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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耒阳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与事项清单》的公示
关于对《耒阳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与事项清单》
的公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5)5号)文件精神。现制定《耒阳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和《耒阳市应急管理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经本机关法制审核,并报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备案审查后,现予以公示(具体内容见附件)。
耒阳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3月25日
附件1:耒阳市应急管理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附件2:耒阳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耒阳市应急管理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序号 | 检查事项 | 检查主体(实施层级) | 实施依据 | 承办机构 | 检查对象 | 检查内容 | 检查方式 | 检查频次 | 备注 |
1 | 对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标准、行业标准情况的行政检查 | 耒阳市应急管理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状况,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本行政区域内容易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严格检查。 | 局各执法股室 | 煤矿企业,非煤矿山企业,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存储单位,冶金、有色、机械、建材、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安全评价等中介机构 | 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标准、行业标准情况。 | 现场执法与非现场执法相结合 | 按每年报本级政府审批的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执行 | 涉企行政检查原则上以属地为主,有重大影响或者跨县级区域的,由市级应急部门负责,有重大影响或者跨市级区域的,由省级应急部门负责。 |
2 | 对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监督检查 | 耒阳市应急管理局 | 《湖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第三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保障、督促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履行对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监督管理职责。 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按照分类分级和属地监督管理的要求,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采取专项监督检查与综合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监督检查。 对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增加监督检查频次,督促整改整治。 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加强执法信息共享,健全联合检查制度,避免和减少交叉、重复检查。 | 局各执法股室 | 煤矿企业,非煤矿山企业,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存储单位,冶金、有色、机械、建材、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安全评价等中介机构 | 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 | 现场执法与非现场执法相结合 | 按每年报本级政府审批的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执行 | 涉企行政检查原则上以属地为主,有重大影响或者跨县级区域的,由市级应急部门负责,有重大影响或者跨市级区域的,由省级应急部门负责。 |
3 | 对煤矿企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 | 耒阳市应急管理局 | 1.《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对煤矿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并将煤矿现场安全生产状况作为监督检查重点内容。 | 煤矿安全监管股 | 煤矿现场安全生产状况 | 对煤矿企业一线生产作业场所安全状况进行检查 | 现场执法与非现场执法相结合 | 按每年报本级政府审批的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执行 | 涉企行政检查原则以属地为主,有重大影响或者跨县级区域的,由市级应急部门负责,有重大影响或者跨市级区域的,由省级应急部门负责。 |
4 | 对安全培训机构开展安全培训活动情况的监督检查 | 耒阳市应急管理局 | 1.《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培训监管机构应当对安全培训机构开展安全培训活动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一)具备从事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要的条件的情况; (二)建立培训管理制度和教师配备的情况; (三)执行培训大纲、建立培训档案和培训保障的情况; (四)培训收费的情况;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 政策法规股 | 安全生产培训机构 |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 现场执法与非现场执法相结合 | 按每年报本级政府审批的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执行划执行 | 涉企行政检查原则上以属地为主,有重大影响或者跨县级区域的,由市级应急部门负责,有重大影响或者跨市级区域的,由省级应急部门负责。 |
5 | 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情况的监督检查 | 耒阳市应急管理局 | 1.《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二十五条: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开展安全培训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对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及其持证上岗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局各执法股室 | 煤矿企业,非煤矿山企业,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存储单位,冶金、有色、机械、建材、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培训机构。 | 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标准、行业标准情况。 | 现场执法与非现场执法相结合 | 按每年报本级政府审批的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执行 | 涉企行政检查原则上以属地为主,有重大影响或者跨县级区域的,由市级应急部门负责,有重大影响或者跨市级区域的,由省级应急部门负责。 |
6 | 对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安全评价等中介机构的行政检查 | 省级、市级、县级 | 1.《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第三条: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全国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工作,建立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信息查询系统,完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标准体系。 第二十五条 资质认可机关及其下级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事故调查组在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监督检查和事故调查中,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和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在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 省市县应急部门具有监管职责的内设机构 |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安全评价等中介机构 |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在本行政区域内执业行为。 |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 按每年报本级政府审批的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执行 | 涉企行政检查原则上以属地为主,有重大影响或者跨县级区域的,由市级应急部门负责,有重大影响或者跨市级区域的,由省级应急部门负责。。 |
7 | 对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的抽查 | 省级、市级、县级 | 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第八条第三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前款规定的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进行抽查;发现演练不符合要求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 | 省市县应急部门具有监管职责的内设机构 | 煤矿企业,非煤矿山企业,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存储单位,冶金、有色、机械、建材、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安全评价等中介机构 |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情况。 | 现场执法与非现场执法相结合 | 按每年报本级政府审批的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执行 | 涉企行政检查原则上以属地为主,有重大影响或者跨县级区域的,由市级应急部门负责,有重大影响或者跨市级区域的,由省级应急部门负责。 |
8 | 对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实施的现场检查 | 耒阳市应急管理局 | 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条: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 省市县应急部门具有监管职责的内设机构 |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存储企业 | 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落实安全生产情况。 | 现场检查 | 按每年报本级政府审批的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执行 | 涉企行政检查原则上以属地为主,有重大影响或者跨县级区域的,由市级应急部门负责,有重大影响或者跨市级区域的,由省级应急部门负责。 |
9 | 对从事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经营的企业经营场所、储存设施的现场核查 | 耒阳市应急管理局 | 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从事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经营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从事其他危险化学品经营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有储存设施的,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申请人应当提交其符合本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进行审查,并对申请人的经营场所、储存设施进行现场核查。 |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股 | 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经营的企业 | 对从事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经营的企业经营场所、储存设施进行现场核查。 | 现场检查 | 根据企业提出许可申请,进行核查。 | 涉企行政检查原则上以属地为主,有重大影响或者跨县级区域的,由市级应急部门负责,有重大影响或者跨市级区域的,由省级应急部门负责。 |
10 | 对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以及库存的危险化学品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耒阳市应急管理局 | 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妥善处置其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储存设施以及库存的危险化学品,不得丢弃危险化学品;处置方案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备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对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未依照规定处置的,应当责令其立即处置。 | 省市县应急部门具有监管职责的内设机构 |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以及库存的危险化学品 |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以及库存的危险化学品处置情况。 |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 根据企业转产、停产、停业或解散的实际情况进行核查。 | 涉企行政检查原则上以属地为主,有重大影响或者跨县级区域的,由市级应急部门负责,有重大影响或者跨市级区域的,由省级应急部门负责。 |
11 | 对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 | 耒阳市应急管理局 | 1.《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商务主管部门、卫生主管部门、价格主管部门、铁路主管部门、交通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海关,应当依照本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购买、运输、价格以及进口、出口的监督检查;对非法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易制毒化学品,或者走私易制毒化学品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2.《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 》第二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的监督检查工作。 |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股 | 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 | 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 |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 按每年报本级政府审批的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执行。 | 涉企行政检查原则上以属地为主,有重大影响或者跨县级区域的,由市级应急部门负责,有重大影响或者跨市级区域的,由省级应急部门负责。 |
12 | 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单位的监督检查 | 耒阳市应急管理局 | 1.《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三十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单位的监督检查,督促危险化学品单位做好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安全评估及分级、登记建档、备案、监测监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核销和安全管理工作。 |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股 | 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单位 | 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单位安全生产情况。 |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 按每年报本级政府审批的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执行。 | 涉企行政检查原则上以属地为主,有重大影响或者跨县级区域的,由市级应急部门负责,有重大影响或者跨市级区域的,由省级应急部门负责。 |
13 | 加强对工业(化工)园区等重大危险源集中区域的监督检查 | 耒阳市应急管理局 | 1.《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三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对工业(化工)园区等重大危险源集中区域的监督检查,确保重大危险源与周边单位、居民区 、人员密集场所 等重要目标和敏感场所之间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 |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股 | 工业(化工)园区等重大危险源集中区域的企业 | 工业(化工)园区等重大危险源集中区域与周边单位、居民区、人员密集场所等重要目标和敏感场所之间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等情况。 |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 按每年报本级政府审批的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执行 | 涉企行政检查原则上以属地为主,有重大影响或者跨县级区域的,由市级应急部门负责,有重大影响或者跨市级区域的,由省级应急部门负责。 |
14 | 对危险化学品管道建设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 | 耒阳市应急管理局 | 1.《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第四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管道建设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并依法对危险化学品管道建设项目实施安全条件审查。 |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股 | 有危险化学品管道的企业 | 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生产情况。 |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 按每年报本级政府审批的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执行 | 涉企行政检查原则上以属地为主,有重大影响或者跨县级区域的,由市级应急部门负责,有重大影响或者跨市级区域的,由省级应急部门负责。 |
15 | 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 | 省级、市级、县级 | 1《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第二十九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明确每个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主体,制定并落实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股 |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 |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 |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 按每年报本级政府审批的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执行 | 涉企行政检查原则上以属地为主,有重大影响或者跨县级区域的,由市级应急部门负责,有重大影响或者跨市级区域的,由省级应急部门负责。 |
16 | 对煤矿建设单位安全设施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 | 耒阳市应急管理局 | 1.《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有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单位安全设施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 | 煤矿安全监管股 | 煤矿山企业 |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 | 现场检查 | 根据企业竣工验收情况开展核查 | 涉企行政检查原则上以属地为主,有重大影响或者跨县级区域的,由市级应急部门负责,有重大影响或者跨市级区域的,由省级应急部门负责。 |
17 | 对非煤矿山建设单位安全设施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 | 耒阳市应急管理局 | 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安全监管部门应当按照下列方式之一对本办法第七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和第(四)项规定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 | 非煤工贸安全监管股 | 非煤矿山企业 | 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 | 现场检查 | 根据企业竣工验收情况开展核查 | 涉企行政检查原则上以属地为主,有重大影响或者跨县级区域的,由市级应急部门负责,有重大影响或者跨市级区域的,由省级应急部门负责 |
18 | 对小型露天采石场的监督检查 | 耒阳市应急管理局 | 1.《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九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小型露天采石场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现场处理或者实施行政处罚。 | 非煤工贸安全监管股 | 小型露天采石场 | 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情况。 |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 按每年报本级政府审批的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执行 | 涉企行政检查原则上以属地为主,有重大影响或者跨县级区域的,由市级应急部门负责,有重大影响或者跨市级区域的,由省级应急部门负责 |
19 | 对尾矿库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 | 耒阳市应急管理局 | 《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尾矿库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生产行为,依法作出处理。 | 非煤工贸安全监管股 | 尾矿库生产经营单位 | 尾矿库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 |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 按每年报本级政府审批的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执行 | 涉企行政检查原则上以属地为主,有重大影响或者跨县级区域的,由市级应急部门负责,有重大影响或者跨市级区域的,由省级应急部门负责 |
20 | 对地质勘探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 | 耒阳市应急管理局 | 4.《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地质勘探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现场处理或者实施行政处罚。 | 非煤工贸安全监管股 | 在本行政区域内开展坑探工程的有探矿权证的矿山企业 | 地质勘探作业的安全生产情况。 |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 按每年报本级政府审批的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执行 | 涉企行政检查原则上以属地为主,有重大影响或者跨县级区域的,由市级应急部门负责,有重大影响或者跨市级区域的,由省级应急部门负责 |
21 | 对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建设单位安全设施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 | 耒阳市应急管理局 | 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安全监管部门应当按照下列方式之一对本办法第七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和第(四)项规定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 |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股 |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建设单位 |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 |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 根据企业竣工验收情况开展核查 | 涉企行政检查原则上以属地为主,有重大影响或者跨县级区域的,由市级应急部门负责,有重大影响或者跨市级区域的,由省级应急部门负责 |
22 | 对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建设单位安全设施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 | 耒阳市应急管理局 | 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安全监管部门应当按照下列方式之一对本办法第七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和第(四)项规定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 |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股 | 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建设单位 | 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 | 现场检查 | 根据企业竣工验收情况开展核查 | 涉企行政检查原则上以属地为主,有重大影响或者跨县级区域的,由市级应急部门负责,有重大影响或者跨市级区域的,由省级应急部门负责 |
23 | 对金属冶炼建设单位安全设施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 | 耒阳市应急管理局 | 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安全监管部门应当按照下列方式之一对本办法第七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和第(四)项规定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 | 非煤工贸安全监管股 | 金属冶炼建设单位 | 金属冶炼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 | 现场检查 | 根据企业竣工验收情况开展核查 | 涉企行政检查原则上以属地为主,有重大影响或者跨县级区域的,由市级应急部门负责,有重大影响或者跨市级区域的,由省级应急部门负责 |
24 | 对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的监督检查 | 耒阳市应急管理局 | 1.《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第十七条:负责工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加强对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的监督检查,将检查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理。 负责工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将存在硫化氢、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等中毒和窒息风险的有限空间作业工贸企业纳入重点检查范围,突出对监护人员配备和履职情况、作业审批、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装备配备等事项的检查。 | 非煤工贸安全监管股 | 有有限空间作业的工贸企业 | 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监管。 |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 按每年报本级政府审批的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执行 | 涉企行政检查原则上以属地为主,有重大影响或者跨县级区域的,由市级应急部门负责,有重大影响或者跨市级区域的,由省级应急部门负责 |
25 | 对粉尘防爆企业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 | 省级、市级、县级 | 1.《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第二十二条:负责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监管的部门应当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加强对企业粉尘防爆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制定并落实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将粉尘作业人数多、爆炸风险较高的企业作为重点检查对象。 | 非煤工贸安全监管股 | 粉尘防爆企业 | 粉尘防爆安全工作情况。 |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 按每年报本级政府审批的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执行 | 涉企行政检查原则上以属地为主,有重大影响或者跨县级区域的,由市级应急部门负责,有重大影响或者跨市级区域的,由省级应急部门负责 |
26 | 对冶金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 | 省级、市级、县级 | 1.《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第四十条:负有冶金有色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明确每个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主体,发现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及时处理;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的,实施挂牌督办。 | 非煤工贸安全监管股 | 冶金和有色金属企业 | 冶金和有色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 |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 按每年报本级政府审批的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执行 | 涉企行政检查原则上以属地为主,有重大影响或者跨县级区域的,由市级应急部门负责,有重大影响或者跨市级区域的,由省级应急部门负责 |
27 | 对冶金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立情况的监督检查 | 省级、市级、县级 | 《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第四十一条:负有冶金有色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应当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建立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按照计划检查督促企业开展工作。 | 非煤工贸安全监管股 | 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 | 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建立情况 |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 按每年报本级政府审批的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执行 | 涉企行政检查原则上以属地为主,有重大影响或者跨县级区域的,由市级应急部门负责,有重大影响或者跨市级区域的,由省级应急部门负责 |
28 | 对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 省级、市级、县级 | 1.《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九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外包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下列事项: (一)发包单位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安全投入等情况; (二)承包单位的施工资质、应当依法取得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投入落实、承包单位及其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技术力量配备、相关人员的安全资格和持证等情况; (三)违法发包、转包、分项发包等行为。 | 省市县应急部门具有监管职责的内设机构 | 非煤矿山企业 | 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生产情况。 |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 按每年报本级政府审批的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执行 | 涉企行政检查原则上以属地为主,有重大影响或者跨县级区域的,由市级民应急部门负责,有重大影响或者跨市级区域的,由省级应急部门负责 |
29 | 对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 省级、市级、县级 | 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二十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制度,定期组织对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应当加强对重点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当下达整改指令书,并建立信息管理台账。必要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并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开展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非法和违法行为及其责任者。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发现属于其他有关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重大事故隐患的,应该及时将有关资料移送有管辖权的有关部门,并记录备查。 | 省市县应急部门具有监管职责的内设机构 | 煤矿企业,非煤矿山企业,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存储单位,冶金、有色、机械、建材、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贸企业。 | 煤矿企业,非煤矿山企业,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存储单位,冶金、有色、机械、建材、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贸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 按每年报本级政府审批的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执行 | 涉企行政检查原则上以属地为主,有重大影响或者跨县级区域的由市级民应急部门负责,有重大影响或者跨市级区域的,由省级应急部门负责 |
30 | 对实施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工作进行检查 | 市级、县级 | 1.《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第十八条在临震应急期,各级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协助本级人民政府对实施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工作进行检查。 | 地震局 | 本行政区域内,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相关单位 | 在临震应急期,对实施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 现场检查 | 临震应急期,根据地震发生情况开展。 | 涉企行政检查原则上以属地为主,有重大影响或者跨县级区域的,由市级应急部门负责,有重大影响或者跨市级区域的,由省级应急部门负责 |
31 | 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监督管理工作 | 市级、县级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七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交通、铁路、水利、电力、地震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抗震设防要求执行情况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监督检查。 2.《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第三条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本条例的规定,需要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地震安全性评价的技术规范,确保地震安全性评价的质量。 第四条 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监督管理工作。 | 地震局 | 本行政区域内国家、省、市重大建设工程 | 地震安全性评价。 |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 每年组织一次 | 涉企行政检查原则上以属地为主,有重大影响或者跨县级区域的,由市级应急部门负责,有重大影响或者跨市级区域的,由省级应急部门负责 |
说明: 1.本清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3.本清单依法予公布,未列入清单并公布的涉企行政检查事项一律不得实施,变向或违规实施的,企业有权拒绝接受检查,并可向执法监督部门和机构举报。省司法厅(联系电话:0731-84588562,电子邮箱:zhifajianduchu111@163.com),省应急厅(联系电话:0731-89751311;电子邮箱:fgc89751231@126.com))。 | |||||||||
耒阳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序号 | 检查事项 | 实施依据 | 具体检查对象(含数量)或 "双随机"抽查对象(含总数及比例) | 检查内容(项目) | 拟实施检查时间 | 检查方式 | 年度检查频次 | 承办机构 | 是否属跨部门联合检查(如是,需写明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 | 备注 |
1 | 对煤矿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标准、行业标准情况的行政检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状况,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本行政区域内容易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严格检查。第六十五条第一款: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急管理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承担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 1.重点检查对象26家(白山坪煤矿、龙塘煤矿、磨田煤矿、铜锣坪煤矿、公平镇五矿、沈家湾煤矿、坦家冲煤矿、里王庙煤矿、龙家山煤矿、伍家冲煤矿、周家坳煤矿、觉光寺煤矿、前进煤矿、淝江煤矿、金星煤矿、金源煤矿、楠木山煤矿、四家冲煤矿、龙形煤矿、江头煤矿、福利煤矿、东冲一矿、亚都公司、双红一矿、炭山煤矿、大岭煤矿)。 2.“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煤矿24矿次。 | 重点检查瓦斯、煤尘、水、火、顶板、机输、放炮等事故灾害防治措施落实情况,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雨季防洪、防雷电、防排水措施落实情况,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落实情况,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情况等 | 1.重点检查对象:一季度检查6家、二季度检查6家、三季度检查7家、四季度检查7家;2.“双随机、一公开”一季度检查24矿次、二季度检查24矿次、三季度检查28矿次、四季度检查28矿次(具体检查对象随机抽取) | 现场检查 | 重点检查对象控制在4次以内;“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象控制在2次以内 | 耒阳市应急管理局煤矿安全监管股 | 否 | 双随机检查数为(现有数26家-重点检查数26家×8%) |
2 | 对非煤矿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标准、行业标准情况的行政检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状况,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本行政区域内容易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严格检查。第六十五条第一款: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急管理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承担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 1.重点检查对象3家(耒阳市群星矿业有限公司石山岭铅锌矿、湖南省耒阳市山田矿区玻璃用脉石英矿、耒阳市大泉岭铅锌银锑多金属矿) 2.“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矿山企业12家。 | 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源头防范落实情况、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情况、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及教育情况、现场作业安全管理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落实情况等。 | 1.重点检查对象:一季度1家、二季度检查1家、三季度检查1家; 2.“双随机、一公开”每个季度检查4家(具体检查对象随机抽取)。 | 现场检查 | 重点检查对象控制在4次以内;“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象控制在2次以内 | 耒阳市应急管理局非煤矿山和工贸安全监管股 | 否 | 双随机检查数为(现有数12家-重点检查数3家×0.6%) |
3 | 对工贸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标准、行业标准情况的行政检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状况,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本行政区域内容易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严格检查。第六十五条第一款: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急管理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承担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 1.重点检查对象1家(耒阳泰鑫机械有限公司)。 2.“双随机、一公开”抽查5家。 | 重点检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落实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新改扩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三同时"落实情况、双重预防机制落实情况等. | 1.重点检查对象:一季度完成1家 2.“双随机、一公开”一季度检查8家、二季度检查8家、三季度检查8家、四季度检查9家(具体检查对象随机抽取)。 | 现场检查 | 重点检查对象控制在4次以内;“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象控制在2次以内 | 耒阳市应急管理局非煤矿山和工贸安全监管股 | 否 | 双随机抽查对象为中央在湘和省属企业(现有数33家-重点检查数1家×33%) |
4 | 对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标准、行业标准情况的行政检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状况,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本行政区域内容易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严格检查。第六十五条第一款: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急管理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承担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 1.重点检查对象8家(耒阳市金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耒阳市京山化工有限公司、湖南湘虹食品添加剂有限公司、耒兴高科气体有限公司、耒阳市淇元气体有限公司、志超能源有限公司、新宝工业气体有限公司、飞湘工业气体有限公司)。 2.“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10家。 | 重点检查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证照的情况、生产储存和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化工生产的企业依法每三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的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情况、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情况、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等 | 1.重点检查对象:一季度检查2家、二季度检查2家、三季度检查2家、四季度检查2家 2.“双随机、一公开”一季度查19家、二季度检查19家、三季度检查19家、四季度检查20家(具体检查对象随机抽取)。 | 现场检查 | 重点检查对象控制在4次以内;“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象控制在2次以内 | 耒阳市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股 | 否 | 双随机抽查对象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现有数78家-重点检查数8家×6.8%) |
5 | 对烟花爆竹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标准、行业标准情况的行政检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状况,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本行政区域内容易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严格检查。第六十五条第一款: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急管理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承担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 1.重点检查对象4家(耒阳市红焰烟花爆竹批发有限公司、耒阳市大吉烟花爆竹批发有限公司、耒阳市鑫盛烟花爆竹批发有限公司、耒阳市祥和烟花爆竹批发有限公司)。 2.“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烟花爆竹零售店20家。 | 重点检查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情况、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新建改建、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情况、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情况、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等。 | 1.重点检查对象:一季度检查1家、二季度检查1家、三季度检查1家、四季度检查1家。 2.“双随机、一公开”一季度查15家、二季度检查15家、3季度检检查15家、四季度检查15家(具体检查对象随机抽取)。 | 现场检查 | 重点检查对象控制在4次以内;“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象控制在2次以内 | 耒阳市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股 | 否 | 双随机抽查对象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现有数60家-重点检查数4家×2.6%) |
6 | 对安全培训机构开展安全培训活动情况的监督检查 | 1.《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培训监管机构应当对安全培训机构开展安全培训活动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1.重点检查对象3家。 2.“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培训机构家。 | 重点检查具备从事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要的条件的情况、建立培训管理制度和教师配备的情况、执行培训大纲建立培训档案和培训保障的情况、培训收费的情况、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 1.重点检查对象:无 2.“双随机、一公开”二季度检查1家、三季度检查1家、四季度检查1家(具体检查对象随机抽取)。 | 现场检查 | “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象控制在2次以内 | 耒阳市应急管理局政策法规股 | 否 | 双随机抽查对象为(现有数3家-重点检查数0家×1.3%) |
8 | 对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演练情况的抽查 | 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第八条第三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前款规定的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进行抽查;发现演练不符合要求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 2.《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将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工作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检查的重点内容和标准,并严格按照计划开展执法检查。 | 1.检查事项不明确重点检查对象。 2.“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取重点企业2家 | 对企业总部或重点企业应急预案制定演练情况进行检查 | “双随机、一公开”二季度检查1、家、三季度检查1家(具体检查对象随机抽取)。 | 现场检查 | “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象控制在2次以内 | 耒阳市应急管理局协调股 | 牵头部门:耒阳市应急管理局协调股);配合部门:耒阳市交通运输局、耒阳市住建局、耒阳市文化和旅游局、耒阳市卫生健康局、耒阳市市场监管局。 | 双随机抽查对象按照业总部或重点企业5%的抽取。 |
说明 | 1.重要时段和专项涉企的监督检查实行一事一报,并严格检查范围、内容和时限,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并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后实施;2.重点时段检查和专项检查次数实行总量控制,原则上同一层级的执法主体年度内开展的重点时段检查和专项检查累计控制在4次以内;3.重点时段检查和专项检查涉及的检查对象一并纳入频次总量控制范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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