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页面: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市政府工作部门 > 市农业农村局 >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耒阳市农业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耒阳市农业局
(2016年3 月 18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特编制耒阳市农业局2015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咨询处理,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七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5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15]22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函[2015]59号)等文件有关法律法规精神,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打造“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及效能政府”。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牵涉到全局各股室、下属单位,必须实行统一领导,建立多方参与、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合理运行的有效机制。成立了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各股站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岗位职责,确定信息股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
2、依照制度,规范信息公开。围绕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管理,推进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遵照《耒阳市农业局信息管理办法》、《耒阳市农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耒阳市农业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耒阳市农业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耒阳市农业局依申请公开制度》、《耒阳市农业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耒阳市农业局信息发布协调机制》等相关文件,明确主动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申请方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依法、有序、规范进行。
3、加强建设,畅通公开渠道。结合本单位工作特点,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使农业信息公开工作逐渐步入常态化、长效化、规范化管理轨道,确保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通过耒阳党政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8条,基本涵盖了我局工作的各个方面,其中,概况信息2条,规划计划38条,法规文件16条,工作动态53条,财政信息5条,通知公告2条,业务信息2条。另外,我局报送的信息被各级政府部门直属媒体采用295篇次。
(三)公开形式
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获取信息,我局主要通过耒阳市党政门户网、报刊、电视、短信等形式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1、2015年,耒阳市农业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2015年,耒阳市农业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3、2015年,耒阳市农业局未对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收费。
四、咨询处理情况
无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无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在丰富内容、服务群众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进步,但与上级要求相比还存在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公开内容还有待进一步丰富;三是现有制度执行力度还有待加强。改进措施:
(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一是理顺工作机制,完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做好牵头和协调。二是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信息、决策应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
(二)加大公开力度及时效,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特例”的总原则,严格按照上级及相关文件要求,除了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发布的其他政府信息外,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三)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继续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加大政府信息工作的宣传力度,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与否的范围,做到积极稳妥,注重时效,优质服务,切实服务社会,方便群众,推进政务的公开、公正、透明。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