员会议
1、会议内容
(1)传达学习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部署贯彻落实措施;
(2)通报本局工作情况和工作计划;
(3)部署局机关加强干部思想作风建设的计划和措施;
(4)宣布对局机关干部调整和奖惩的决定;
(5)需要讨论或宣布的其它问题。
2、会议规程
(1)会议由局机关全体人员参加;
(2)会议视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
(3)会议议题由局长办公会、局务会或局班子成员提出;
(4)会议由副局长主持,局长做总结,办公室负责会场布置、考勤和记录等其它会务工作。
三、学习制度
一、本局工作人员要积极参加局里的集体学习,自己利用业余时间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每月进行政治理论、业务知识集中学习一次。
二、学习采取阅读文件和报刊文章、看电教片、请人授课辅导、座谈讨论等形式。
三、学习内容包括党的各项政策理论、旅游理论、党建知识和计算机实用知识等。年度学习计划由机关支部会同办公室制订。
四、集中学习时间为:每月第一个星期一上午,如有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和学习材料,可随时组织传达、学习。支部每月召开两次以上学习会,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旅游法》为每位干部职工必学科目。同时,年初另选一本其他书籍作为阅读内容报办公室备案,学习过程中做好读书笔记,看完后写一篇心得体会。年底由办公室统一收集送局党组检查审阅。
五、每次学习要考勤登记,除到外地出差和下乡外,均应按时参加,如确属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要履行请假手续。
六、学习情况列入绩效考核,作为年终评优、评先的依据;鼓励全体干职工向各级刊物投稿,给予适当奖励。
四、办公室制度
(一)日常事务
1、办公室是本局的综合性、服务性、行政事务性部门,办公室工作好坏体现全局的工作面貌和业务水平,因此全局人员必须积极配合办公室的工作。
2、办公室必须搞好上传下达和局里各项活动的安排布置,后勤安排、劳动人事、安全保卫、电话记录、文件撰写、收发、归档、内部考核、办公用品管理、接待来访来信、信息综合、各种会议的记录、车辆派用、接待安排等工作,做到事事有记录,事事有回音,工作井井有条。
3、文件流转,必须按部门、业务类别入档,交局长审阅,由局长交办,承办者必须阅文签名,并写明承办情况。除政策性较强的文件必须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贯彻外,每个星期文件流转完毕交办公室归档。各股室应在当天将阅文夹送还办公室。
4、本局行政发文,一律由办公室拟稿,办公室主任负责文字审核,局长签发,再行打印分发。业务发文由各股室拟稿,主管副局长审稿会签,统一由办公室进行复核、编印文号,经局长签发后方可发文。所有文件必须底稿一份,文件2份,由办公室统一整理存档。
(二)物资采购制度
1、物品采购范围
具体包括办公设备购置、办公用文化用品、车辆用品、日用品等消耗性支出和会议支出,凡需列入局财务的所有办公经费支出项目都属于本制度规定的采购范围(维修车辆、购买汽油按车辆管理制度实行,接待费用按接待管理制度实行)。
2、物品审批程序
(1)各股室按照需求,提出采购申报,注明用品名称、规格、型号、用途,报办公室汇总。
(2)物品价值总额在200元以内的,由办公室主任审定;总额在200—1000的由分管财务副局长审定;总额在1000—5000元由局长审定。价值5000元以上由党组研究确定。
3、日常消耗品采购办法
(1)日常消耗性办公设备用品包括:打印机使用的纸张、硒鼓、墨盒、墨水;传真机使用的硒鼓、墨粉;办公用存贮介质(包括移动硬盘、U盘);办公设备维修、维护用品、日用品(卷纸、垃圾袋、一次性纸杯)等。
(2)办公室随时了解全局日常消耗性办公设备用品需求情况;
(3)由办公室及时按需求报主管领导批示进行购买;
(4)使用部门根据实际使用情况登记领取;
(5)费用结算,凭有税发票和采购用品详单定期结算。
4、大宗物品和固定资产采购办法
大宗办公用品和固定资产,各股室因工作需要购置的,须先写出采购申报,注明用品名称、规格、型号、用途等具体要求,由办公室汇总,报局长办公会同意后,由办公室按财经纪律规定办理采购手续,统一采购结算。
5、物品的管理
(1)一般物品可根据工作需要,由股室工作人员提出书面申请,经本股室负责人签字后,直接到办公室领取。
(2)特殊物资由使用股室提出书面申请,需经办公室分管领导签批后,直接到办公室办理领用手续。
(3)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物品的管理工作,要认真做好新购物品入库前的检查、验收工作,要建立物品管理台帐,做到入库有手续、发放有登记。
(4)采购人员必须严格按照采购审批计划进行采买,不得随意增加采购品种和数量,凡未列入采购计划或未经领导审批的物品,任何人不得擅自购买。否则,办公室分管领导不予签字,财务不予报销。
(5)要严把采购物品质量,做到秉公办事,货比三家,择优选买,不从中谋取私利。
(6)物品保养、维护由办公室统一负责管理。
6、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开始执行,条文具体事项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印章管理
1、印章由办公室主任负责管理。
2、印章不得随意携带外出,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委托他人代管。外出人员不准带盖有公章的空白信纸。
3、印章的使用应坚持“严格把关,专人使用”的原则,严禁任何股室以及无关人员私用印章。日常行文用章由办公室主任根据工作需要,严格掌握;如有重要信函或文书材料加盖公章,须由局长审批。
4、加盖的所有文件及材料,办公室须进行登记。
(四)财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经制度,严肃财经纪律,充分发挥局机关各股室和个人增收节支的积极性,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1、局机关财务人员严格按财务有关规定,记帐、算帐做到日清月结、严格把关。局财务报帐每月两次,每月30日前结账,跨月不报账。发票必须写清用途、日期等具体情况。报账流程:经手人签名--出纳核票--分管领导审核--分管财务领导审批--局长登记--出纳报帐。若无特殊情况,无2人以上签名,内容不具体、手续不全的发票及白纸发票等非正规发票,一律不得报销入帐。有关费用必须一事一报,一周一结。财务人员做好报帐临时登记。
2、局机关工作人员因外出开会、参观、考察、学习等业务活动,需要向单位借款,须凭有关单位文件或电话通知,报分管领导、分管财务领导、局长签字批准后方可领取,在完成工作后及时报结。差旅费报销按财政局开支规定标准审批。出差人员报销差旅费应按有关规定填写出差报销单据,由领导审核后再报。出差一天以上的,有关凭证要交复印件到财务备案。凡出差、开会、培训期间报销就餐费用的,不再报销出差补助。
3、购买办公用品,必须先开列清单由分管领导批准,并将清单报财务备案后方可购买。清单要包括采购物品名称、数量、单价、用途、总价等内容。购买行为发生后,须由分管领导核实签字,才能报帐。符合政府采购规定的,由采购中心统一采购。
4、车辆费用实行单车核算,办公室要建立单车核算台帐。车辆实行油卡管理制度,由办公室主任监督加油。车辆维修、配件配置,由司机先填写维修申请单,报分管领导审批后,在政府采购指定点购买或维修,机关财务依据维修单上的维修项目结帐。
5、公务招待实行定点招待。所有接待统一由办公室安排,定点饭店签单权原则上归属办公室。其它临时性招待,须报局长批准,并严控招待费用。每月末由办公室集中定点就餐的签单,经审核后,再报局长和分管财务的领导审签,交由财务与商家转帐结算。到非定点酒店就餐的,经局领导和办公室同意,由经办人在原始凭证上签字,办公室审核,报局长和分管财务的领导审签后交财务人员按规定核销。公务招待费用在报销入帐时,会计凭证必须正式发票和签单单据齐全。
6、加班补助据实及时发放。因突发性而又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无法完成的工作,需要加班的人员,由分管领导登记,局长审核后,报办公室统一造表,适当发放加班补助。食堂就餐券由办公室统一购买,统一管理,加班人员报分管领导同意后由办公室发放就餐券并做好统计。
7、财务部门每月向分管领导汇报本局各项经费收支、财务状况,分管领导分析整理相关财务资料后再上报局长。
(五)接待工作管理制度
1、按照热情、节约的原则,做好来本局检查、指导、联系工作和参加会议人员的接待工作。
2、接待责任:业务接待由相关股室负责,生活接待统一由办公室负责。
3、接待标准及陪同规定:
①对省、市等上级机关来本局检查指导的工作人员,原则上按规定标准接待,由局长或副局长、工会主席及相关负责人陪同。
②对兄弟县市旅游部门来本局联系工作的人员,原则上按人餐60元左右的标准接待,由对等人员陪同。
③市内因工作用餐的接待,原则上按每桌300元以内的标准执行。
④全市性的年度旅游工作会议接待标准由局长决定,单项事务工作会议按工作餐标准安排。
⑤特种接待标准由局长决定。
4、接待审批权限:原则上各种接待都由局长审批,决定是否设餐。临时性个别接待由分管副局长报请局长同意后,方可设餐。
5、上级旅游各部门和兄弟县市来局执行公务人员确需安排住宿的,由办公室按有关规定安排。外省、外地市旅游部门来耒人员的住宿费由其全部自负。
6、接待费用由主管财务的副局长统一核算,统一支付。
(六)网站管理制度
1、为充分发挥网络优势,结合实际需要,加强我局网站的管理,规范网站信息发布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2、网站设立专职网络管理员岗位,主要承担信息的搜集、整理、上报、上网发布、页面维护、更新、网络监控。局领导负责审批批准上网内容。
3、网站动态信息栏目内容的更新,由管理员整理内容后,根据相关的信息发布程序,更新动态内容。
4、网站静态信息栏目内容的更新,由各相关股室组织材料,提供电子文档,由网站管理员负责编辑,不定期更新相关内容。
5、为了确保网站内容的时效性,上网信息要及时更新。
6、网站管理员负责网站每日信息的更新。
7、各栏目信息,按照规定的格式编排。
8、上网发布的信息,不得违反国家和本机构有关保密的规定。
9、从互联网获得的信息内容,必须对原始文档在本机上进行备份。本机备份必须至少保存半年内的原始文档,半年后可根据需要进行整理删除。
10、从其它地方采集到的信息,如各旅行社的工作简报、图书、期刊、内部资料、光盘等,应该妥善保管原始的介质,以备今后查验。
11、信息采编在完成工作后,应该对生成的用于信息加载的数据文件在本机进行备份,期限为最少半年,半年后可根据自身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删除。
12、网站所有内容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严格执行国家安全保密制度。
13、网站发布所有信息资料必须严格审核,由网管员进行初审,然后递交分管领导审核,经局长审查批准,网管员方可将信息上传。
14、旅游系统各单位需要更新或发布的图文资料,经报请本单位领导批准后(加盖公章),由网站管理员在网站后台管理平台上按报批程序对外发布。
15、凡未按程序审批擅自发布信息资料到网上,泄露国家和单位秘密,给国家、单位造成损失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6、网站的技术维护人员有责任负责电子邮件举报人员及内容的保密。
17、网站管理负责网站后台管理程序的操作和应用,登录口令不得转告或泄露予他人。
18、发现有害信息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不得使其扩散。
(七)电脑使用管理制度
1、根据现代办公需要,局里为各办公室配置电脑,为切实使用好、保护好电脑,特制订本制度。
2、各办公室的电脑实施专人管理、专人负责。管理者要妥善管理和维护好电脑设备,使用者爱护电脑设备,若人为损坏设备者,使用者负全部责任。
3、所有人员要切实做好电脑的防盗、防尘、防水、防火、防潮、防晒等工作,注意用电安全,搞好清洁卫生,确保电脑有一个良好的运行环境。节约用电,及时关机。
4、机箱后有封条,使用者不得擅自开箱,如机器出现故障或需添加新硬件,须由专业人士负责操作。
5、严禁访问不健康的、反动的网站。上班时间不得用电脑玩游戏,看影碟、打牌、下棋以及在线聊天等,如有违犯,按纪委相关规定处理。
6、凡与本办公室无关人员不得擅自上机操作,凡因操作不当,造成电脑设备损坏或文字资料的损失者,照价赔偿。本局在场人员负同等责任。
7、搞卫生时,抹布要拧干,防止机箱、显示器进水。
8、使用完毕后,要按照正常的关机方法关机,不得强行关闭电源,下班前,要关好门窗并进行确认以防被盗。
(八)档案管理制度
1、档案管理制度
①采取可行的技术保护措施,维护档案的安全与完整,延长档案的使用寿命,有效地发挥档案的作用。
②建立健全档案的登记和统计制度,对档案的接收、移出、整理、鉴定、利用等均须有记录,做到数字准确、案卷与目录相符。
③定期检查室内档案,做好“八防”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与分管领导报告,积极采取有效措施。
④档案室要保持整齐、清洁,根据需要做好通风工作;保管档案要根据保管期限按期鉴定。
⑤档案管理人员调动工作,对所管理档案必须严格办理移交手续,并由主管领导监交。
2、查、借阅制度
①本单位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可查阅有关档案资料。
②档案原则上不外借,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办理借阅手续;绝密档案,须经领导批准后才可借阅。
③只准查阅与本人工作相关的内容,不得查阅无关的档案材料,更不得乱翻和乱看。
④要爱护档案,查阅时不得撕页涂改,如有损坏,应接受处理。
⑤凡外单位需要利用本单位档案、资料的,须持单位介绍信,说明利用目的,并经本单位领导同意后,方可查阅、取证。
3、各部门省、市级下发文件原件统一交办公室存档管理。
4、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开始执行,条文具体事项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五、相关福利制度
一、在政策及财务纪律允许的范围之内,努力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福利待遇,局行政在经费上、政策上积极支持本局支部、女工委、工会的活动,局工会应定期向局党组办公会汇报活动及经费情况。
二、积极关心职工学习、生活、工作,创造条件解决职工的后顾之忧。局内干部职工生日,送价值400元的蛋糕和贺卡;职工生病住院,局机关派代表去探望一次,探望标准:局领导600元,普通干部400元。局职工直系亲属逝世,以本局名义慰问并探望,探望标准视情况而定;职工家庭因意外险情造成重大损失的,由职工个人提出申请,经领导研究给予一定的救济。未经主管局长批准的探望费用自理
三、医疗费用按照有关政策进行医疗费用的报销。
六、考勤制度
一、局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机关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上午、下午分别实行签到、签离制度。签到时间上午8:30之前,下午3:30之前(夏季作息)、3:00之前(冬季作息);签离时间上午11:30以后,下午5:30(夏季作息)、5:00(冬季作息)以后。考勤由各股室轮流负责,考勤表册一月统计一次。星期五下午全民卫生日活动无故不参加者,视同旷工,并且不发放交通补贴。考勤结果作为年终考核奖惩的基本依据。
二、因病、因事不能到岗工作,应事先请假,如遇特殊情况,必须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三、一般情况下,因公务外出,应该先报告办公室。外出半天须经主管副局长同意,一天须经局长同意。如半天或当日不能返回局里,须告知办公室。
四、请事假需按规定程序办理,凡不按规定办理的按缺勤处理并进行通报。请假1 天之内报分管局领导审批,1天以上报局长审批;分管局领导请假,由局长审批。请假 1 天内可口头申请; 1天以上(不含 1 天)需书面申请。
五、因病休假,必须凭医院诊断结论和休假建议证明,办理休病假手续,突发病情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办理病休手续的,先行口头报告,事后补办手续。不按规定擅自休病假的,按旷工处理。
六、请休公休假,须到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办公室凭各股室和局领导批示,开具请、休假批复。请、休假结束后,须到办公室销假。
七、脱产学习一周以上或业余学习(需占一定的工作时间),到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
八、不经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擅自不上班的;请假期满,不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逾期不按时上班的;不服从组织调动,不按时到工作岗位报到的;不服从组织工作分配,不上班的;均按旷工处理。
九、连续旷工 15 天或全年旷工累计达 30天(含 30天)以上者,按照《公务员法》的规定,报请人事、纪检、监察部门根据有关规定程序予以辞退。
十、半年以上不在工作岗位,不给当年年度考核等次。全年请事假累计超过 20 天,10 年工龄以下请病假累计超过 2 个月,10 年以上 20 年以下请病假的累计超过 3 个月、20 年以下请病假超过 4 个月的不再享受当年年度公休假。
七、公务用车日常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促进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公务用车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节约开支,杜绝腐败,根据省、市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管理制度如下:
一、公务用车日常管理制度
(一)本单位的公务用车严格按照在职在岗的人数控制用车编制和购置标准,按规定程序办理报废、更新手续,实行一车专人管理责任制,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变换他人管理。
(二)因公用车由办公室统一管理、调度。用车原则是优先公务,优先急事,优先远程,优先领导工作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强行用车。
(三)实行公务用车审批制度。各股室工作用车应提前通知办公室(市内提前半天,市外提前一天),由办公室统筹安排,尽可能做到合并用车。市内用车报办公室主任批准,外出用车报主管领导同意。未经批准,司机不得擅自出车。
(四)实行双休日封存管理制度,杜绝公车私用。
(五)运行费用严格实行预算管理和定期公示制度。公务用车维修保养、保险、加油等费用纳入本单位年度预算计划,并在市采购办确定的定点服务供应商中按照本单位所需服务项目分别进行自由选择。车辆维修及保养前,司机应提交维修申请,注明维修事项、经领导同意审批后,方可维修保养,未经许可发生的维修保养等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办公室负责对公务用车每月的运行费用进行统计汇总,每个季度上报并按要求公示相关事项(公里数、油耗、维修费、保养费、路桥费、停车费等)。
二、公务用车司机的日常管理制度
(一)公务用车司机应加强学习,遵守工作纪律,服从单位的管理,确保领导日常公务用车,不得擅自出借公车给他人使用,若未经允许私自出借公车,由此造成的损失或发生的费用由司机和用车者个人分别承担。
(二)公务用车司机应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提高服务质量,负责定期对车辆进行维修保养,及时检查和消除隐患,确保车况良好和行车安全。
(三)公务用车司机应保证公务车辆内外清洁,注重单位用车形象。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疲劳驾驶、酒后开车,乱闯红灯、乱停车等违章行为,一旦出现违章行为由司机个人承担责任。
(四)公务用车司机应自觉遵守公休日公车封存管理规定,并确保车辆停放安全。公休日司机必须保证通讯畅通,以备临时派遣公务。
(五)公务用车司机按规定定点加油、维修、保养。发生费用前,先向单位领导提出口头或书面申请,经允许后方可进行,出具正规的税务发票和费用清单经证明人、审核人签字后,凭完备的报帐手续据实报销,如遇单项费用明显超标的,需由司机写出书面情况说明并酌情处理。
八、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
为贯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关于贯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的实施细则》(衡办发【2014】1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实施范围
局机关工作累计满1年的正式职工。
二、相关规定
(一)年休假天数
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和国家规定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的假期均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或下一年的年休假:
1、事假累计20天以上的;
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工作人员,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工作人员,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工作人员,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三)已安排年休假,工作人员未休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只享受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1、因个人原因不休年休假的;
2、请事假累计已超过本人应休年休假天数,但不足20天的。
(四)确因工作特殊需要不能享受年休假的,需经本人同意,主管领导审批,局党组会议批准,向市人社局呈报批准后,当年可不安排年休假,按规定支付相应的年休假工资报酬。
职工年休假在一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
三、实施办法
局机关工作人员年休假由所在股室负责安排。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年初由个人提出年休假申请,股室分管领导根据工作实际统筹协调确定,报办公室汇总统筹安排,由办公室统一制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休假计划表》。因工作及其他原因年休假时间需变动的,可进行相应调整。
局班子成员年休假需经局长同意,根据工作实际安排。
九、干部职工奖罚实施细则
为保证各项规章制度及责任状的顺利实施,促进工作规范化管理,根据各项规章制度及责任状的内容,特制订本奖罚细则。
一、负责或主管工作在衡阳市主管部门或本市考核中列倒数3名以内或受到领导及主管部门点名通报批评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取消年终考核奖。出现重大责任事故并造成损失的按政策报相关部门处理。
二、为鼓励全局人员精业务、懂管理,局里规定,两年之内取得导游证、经理证者,奖励1000元。
三、为充分调动全局干部职工学习热情,提高工作人员写作水平,加强耒阳旅游宣传报道,要求各股室每月报信息不少于两条,每年度完成千字以上文章不少于两篇,集中报办公室,严禁抄袭。同时,按上稿情况给予奖励,执行标准为:
|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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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1000字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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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1000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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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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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耒阳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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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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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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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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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衡阳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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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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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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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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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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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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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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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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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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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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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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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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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信息和文章的内容必须与我局工作有关;(2)认可刊物有党报、党刊、政府门户网、红网、旅游网、耒阳新闻网等专业网站或刊物。
四、得到市级以上公认或本局采用的建议(以书面报告为准),并取得工作实效,每项(次)奖1000元;见义勇为,制止恶性重大事件或堵住重大差错事故发生,每项(次)奖2000元。
五、年终考核除市级优秀人员外,局里另行评选优秀人员若干名,并对优秀人员实行一定奖励。
六、负责或分管的工作获得上级部门奖励的,局里给予对等奖励。
七、故意损坏公共财物,除按原价于2天内赔偿外,情节严重者给予通报批评。
八、发现干部职工有“黄、赌、毒”行为,除按上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外,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并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工作人员文明规范
一、文明行为规范
1、按照上班下班,不迟到早退;
2、坚守本职岗位,不串岗闲聊;
3、着装整洁大方,不着背心、短裤、超短裙和坦胸露背服装上班;
4、仪表端庄文雅,男士不留长发、胡须,不穿拖鞋,女士不留长指甲、不染红(黄)发、不施浓装;
5、礼貌接待来宾,做到让座、上茶、热情办事;
6、按职责规定办事,不推诿拖拉;
7、维护工作秩序,不高声谈笑喧哗;
8、遵守工作纪律,不擅自外出;
9、讲究公共卫生,不乱扔乱吐,不在公共场所吸烟;
10、确保安全,不违章办事。
二、文明用语
1、您好!
2、请坐。
3、请喝茶。
4、请问:您有什么事?
5、请稍等候。
6、没关系,不客气。
7、对不起,请原谅。
8、谢谢!
9、再见!
10、欢迎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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