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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耒阳市义务教育划片就近 入学实施办法》的通知( 耒政办发〔2016〕37号 )
耒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耒阳市义务教育划片就近
入学实施办法》的通知
耒政办发〔2016〕3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相关单位:
现将《耒阳市义务教育划片就近入学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六年五月十七日
耒阳市义务教育划片就近入学
实 施 办 法
根据《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6〕1号)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教发〔2014〕22号)有关规定,制定耒阳市义务教育划片就近入学实施办法。
一、义务教育划片就近入学的具体要求
1.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必须在划定的服务区域内学校就读。
2.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保证服务区域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100%入学。
3.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保证服务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外来进城务工随迁适龄儿童少年100%入学。
4.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采取考试或变相考试进行选择性招生。
5.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不得招收择校生,不得拒绝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的学生入学。
二、义务教育划片就近入学办法
(一)小学招生范围的划定
1.农村和城郊小学。由乡镇(办事处)中心校以村(居)委会或自然村为单位划定招生范围。偏远山区可根据交通状况、路程远近、生源数量等情况,就近跨村委会或自然村划定招生范围。
2.中心城区小学。按照“相对就近”原则,以学校为中心,以主要街道、路段等为界线,在遵循传统惯例的基础上,适度调整,划定招生区域。
(1)招生区域
学 校 | 招 生 范 围 |
前进小学 | 东至耒水,南至学府路—蔡子池路,西至群英中路,北至人民东路区域内的适龄儿童。 |
南正小学 | 东至沿江路、南至人民东路、西至群英路、北至五一路(含东洲岛)区域内的适龄儿童。 |
金南小学 | 东南至耒水,西以金南路—西湖东路—群英南路为界,北至蔡池路—学府路区域内的适龄儿童。 |
聂洲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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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处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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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湖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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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桥完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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灶市完小 | 东以耒水为界,南至部队,西到107国道,北以武广大道—京广铁路—火车站—车站路为界区域内的适龄儿童。 |
实验中学铁路园分校 | 东起京广铁路,南至武广大道,西以107国道为界,北到京广铁路与107国道交叉口区域内的适龄儿童 |
实验小学 | 东起体育中路,南至五一中路,西至西湖路—城北西路—朱子岭巷(电信局)—狮子岭公园,北以市委—金城华府(不含2015年8月31日以后竣工的楼盘)—西湖路—金星巷区域内的适龄儿童。 |
金星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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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小学金杯塘分校 | 东起神农路,南至城北路,西至金华路,北到金杯路。 |
金杯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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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桥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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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关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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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北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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耒师附小 | 东以神农路—附小—大桥路为界,南到五一路,西至蔡伦中路,北到城北路区域内的适龄儿童。 |
五里牌小学 | 东沿五梅路,南到白云路,西至神农路,北至迎宾路区域内的适龄儿童以及五里牌居委会区域内的适龄儿童。 |
锡里小学 | 锡里居委会区域内(含慈晖中学北边围墙以北小区、107国道以北紫荆府小区等)的适龄儿童。 |
青麓小学 | 青麓居委会区域内的适龄儿童。 |
三架中学 | 三桥居委会、梅新村区域内的适龄儿童。 |
水东江完小 | 水东江居委会、桥头居委会区域内的适龄儿童。 |
电厂完小 | 电厂社区和东起金南路、南至耒水、西至蔡伦南路、北以西湖东路为界(和谐南苑)区域内的适龄儿童。 |
(2)招生顺序。对于居住人口密集的区域,可以根据适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房情况,依据“房户一致”优先原则,在划定学区内按下列生源排序注册入学。
第一类:有房有户。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区域内,房屋产权证与户籍所在地一致,并在房产所在地实际居住,以房屋产权证为依据入学。
第二类:有房无户。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区域内,但在区域内购买住房并实际居住,以房屋产权证为依据入学。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有多套住房的,以实际居住的房屋产权证为依据入学。
第三类:无房有户。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直属于区域内,其父母在城区工作但无房产,实际一直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共同居住,经学校入户调查情况属实,凭共同居住的房屋产权证为依据入学;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直属于区域内,其父母在城区工作但无房产,实际一直租住在单位自管产权房、直管公房或保障性住房等,经学校入户调查情况属实,以该租住房为依据入学;适龄儿童父母因组织或人事部门批准工作调动、部队转业、人才引进等原因在城区工作,同时户籍已迁入区域内但无房产,经学校入户调查情况属实,以当前租住房为依据入学。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区域内,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就业但无房产,经学校入户调查情况属实,以当前租住房为依据入学。
第四类:无房无户。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务工且持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提交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小孩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本市居住证等相关材料,以当前租住房为依据入学。
严格控制班额容量,起始年级小学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由于生源增长导致容量不够,学位不足,不能完全接纳本区域内适龄儿童入学的,由学校进行登记,流入地中心校(或教育局)依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到其他学校就读。
(3)登记时间。符合上述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由监护人在5月20日——6月20日到片区内学校报名登记。报名必须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和房屋产权证(或合法购房合同),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必须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和居住证。学校根据有关规定审核后,于7月15日前公示录取名单,并发放《义务教育学生入学通知书》。
(二)初中招生范围的划定
1.农村初中。原则上以乡镇为单位划定招生范围(一乡镇两初中的,遵循惯例划分对口招生小学)。偏远山区可根据交通状况、路程远近、生源数量等情况就近跨乡镇划定招生范围。
初中学校 | 对口招生小学 | 初中学校 | 对口招生小学 |
五 中 | 中心完小、水东、渠塘 | 九 中 | 中心完小、严丰、白鹭、横岭、石湾、桐树、花萼、小泉、泉沙 |
大市中学 | 中心完小、花坪、长丰、长洲、长塘、八石、水口、集中 、卜兴、关帝 | 小水中学 | 中心完小、龙形、金山、杨塘、东洲、小水铺、徐坡、小圩、黄光、毛坪、梧桥、曙光、泮塘、长春、四都、冲头 |
高炉中学 | 木兰、坪上、周星、龙市 | 太平中学 | 中心完小、金宝、寿洲 |
芭蕉中学 | 芭蕉完小、敖山、明星、高塘、石壕 | 泗门中学 | 中心完小、泗门、集中、易成、五陵、 |
遥田中学 | 中心完小、立新、被塘、宣塘、枫冲 | 黄市中学 | 中心完小、大河、严冲、清水、湘南、坦家冲、大义乡东方红、大义乡红泉小学 |
肥田中学 | 中心完小、合意、板石塘、五岳、围塘、红旗 | 白沙学校 | 本校小学部 |
永济中学 | 中心完小、龙水、丰湖、金钩、大河边、大众、花园 | 红卫学校 | 本校小学部、小水镇朗明小 学、小水镇界冲小学 |
六 中 | 本校小学部、中心完小、马水小学 | 白山坪学校 | 本校小学部 |
坪田中学 | 本校小学部、亮源乡积明小学 | 十 中 | 仁义中心完小 |
洲陂中学 | 中心完小 | 罗渡中学 | 罗渡完小、罗渡小学 |
亮源中学 | 中心完小、观音小学 | 长坪中学 | 中心完小、古乐 |
七 中 | 中心完小、枫泉 | 石枧中学 | 石枧完小 |
三都中学 | 中心完小、第一联校、 双红小学 | 磨形学校 | 本校小学部 |
石准中学 | 石准、朗生 | 余庆中学 | 中心完小、石王 |
上架中学 | 上架乡 | 南京中学 | 中心完小、央田、杉木 |
导子中学 | 中心完小、中山坪 | 十一中 | 哲桥中心完小、石塘、长源 |
浔江中学 | 浔江完小、横塘、曹流、群联 | 集贤中学 | 本校小学部、云鑫、鸿鑫 |
沙明中学 | 本校小学部 | 坛下中学 | 中心完小、天保、湾阳 |
八 中 | 夏塘中心完小 | 大和中学 | 中心完小、春江、群阳 |
长冲中学 | 本校小学部 | 雅江中学 | 雅江完小、本校小学部 |
南阳中学 | 中心完小、星子、高岭、木桥 | 竹市中学 | 中心完小、东口、竹市小学 |
盐沙中学 | 盐沙、界石 | 东湾中学 | 东湾小学、石江、本校小学部 |
龙塘中学 | 中心完小、一联小、二联小 | 大义中学 | 中心完小、石正、泥湾、本校 小学部 |
江头中学 | 畔塘、本校小学部 |
2.城区初中。根据“相对就近”原则,对口直升。
初 中 | 对 口 学 校 |
三中 | 城北、梅桥、金星、金杯、青麓、实验小学、耒师附小、童星、港湘。 |
蔡子池中学 | 前进、金南、聂洲、南正、西关、电厂学校、耒师附小、童星、港湘。 |
水东江中学 | 水东江办事处区域内的小学 |
三架中学 | 大丰、大胜、皂丰、上岭、白洋渡、三架中学小学部。 |
实验中学铁路园分校 | 灶市、铁路、灶钢、花石、零洲、沙头等小学。 |
实验中学 | 锡里小学、五里牌小学、七岭小学,火田小学、三顺中心完小,中心城区的其他小学。 |
职校初中部 | 彭桥、西湖、六处小学。 |
三、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办法
民办学校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国家、省市教育法律、法规、政策,依法依规进行招生。
(一)招生计划。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方案和招生计划由学校根据办学条件和师资状况确定,报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实施。小学班额不得超过50人,初中班额不得超过55人。民办学校主要面向城区招生。
(二)招生办法。
1.凡自愿到民办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直接到民办学校报名。民办学校接受学生报名时间为5月20日之后,不得提前,不得以学科成绩为由拒绝学生报名,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考试。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报名学生全部录取;报名人数多于招生计划的,可按报名先后顺序录取。
2.有初中部的民办学校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升入本校初中部就读。不愿升入本校初中部的,由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到公办初中就读。
3.民办初中学校市内招生截止时间为6月30日。学校将录取学生名册电子文本(含学生姓名、国家学号、毕业学校)交教育局基教股。7月1日之后,民办学校只能面向市外或返耒学生招生。
4.民办学校要切实规范招生宣传行为。招生广告和简章要提交教育局审核,发布的招生广告和简章必须与审核备案的内容相一致。不得欺骗和误导学生及家长,不做不负责任的许诺。不提前在市内学校进行招生宣传,严禁干扰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5.就读民办初中必须秉着学生和家长自愿的原则,各小学不得组织学生集体到民办学校参观,不得组织、带领小学毕业生集体到民办学校报名,违反规定将严肃查处。
6.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由政府委托办学,招生计划属指令性计划。超计划招收的学生,不予注册,不划拨生均公用经费。
四、本实施办法适用于起始年级,其他年级均按老办法执行。解释权在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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