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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质锅炉和粉煤干燥热风炉建设项目环评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区拟于近日内批准《生物质锅炉和粉煤干燥热风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区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4-4318597
联系地址:耒阳市东二路1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 名称 | 生物质锅炉和粉煤干燥热风炉建设项目 |
建设 地点 | 湖南省衡阳市耒阳市大市乡敖山村大石冲耒阳市焱鑫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厂区内 |
建设 单位 | 耒阳市焱鑫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振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 概况 | 耒阳市焱鑫有色金属有限公司脱硫工序产生的亚硫酸钠需进行蒸发浓缩处理,原有项目烟化炉正常生产时则利用烟化炉余热锅炉的蒸汽,但在烟化炉未正常生产时,则无法浓缩亚硫酸钠。因此,企业另配置一套4t/h的生物质锅炉,在烟化炉未正常生产时,为亚硫酸钠浓缩供应蒸汽;烟化炉用煤的煤粉制备工序需对球磨煤粉(粉煤含水率高于8%时)进行烘干,需配置一套热风炉供应烘干热量。因此,企业配套扩建生物质锅炉和煤粉干燥热风炉项目。 建设4t/h燃生物质蒸汽锅炉,配套建设除尘设施及排气筒,排气筒高度为35m;自建热风炉燃烧室,尺寸为3860mm*2315mm*3380mm,配套建设除尘设施及排气筒,排气筒高度为15m。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污水 本项目新增1台4t/h蒸汽生物质锅炉和一台热风炉,热风炉不产生废水,锅炉设施会产生一定废水,主要为锅炉排污水和软水制备产生软化处理废水。锅炉排污水和软化处理废水主要含有钙离子、镁离子等无机盐,CODCr浓度较低,排入厂内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对地表水环境影响极小。 (2)废气 本项目主要的大气污染物为锅炉和热风炉燃烧废气的排放,烟气中主要污染物成分为SO2、NOX、烟尘。项目生物质锅炉和热风炉均采取脉冲布袋除尘措施,布袋除尘技术为《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锅炉》(HJ953-2018)中的可行技术。项目生物质锅炉废气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排放限值SO2≤300mg/m3、NOx≤300mg/m3、颗粒物≤50mg/m3的要求。热风炉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排放能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和表4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氮氧化物排放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项目废气均能做到达标排放,总体来看,本项目废气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小。 (3)噪声 采取切实可行的噪声防治措施。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烟尘(除尘灰)、灰渣,及软水制备使用的离子交换树脂。收集的除尘灰和灰渣可外售用于建筑材料生产等综合利用,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除尘灰和炉渣需收集暂存在专设的灰渣库内,避免扬尘和洒落等。用自来水制备纯水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离子交换树脂,需定期更换,不属于危险废物,做一般固废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由供应商负责定期更换并做回收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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