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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推进禁毒工作社会化的意见

 

中共耒阳市委

耒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深入推进禁毒工作社会化的意见

2015213日)

20154


 

近年来,全市上下按照上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深入开展禁毒人民战争,综合治理毒品问题,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公众禁毒意识不断提高,毒品原植物种植加工持续保持零产量,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非法流失现象得到有效遏制,缉毒执法能力明显提升,禁毒工作社会化格局正在逐步形成。但是,受全球毒品问题持续泛滥和国内诱发毒情因素增多的影响,我市禁毒斗争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为深入推进全市禁毒工作社会化,完善综合治理毒品问题工作格局,努力实现中央提出遏制毒品蔓延扩散的初步目标,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习近平主席、李克强总理关于禁毒工作的批示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意见》(中发〔20146号)文件精神为指导,大力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不断适应国内外禁毒工作形势的发展变化,坚持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把禁毒作为党委、政府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坚持标本兼治,推动影响禁毒工作发展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的逐步解决;坚持以人为本,科学禁毒,用科学的方法和人性化的手段开展禁毒工作;坚持创新实践,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鼓励创新思路、机制和手段,全面落实禁毒斗争的各项措施,巩固和扩大治理毒品问题的成果,为全面构建平安耒阳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主要目标

今后一段时期,我市禁毒工作社会化要全面落实预防为主、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四禁并举(禁种、禁制、禁贩、禁吸)、标本兼治的禁毒工作方针,努力实现以下目标:

禁毒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全面形成党政领导、部门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禁毒工作社会化格局,乡镇(街道)的禁毒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健全,以禁毒专干为主、禁毒社工为辅、志愿者队伍广泛参加的禁毒工作队伍基本建立。禁毒专项经费得到落实。

全民禁毒意识进一步提高。禁毒预防教育普及率和覆盖面不断扩大,城区普及率达到100%,农村普及率达到90%以上,在校学生实现零染毒,全市新滋生吸毒人员进一步减少。

禁毒执法效能进一步增强。传统毒品问题得到进一步解决,合成毒品蔓延的势头得到遏制,市内特殊群体、外流贩毒和重点场所涉毒犯罪高发态势得到进一步有效控制。毒品原植物非法种植基本禁绝,毒情严峻形势得到有效缓解。

禁毒管控能力进一步增强。全面建成以强制隔离戒毒为主导、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为辅助、自愿戒毒和药物维持治疗为补充的戒毒医疗康复体系,戒毒康复效能进一步提高;全面建立涉毒人员动态管控体系,减少社会面失控吸毒人员。

三、主要任务

1禁毒宣传教育全民化。全市各部门各单位和乡镇街道办事处党(工)委、政府要依法将禁毒宣传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重要内容,与普法教育、科普教育、健康教育、职业教育、预防艾滋病教育相结合,推动禁毒宣传教育进学校、家庭、社区、公共场所、单位和农村。宣传、总工会、教育、文化、广电、公安、司法、卫生、共青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妇联等部门要结合职能,制定和落实禁毒宣传教育规划和年度计划,形成全民参与禁毒宣传教育的格局。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强化大众传媒特别是新兴媒体开展禁毒宣传教育的社会责任,创新媒体宣传方式,制作禁毒题材的专栏、专版和公益广告。抓好禁毒教育阵地的网络化建设,依托教育基地、宣传栏和广告牌、街头橱窗、楼宇电视、手机短信、农村板报等阵地,使禁毒宣传教育深入到社会的每一个角落。教育、卫生、共青团等部门要建立针对不同阶段青少年心特点和认知能力的学校禁毒教育体系,认真组织开展课内外、校内外毒品预防教育活动。各中小学校要切实落实计划、教材、师资、课时,实行禁毒教育校长负责制,凡学校发生涉毒现象的,要追究学校相关领导的责任。重点加强务工人员、社会闲散人员、公共服务场所从业人员等易染毒高危群体的禁毒宣传教育,探索针对性强、行之有效的禁毒宣传教育方式;继续强化刑释解教和戒毒出所人员的防范教育,实现禁毒宣传教育全覆盖。

2禁吸戒毒工作多元化。禁吸戒毒是帮助现有吸毒人员戒断毒瘾、减少社会危害的有效途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组织综治、公安派出所、村(居委会、社区)等单位,充分利用社会矛盾排查、发现、调处机制,健全吸毒人员排查发现登记制度。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公安、司法等部门要综合运用各种信息资源,全面提高对吸毒人员和毒品的发现和处置能力。启动运行市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全面提高收治能力,实现将毒瘾重、自控力差的吸毒人员全员收治的目标。民政、财政、公安、司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等部门要抓紧制定完善支持、保障、服务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的政策,维护戒毒康复人员就业、就医、就学、享受社会保障等合法权益,推动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在基层得到落实。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全面推进社区戒毒和康复工作站建设,落实对戒毒和康复人员的戒毒治疗、就业安置、帮扶救助等措施。要充分利用市自愿戒毒所和美沙酮药物维持治疗,扩大戒毒康复覆盖范围,要强化多种戒毒措施的转介衔接,跟踪评定、记录戒毒人员治疗效果,实施长期稳定干预治疗,提高戒毒工作整体水平。

3禁毒执法规范化。政法部门始终保持对毒品犯罪打击的高压态势,依法从重从快惩治跨区域走私、贩卖毒品的犯罪集团和毒枭,严厉打击互联网涉毒、涉毒洗钱、易制毒化学品走私、零星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要加大财产刑执行力度,坚决依法没收涉毒财产。要继续加强整治外流贩毒的力度,加强与兄弟县市的禁毒执法协作,延伸执法领域,扩大打击战果。开展突出涉毒问题专项治理和毒品问题严重地区挂牌整治。

4禁毒管理服务信息化。公安机关要加强涉毒情报的收集、整理、分析、研究、交流、利用和管理,实现对涉毒人财物的深度掌控。逐步实现对毒品犯罪人员、毒品滥用人员、涉毒场所、精神药品、麻醉药品以及易制毒化学品等的预警管理,减少失控涉毒人员和涉毒场所,减少涉毒物资的非法流失。公安、文化、卫生、商务、工商、安监、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大力推进公共服务场所、易制毒化学品、精神药品、麻醉药品等的行业自律管理,加快推进禁毒管理服务制度和信息化建设,运用信息网络手段,推行易制毒化学品、精神药品、麻醉药品生产、流通、运输、仓储、使用、销毁等环节许可的网上受理、审批和监管,提高办事效率。

5.禁毒工作法治化。依法规范禁毒工作体制、机制建设和禁吸戒毒、禁毒执法、禁毒管理和禁毒保障等工作。要根据禁毒工作实际需要,修改、完善禁毒工作各项制度,提高禁毒执法的规范化水平。政法各部门要完善毒品案件办理联席会议制度,研究突出的毒品问题,制定执法办案工作意见,探索解决合成毒品滋生蔓延治理、办理重大毒品案件以及处置新型毒品犯罪等的法律支持问题,加大能动执法力度,加强禁毒执法检查和执法监督工作。

四、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是禁毒工作社会化的责任主体,要依法将禁毒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作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重要内容,作为民生和民心工程常抓不懈。要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研究禁毒工作部署,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要切实担负起禁毒工作的领导责任。

乡镇街道办事处设立的禁毒委员会负责禁毒工作社会化的具体组织实施,要充分履行组织、指导、协调能力,建立健全联络、通报、述职、考评等制度,提高议事协调能力。乡镇街道办事处的禁毒工作办事机构要有专人负责禁毒工作。

市本级和乡镇街道办事处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要依法将禁毒工作纳入本单位职责范畴,明确主管部门、责任人员、经费安排,制定年度计划、目标和工作措施,确保履职到位。

其他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禁毒工作需要,组织动员本部门本单位全体职工家属,深入开展创建无毒单位、无毒社区等活动,履行禁毒义务。

五、保障机制

市禁毒委成员单位、乡镇街道办事处要设立禁毒办,加强禁毒专业队伍建设。毒品问题严重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强化禁毒专门力量,优化人员结构。

要依法建立禁毒经费保障机制,禁毒委成员单位、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将禁毒所需工作经费足额纳入预算。

要制定禁毒社会工作者人才培养计划和激励政策,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和举报者保护制度,建立禁毒工作人员的职业风险评估和保险救助机制,保护、引导和鼓励各种社会力量和资源参与到禁毒工作中来。要积极支持禁毒协会和禁毒志愿者、社区禁毒义工队伍发展,充分发挥其他社会团体在禁毒工作中的作用,搭建社会力量参与禁毒工作的平台。

六、考督办和责任追究 

市禁毒委员会组织开展对其成员单位和乡镇街道办事处推进禁毒工作社会化年度履职情况的考,年度考结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的内容。将禁毒工作社会化的考评工作纳入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的重要内容,增加权重。市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要建立禁毒专项督办制度,督办突出涉毒问题和毒品问题严重地区的整治工作。要制订并实施禁毒工作领导责任制及追究办法,对禁毒工作不力、毒品泛滥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部门和领导责任。

(此件发至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市经济开发区社会工作局、市直机关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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