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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春运督查工作方案

耒阳市交通运输局2016年春运

督查工作方案

 

为切实强化和落实相关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春运安全有序进行,让广大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平安的新春佳节,市局决定对全市交通运输相关单位及部门进行春运工作大督查。督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省、衡阳市及耒阳市委、市政府春运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现场安全监管,高标准、严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主体责任到位,措施落实到位,督查检查到位,扎实做好春运期间的安全保障工作,全力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努力为人民群众欢度佳节提供安全、畅通、有序的出行环境。

二、督查时间安排

督查与2016年春运时间同步,从124日开始,至33日结束。原则上对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春运相关单位及企业督查不少于两次(节前一次,节后一次),城区客运站场、重要渡口码头、重点路段在春运高峰期要做到每天一次。

三、督查内容

市局成立4个春运督查小组。各组具体督查内容如下:

(一)总督查组。

由罗锡钢局长任组长,市交通运输局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参与,负责全面督查春运行业管理机构及相关交通运输企业春运工作组织情况。

.检查各单位的春运安排情况:是否制定了《春运工作方案》,领导分工及值班制度是否明确。

.检查各单位对春运的组织领导和思想发动情况:宣传发动是否到位,是否有横幅、宣传栏。

.春运工作领导责任制落实情况:各级领导是否深入一线组织指挥,是否履行了职责,查登记本。

.查各单位应急工作:是否制订了应急工作预案;应急队伍、设备、材料是否落实;应急值班制度是否落实。

(二)第一督查小组。

由胡克宁副局长任组长,李峰、卢善亮、李后信、雷学林、贺佐凤为成员,负责督查春运期间道路运输及城市客运组织情况。

.检查参运车辆的技术状况:是否有技术检测等级合格证,查看车辆的“道路运输证”中的“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章”、“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和车辆保险情况。

.检查运管部门对站场及渡口码头的监管情况:运管分管领导、各驻站办人员在岗及履行职责情况,各车站“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落实情况。

.检查车辆安全设备设施落实情况:消防救生、防滑器材是否备足到位,站场消防设施是否落实。检查站场企业重点部位安全防火措施落实情况:是否有措施,有灭火设备、设施及充足的物料。

.检查“三品”查堵落实情况:是否有专岗专人负责,是否落实了责任认签制,三品检查仪是否运转正常,没有配备检测仪的车站是否落实了开包检查,是否有鉴封,是否有宣传横幅。

.检查车辆反超速、超载、疲劳驾驶情况:查出站车辆登记表,是否有超载现象,查GPS动态监控平台工作情况,查长途班车停车休息制度落实情况。检查各运输企业对出车前和回场后的安全例保检查是否落实。

6.了解各单位现有运力:投入春运运力,现行开行班次,春运期的加班、包车准备情况,运力是否有保障。掌握广东等省农村工运输信息情况:检查进出广东春运证的发放和使用情况,农民工返乡是否顺利。

.检查站场治安秩序和运行秩序是否良好;查有无乱班乱线、站外经营等行为。检查票价执行情况:看是否严格执行国家动价政策,各售票处是否按规定明码标价,各客运车辆是否张贴票价公示牌,是否有擅自提高运价和乱收费、乱涨价现象。

8.检查优质服务活动情况:查旅客购票、候车、乘车是否有序、站容站貌是否整洁,卫生保洁是否经常。服务内容是否全面,方式是否多样,看是否备有免费开水和晕车药品,空调是否开放,站内厕所是否收费,服务态度是否热情等。

(三)第二督查小组。

由谢云华副局长任组长,段辉军、王文山、谢酉生、徐啸、夏青为成员,负责督查春运期间水上交通组织情况。

.检查参运船舶的技术状况:查看“船舶检验证书”、“船舶登记证书”、“船员适认证书”、“营运证书”(检查舶不少于3艘)。

.检查航道航行标志的检修情况:航标是否准确,标志是否鲜明醒目。

.检查渡口和库区营运船舶的安全措施及其落实情况:查乡镇船管员、签单发航员是否在岗,是否有非客渡船参运。

.检查船舶安全设备设施落实情况:消防救生、防滑器材是否备足到位,码头消防设施是否落实。

.检查船舶反超载情况:查签单表,是否有超载现象,查水上交通安全视频监控中心工作情况,查船舶“六不发航” 落实情况。

(四)第三督查小组。

由黄栋副局长任组长,周伟、郑桂芽、李建军、陈孝军为成员,负责督查春运期间公路保畅通及交通工程建设有关情况。

.检查公路陡坡、争弯险道、重点路段、桥梁等处情况:标志标线是否设置到位,重点路段防冻防滑物料的准备是否到位。

.道路除患排查治理情况:特别是以桥梁为重点的交通基础设施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公路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整治情况。

.交通工程施工现场情况:是否按规定停工,施工现象是否处理妥当,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现场用电及防火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按规定在工地明显位置设置驻地工程告示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牌。

.工程从业人员安全管理情况:是否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是否与民工签订劳务用工合同的同时是否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工程留守人员是否遵守安全规定。

四、督查要求

.各督查组在进行工作督查前不通知,基本采取暗访的形式,督查检查过程中各组必须认真按照检查内容逐一查看,如发现存在问题特别是安全管理方面的问题,应及时向被检查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书,落实责任人,责令限期改正,并督促整改到位,受检单位应将整改结果及时上报市局春运办。

2.各督查组对分管的督查范围实行包干负责,凡因督查整改不到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督查组负连带责任。

3.各督查组要将督查出的问题及处理意见逐一登记,以利于春运总结评比。

 

耒阳市交通运输局  

2016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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