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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耒阳市建设武警森林灭火救援队伍实施方案》的通知
耒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耒阳市建设武警森林灭火
救援队伍实施方案》的通知
耒政办发〔2015〕2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相关单位:
《耒阳市建设武警森林灭火救援队伍实施方案》已经耒阳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五年三月三十日
耒阳市建设武警森林灭火救援队伍
实 施 方 案
为贯彻落实2014年省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和杜家毫省长指示精神,切实提高我市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能力,根据省森林防火指挥部、武警湖南省总队司令部、省财政厅三家单位共同研究,制定的《关于建设武警森林灭火救援队伍的意见》(湘森指[2014]17号)文件精神要求,现就建设我市武警森林灭火救援队伍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建设目标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武警大队、财政局要积极配合,在2015年5月底之前建成耒阳市武警森林灭火救援中队,实行人员到位、经费保障到位、装备配备到位、教育培训到位、指挥机制分健全的目标,进一步提高我市森林火灾扑救能力,为最大程度减少森林火灾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生态安全和绿色耒阳、森林耒阳建设成果提供有力保障。
二、建设内容
1、队伍建设
建立耒阳市武警森林灭火救援中队,固定人员20人,设中队长、副中队长各一名负责联络、管理,人员名单确定后交存一份到耒阳市森林防火办,如有人员变动即时与耒阳市森林防火办联系,每年由市财政给每一个队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其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我市辖区内的森林火灾灭火救援任务。
2、制度建设
耒阳市武警森林灭火救援中队要建立完善的岗位职责、训练管理、值班备勤、装备管理等制度。耒阳市森林防火办和耒阳市武警森林灭火救援中队建立火情会商、信息互通机制,及时掌握有关火情信息,为指挥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3、经费保障
一是按照《关于建设武警森林灭火救援队伍的意见》20人武警森林灭火救援队伍基本装备参考标准要求,耒阳市武警森林灭火救援中队装备配备需资金37.23万元,2015年度新建由湖南省财政一次性给耒阳市财政拨付15万元,不足的22.23万元由耒阳市财政配套补足,按规定统一采购后配发部队;
二是按照《关于建设武警森林灭火救援队伍的意见》要求,耒阳市武警森林灭火救援中队参与扑救森林火灾的车辆保障由地方政府负责,由于耒阳市森林防火办与耒阳市武警森林灭火救援中队都没有相应的运兵车,需要市财政拿出专项资金用于购买一辆20座的南京依维柯运兵车;
三是因耒阳市武警森林灭火救援中队新成立,购置相应的办公设备需要资金,建议市财政一次性拿出10万元用于耒阳市武警森林灭火救援中队的组建工作;
四是每年由耒阳市财政拿出10万元用于耒阳市武警森林灭火救援中队装备损耗补充、维修保养、教育培训、日常管理、森林火灾扑救等相关工作;
五是耒阳市武警森林灭火救援中队扑火物资储备库利用武警部队现有库房,暂不新建库房。
4、装备管理
耒阳市武警森林灭火救援中队对所配的装备器材实行专人专库管理,并做好台账记录,做到使用后即时保养、即坏即修和定期维修保养相结合,确保使用性能良好,能够随时调用。耐用器材按报废制度和时限,由耒阳市森林防火办审定后报废补充。
5、教育培训
按照武警总队司令部和省森林防火办每年统一下达县(市区)武警森林灭火救援队伍的教育培训年度计划,耒阳市森林防火办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对部队进行技术培训,费用由部队负责。培训内容包括:森林防火机具操作、维护保养、安全知识、防火常识,制定执行扑救方案的扑救战术,指挥员能力训练,扑救队员体能技能训练等。
培训时间:①新成立时;②每年3月份和9月份;③队员更新达到一半以上时。
6、指挥体系
耒阳市武警森林灭火救援中队在耒阳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执行森林灭火抢险救援任务。耒阳市武警森林灭火救援中队参与森林灭火抢险行动时,兵力调动使用按照《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部署的兵力调动使用批准权限规定》执行,同时接受耒阳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指挥,部队内部实行垂直指挥。
7、后勤保障
在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时,按照“谁使用、谁保障”的原则,由森林火灾发生地的乡镇办事处人民政府负责耒阳市武警森林灭火救援中队的后勤保障工作,具体包抱官兵伙食、油料等相关费用。医疗由保险公司保障,运输车辆由武警部队保障。
三、建设要求
1、按上级有关规定,耒阳市武警森林灭火救援中队在2015年5月底前必须全面建成;
2、2015年3月份,由市政府、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耒阳市武警大队、耒阳市森林防火办召开协商会,商定相关具体事宜,拿出初步工作方案;
3、2015年4月20日前,由市政府牵头组织耒阳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耒阳市武警大队、耒阳市财政局及部分乡镇办事处召开政府常务会议就经费保障、物资保障等相关事宜,拿出可行性工作方案;2015年4月下旬,确定耒阳市武警森林灭火救援中队人员名单并准备好扑火物资储备库房;
4、2015年5月15日前,扑火物资储备配备到位;2015年5月下旬,组织一次综合性森林防火知识培训;2015年5月底前,各种制度必须完善到位,迎接衡阳市森林防火办、衡阳市武警支队、衡阳市财政局的验收。
四、调动条件
1、持续燃烧时间在6个小时以上(含6个小时)且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灾;
2、县与县交界处发生森林火灾且在4个小时内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灾;
3、黄市蔡伦竹海、鹿岐峰森林公园、狮子岭公园等景区内发生森林火灾的;
4、其他需要调动的情形。
五、调动程序
1、发生上述四种调动条件之一的森林火灾,由耒阳市森林防火办值班领导向值班总调度(耒阳市森防指副指挥长、林业局局长)报告,再由防火办值班总调度向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报告,最后由分管副市长亲自或者安排专人调动耒阳市武警森林灭火救援中队参与扑救森林火灾;
2、耒阳市武警森林灭火救援中队的中队长、副中队长负责联络,接到耒阳市委、市政府、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调动要求后,按照《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部署的兵力调动使用批准权限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在半个小时内审批、集结、出发;
3、耒阳市武警森林灭火救援中队经批准集结后,立即与耒阳市森林防火办联系,由耒阳市森林防火办负责安排专人带领赶赴火灾现场扑救森林火灾。
附件:耒阳市武警森林灭火救援中队基本装备表
耒阳市武警森林灭火救援中队基本装备表
1、背负式风力灭火机4台,0.4万/台,计1.6万元;
2、背负式高压细水雾灭火机4台(配水袋5个/台),3万/台,计12万元;
3、背负式进口森林消防水泵3台(配水带600米/台),6万/台,计18万元;
4、往复式灭火水枪5支,0.03万/台,计0.15万元;
5、二号工具20把,0.01万/把,计0.2万元;
6、进口油锯4台,0.45万/台,计1.8万元;
7、组合工具2套(含砍刀铁锹锯子等),0.05万/套,计0.1万元;
8、点火器2个,0.06万/个,计0.12万元;
9、防火服20套(含防火鞋、手套),0.07万/套,计1.4万元;
10、防火头盔20个(含头灯),0.04万/个,计0.8万元;
11、对讲机3台,0.2万/台,计0.6万元;
12、卫星定位仪1台,0.26万/台,计0.26万元;
13、望远镜1个,0.2万/台,计0.2万元。
合计:37.2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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