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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搬迁沿江路夜市摊点及建设蔡伦路专业夜市美食园的工作方案

关于搬迁沿江路夜市摊点及建设蔡伦路专业夜市美食园的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型城镇化建议指导思想“望得上青山,看得到碧水,记得住乡愁”的总要求,以及《湖南省推进新型城镇化实施纲要(2014-2020年)》提出的耒阳与娄底、永州、怀化四个城市作为50100万人口的大城市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市打造“千年古县”城市名片和《耒阳市城市商业网点规划(2014-2030年)》的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二、工作目标

根据20141120日,市委副书记、市长刘革生召集副市长江方敏、市政协副主席、商务局局长伍检告及市政府办、市商务局、市城管局、蔡子池街道办事处、市人防办、市消防大队、市城管大队、市场管理局、市建设局、市政公司、市环卫处、南正、西湖、化龙居委会等单位的负责人到南正街、南外街、北正街、五一广场、蔡伦步行街、张飞索桥至五一广场路段沿江风光带实地调研,严格论证提质改造五一路沿江风光带,打造南正街等仿古街项目,并在市城管局召开了市长办公会议。会议决定,全面彻底搬迁、取缔沿江路的夜宵摊点,在市蔡伦大市场内的吉美家建材市场前坪,建设一个专业夜宵市场。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做好夜市摊点的搬迁工作。

三、成立领导小组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定,成立沿江路夜宵摊点搬迁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刘革生市长指导,市政协副主席、商务局局长伍检告同志负总责,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李群林负责相关协调工作,市场管理局党组书记梁江波、副局长李学良、市财政局副局长刘刚、市商务局副局长刘筠、市城管大队大队长张慧洲、副大队长罗小熊、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刘青青、市交警大队副大队长蒋鹏程、蔡子池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江建平、南正居委会支书谭跃清、西湖居委会支书黎和喜为领导小组成员。

四、工作职责

1、市场管理局、蔡子池街道办事处、西湖居委会负责蔡伦夜宵市场的下水道、排油烟、排污水设施,地面平整硬化,公厕选址租建改造,路灯安装等工作,以及夜宵摊点的规划布局,其它摊点的规划区域指定。(梁江波牵头,江建平、黎和喜负责)

2、市财政局负责相关经费的筹措,设立专户、专款、专用。(刘刚负责)

3、市交警大队负责为期一个月的沿江路车辆违章停放抄牌整治工作。负责蔡伦市场停车位划定。(蒋鹏程负责)

4、市城管大队、蔡子池办事处、南正居委会负责夜宵摊点搬迁的前期动员、宣传工作。(张慧洲牵头,江建平、谭跃清负责)

5、市商务局负责工作方案的制订、夜宵市场规划布局的实施等工作,负责整治搬迁宣传等工作。(刘筠负责)

6、市公安局治安大队负责对沿江路夜宵摊点搬迁的治安保障工作,对搬迁过程中出现的暴力抗法事件进行严厉打击,保障搬迁工作顺利进行。(刘青青负责)

7、对在20141215日后未按期搬迁的,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相关单位采取强制措施,强制搬迁。(张慧洲负责)

8、各成员单位相互配合,并紧密配合每次专项整治行动。

五、优惠政策

1、对沿江路的27户夜宵摊点经营户,凡是在2014127日之前(含127日)主动搬迁到指定场所的经营户免三年的场地租金和城市道路占用费,一年的卫生费,先搬迁的优先安排场地。

2、在20141210日前(含1210日)搬迁的经营户免三年的场地租金和城市道路占用费。

3、在20141215日搬迁的(含1215日)搬迁的经营户免三年的场地费。

4、对在20141215日以后搬迁的、尤其是强制取缔的摊点,不享受任何优惠条件。

5、现规划区域只限现有沿江路27户摊点经营户安置,其他任何摊点都不允许搬入。

6、在所有摊点经营户集中搬迁经营后,城管部门将对全市非法摊点进一步加强整治,市场管理局要做好规划,凡后入住专业夜市的一律租门面店进行经营,不允许占道经营。

7、市政府将在金华路、体育路、西湖公园等路段设置耒阳夜宵美食市场指示牌,并为夜宵市场制作三块广告牌。

8、领导小组将在耒阳市相关媒体刊登搬迁整治公告,规范夜宵市场,加强城市管理,确保划行入市。

9、主动搬迁的夜宵摊点要求携带身份证及城市管理监察大队相关证明到搬迁工作领导小组登记报名。

联系人:罗小熊(市城市管理监察大队) 电话:13975441666

        胡善烁(市场管理局蔡伦所)电话:15211801389

 

  耒阳市沿江路夜宵摊点搬迁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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