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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定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耒阳市供电分公司供电区内低压单相表新装用户用电安装收费最高限价的通知
关于核定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耒阳市供电分公司
供电区内低压单相表新装用户用电安装
收费最高限价的通知
耒价发〔2013〕21号
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耒阳市供电分公司:
为规范我市电力企业收费行为,维护供、用电双方权益,根据《衡阳市物价局关于核定衡阳市城区部分电力延伸服务项目最高限价的通知》(衡价电[2013]114号)文件精神,经我局价格成本审核,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报经衡阳市物价局核准,现就你公司供电区内低压单相表新装用户用电安装收费最高限价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低压单相表新装用户用电安装(电缆进户线15米内)最高限价为850元/户,表计为载波表、表箱为集中智能防盗式或单孔计量箱配置。
2、电力延伸服务收费必须坚持“用户申请、双方自愿、有偿服务”的原则,不得强迫服务,也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
3、低压单相表新装费用包括安装设计、材料、安装、调试、人员工资等费用,并提供预算和结算清单。除户表安装进户电线电缆超过15米及用户有特殊要求的允许向用户加收超过部分的材料成本价格外,用户不再缴纳其他费用。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为二年,执行期内,如有新的政策和标准,则按新的规定重新报批。
耒阳市物价局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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