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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全市档案工作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
中共耒阳市委办公室
关于2014年全市档案工作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
(2015年2月5日)
耒办发〔2015〕4号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湖南省档案管理条例》和《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加快我市依法治档步伐,推进我市档案事业科学发展,2014年11月份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由市档案局组织对全市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及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2013年度的档案工作进行执法检查。通过全面检查,大多数单位认真负责,按期送检,案卷质量符合规范化要求,但个别单位也存在领导重视不够、档案工作人员不稳定、档案管理设备陈旧、文件材料收集不齐全、整理不及时、文件材料散失现象严重等问题。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1.先进单位(33个,排名不分先后)
水东江街道办事处、三顺街道办事处、黄市镇、竹市镇、淝田镇、市委市政府接待处、市国税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安监局、市民政局、市编办、市文广新局、市物价局、市水利局、市旅游局、市农机局、市环卫处、市房产局、市城建开发办、市检察院、市教育局、市煤炭局、市农经局、市教师进修学校、市卫生监督所、市供销社、市中医院、市人民医院、市文化执法局、市商业行管办、市自来水公司、韶能集团耒阳电力实业有限公司、金盆居委会。
2.先进个人(19个)
市委组织部:贺 苏
市委统战部:王玉华
市人社局:刘 琴
市总工会:杜珊珊
市委党校:孙启京
市地税局:谢益民
市药监局:曾 西
市国土资源局:谢祝情
市统计局:唐耒军
市城管局:文 涛
市林业局:陈 春
市一中:卢 萍
市畜牧水产局:钟小琼
市移民局:李 娟
市自来水公司:黄馥荔
市广播电视台:刘洪卫
市场管理局:欧阳红英
市疾控中心:曾建芳
韶能集团耒阳电力实业有限公司:汪红萍
二、合格单位(43个)
经济开发区、小水镇、公平圩镇、遥田镇、东湖圩乡、亮源乡、坛下乡、大和圩乡、永济镇、宣传部、老干局、卫生局、三医院、新华书店、商务局、粮食局、电子政务办、财政局、信访局、环保局、人防办、市志办、政务中心、审计局、宗教局、市妇联、科技局、住建局、质监站、城建档案馆、城管大队、园林管理处、市政管理处、二中、三中、蔡子池中学、农开办、欧阳海灌区中心所、公安局、司法局、看守所、交通运输局、公路局。
三、需要整改单位(26个)
五里牌街道办事处、灶市街街道办事处、南阳镇、三都镇、马水乡、大市镇、泗门洲镇、哲桥镇、南京镇、洲陂乡、仁义镇、长坪乡、沙明乡、磨形乡、市党史办、市发改局、市招商局、市四中、市物资行业办、市妇幼保健院、市体育局、市竹海办、市红十字会、市烤烟办、市贸促会、市合管办。
四、不合格单位(25个)
大义乡、导子乡、龙塘镇、上架乡、余庆乡、太平圩乡、计生局、采煤沉陷办、团市委、工商局、农办、农业局、多经办、气象局、依法治市办、法院、交警大队、蔡子池派出所、灶市水陆派出所、五里牌派出所、610办、综治办、电力局、轻工业行业办、邮政局。
五、整改措施
请接到限期整改通知书的单位,务必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市档案局将于2015年6月份再次进行核查,并将检查情况汇报市委、市政府。对未进行整改的单位,严格按照《档案法》和国家监察部、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档案局第30号令《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将相关责任人移送纪委、监察局依法依规处理,并将检查结果作为2015年目标管理考核依据。
(此件发至市经济开发区,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市直各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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