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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贯彻湘办发电〔2014〕120号文件精神的通知

 

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明电

湘安办明电﹝2014﹞44号

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贯彻湘办发电〔2014〕120号文件精神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安委会,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014 928 ,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采取断然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通知》(湘办发电〔2014120号,以下简称《通知》),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视,以及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执政理念,坚持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严抓严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坚决态度。为确保《通知》精神落到实处、收到实效,特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统一思想认识。《通知》是省委、省政府科学研判当前我省安全生产形势,着眼有效防范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对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务必深刻领会《通知》的重要意义和精神实质,切实深化对当前全省安全生产严峻复杂形势的认识,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危机意识,自觉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上来,全力以赴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坚决扭转安全生产被动局面。
   
二、立即传达学习。《通知》从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落实停产整改措施、打赢整顿关闭攻坚战、严管重罚强化“打非治违”、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强化媒体曝光和社会监督、强化问责“打到痛处”、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等八个方面,作出了十分明确具体的规定,内涵丰富,针对性、指导性和操作性很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立即采取党委(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党校集中培训、专题业务辅导等形式,组织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主要负责人认真学习,深刻领会《通知》精神,切实提高贯彻执行的主动性、自觉性、坚定性,不折不扣把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落实到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
   
三、迅速研究部署。市、县两级安委会要提请同级党委、政府立即召开党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相关职能部门要立即召开党组会或专题会,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高度重视,亲自研究部署,亲自检查落实。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贯彻落实《通知》的具体实施意见,逐条逐项明确工作任务、时限要求、责任分工和责任单位、责任人,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狠抓贯彻落实。要全面启动执法行动,深入开展隐患排查,严厉打击和坚决治理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该停产的坚决停下来,该整顿的坚决整到位,该关闭的坚决关到底,该曝光的坚决予以曝光,该处罚的坚决按上限处罚,该问责的坚决严厉问责。
   
四、强化督查问责。市、县安委办要主动会同同级党委、政府督查室,就《通知》贯彻落实情况开展联合督查,切实加大督查督办力度。要严肃查处和切实纠正安全生产领域的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行为,确保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掷地有声,工作部署措施落到实处,工作要求不打折扣。省安委办将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把《通知》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凡是工作不认真、不负责、不落实的,坚决予以通报批评和事前问责。

各市州、省安委会成员单位贯彻落实《通知》有关情况和具体实施意见,请于1015日前报省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林勇,89751237;邮箱:xtc8975@163.com

 

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4 年9 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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