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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粮食收购许可证》年度审核工作的通知
全市粮食经营者:
目前我市颁发的《粮食收购许可证》已经过期,为严格粮食收购资格管理,规范粮食收购市场,促进粮食流通秩序的健康发展,根据2016年2月6日修订的新版《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湖南省粮食收购资格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现就做好粮食收购许可证年度审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对象
全市所有取得《粮食收购许可证》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体工商户。
二、审核内容
(一)原《粮食收购许可证》正本、副本。
(二) 被许可人的资格条件是否发生重大变化,是否仍然具备取得收购资格的条件。
(三)粮食收购者是否执行粮食收购政策,是否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是否及时支付售粮款,有无代扣、代缴税费或其他款项,有无掺杂使假,短斤少两等损害国家和农民利益等不良记录。
(四) 粮食收购者是否按规定建立粮食统计台账,是否按时向当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粮食购进、销售和库存等统计数据。
(五) 粮食应急预案启动吋,是否服从所在地人民政府及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和调度,库存是否符合限额标准。
(六) 有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粮食收购许可证》的情况。
三、审核时间
审核受理时间为 2016年10月7日至 2016年10月30日。
四、审核要求
(一) 各粮食经营者应当在《粮食收购许可证》有效期满30日前向市商务和粮食局提出延续申请。参加2016年度中晚稻收购的企业和粮食经纪人务必在10月20日中晚稻托市收购启动前办理好资格审查。
(二)根据湖南省粮食收购资格管理办法有关申请收购资格应具备的条件规定作出审核合格、暂停资格或取消资格的决定。
(三)粮食经营者须在规定期限内向市商务和粮食局行政审批服务股提出粮食收购资格许可证延续申请。凡不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将依法予以注销许可证,取消收购资格。
(四)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便民、高效的原则,热情为申请人服务,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客观公正的换证审核结论,换证结果将录入耒阳市党政门户网予以公示。换证审核完成后一个月内将审核结果报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附:1. 耒阳市粮食经纪人申请办理中晚稻收购许可的办法
2. 粮食收购资格许可延续申请书
3. 挂靠企业委托粮食经纪人推荐函
二0一六年十月十一日
送:耒阳市发展和改革局 耒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耒阳市优化办
耒阳市商务和粮食局办公室 2016年10月11日印发
(共印32份)
附件1:
耒阳市粮食经纪人申请办理中晚稻
收购许可的办法
为活跃我市粮食经济,规范中晚稻收购市场,现就我市粮食经纪人申请办理2016年度中晚稻收购许可作出如下规定:
一、 粮食经纪人办理收购许可的基本条件
1、具有2万元经营资金的筹措能力,并具有良好的资信。
2、具备基本的粮食质量检测器具及其使用常识(必备水分测定仪、扦样器、衡器等基本的粮食质量检测、计量器具)。
3、具有一定的保管、质检、收购、运输粮食的基本知识。
二、 粮食经纪人须提交资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
2、2万元资金的资信证明1份。
3、基本的粮食质量检验仪和计量工具的有效证明1份。
4、向粮食经营企业(以下称挂靠企业)办理粮食收购申请书(存挂靠企业)。
5、挂靠企业的推荐函,挂靠企业收购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挂靠企业公章并签定意见)。
三、 对挂靠企业的要求
1、 必须取得《粮食收购许可证》资格,并且通过粮食行政主管局年审,正常开展粮食生产经营的企业。
2、 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注明粮食收购的企业。
四、 办理程序
1、由粮食经纪人向挂靠企业提出申请,挂靠企业审查同意后出具推荐函,并盖有本企业公章的签定意见的《粮食收购许可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各2份交给粮食经纪人。如挂靠人数较多,由企业统一造册、盖章、上报,以便于主管局管理。
2、粮食经纪人向粮食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粮食收购资格申请办证,并将挂靠企业提供的资料、粮食经纪人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到粮食行政主管局行政审批股进行审核。
3、所有粮食经纪人经过审核通过后,报执法部门备案。
4、因我市行政检查执法正在理顺时期,粮食经纪人挂靠企业进行粮食收购许可的有效期限暂定为6个月。
在今年的中晚稻收购过程中,凡没有取得粮食收购资格的企业和个人不得从事粮食收购,否则将依照新《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2:
粮食收购资格许可延续申请书
__________________商务和粮食局:
你局依法向我(单位)颁发的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粮食收购许可证》将于_______ 年 _________ 月 __________日有效期届满,现依法提出延续申请。
申请者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3:
粮食经营者委托粮食经纪人的
推 荐 函
耒阳市商务和粮食局:
为确保我企业粮食收购任务的圆满完成,经我企业商议决定,特推荐以下企业(个人)_______________ 作为我企业的粮食收购委托人。
企业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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