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耒阳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耒阳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前 言
“十四五”时期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期,是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阶段性胜利、继续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关键期,也是耒阳市落实建设美丽中国、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新衡阳的关键时期。“十四五”时期作为耒阳市全面开启现代化建设新征程、高水平推进美丽耒阳建设的第一个五年,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将面临新的任务和挑战,环境保护工作任重道远。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三高四新”战略、衡阳市委发展定位,科学谋划耒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推动实现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具有重要意义。
《耒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为高质量推进经济社会绿色转型,高标准打赢升级版污染防治攻坚战,高效能构建现代化治理体系,推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优化提升,推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支撑和方向保证,为建设美丽中国和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新衡阳体现耒阳担当,让更多“耒阳风景”在“关键时期”中靓丽呈现。
目 录
一、“十四五”规划基础..................................................................... 1
1.1 “十三五”耒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发展现状....... 1
1.2 “十三五”规划目标及任务完成情况.......... 11
1.3 主要问题与差距分析........................ 19
1.4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21
二、总体要求..................................................................................... 22
2.1指导思想.................................... 22
2.2基本原则.................................... 23
2.3 主要目标................................... 24
三、致力绿色低碳转型,促进高质量发展................................ 33
3.1 优化国土空间保护格局...................... 33
3.2 推动产业结构绿色转型...................... 35
3.3 推动能源结构持续优化....................... 37
3.4 推进运输结构优化.......................... 38
3.5 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38
3.6 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40
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现生态环境持续向好..... 41
4.1 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 41
4.2 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 45
4.3 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 50
4.4 深化农业农村环境治理...................... 54
4.5 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 57
五、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筑牢生态屏障.................................... 59
5.1 深入推进“美丽耒阳”建设................... 59
5.2 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60
5.3 优化生态保护格局........................... 60
5.4 加强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 61
5.5 强化自然生态监督管理....................... 62
六、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守住环境安全底线................... 63
6.1 加强危险废物和化学品管控................... 63
6.2 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 65
6.3 加强环境风险应急防范...................... 66
七、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提升治理效能........................... 67
7.1 完善生态环境治理责任体系................... 67
7.2 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 69
7.3 完善生态环境治理市场体系................... 69
7.4 加强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建设................... 70
八、规划实施重点工程................................................................... 73
九、规划实施保障............................................................................ 74
9.1 强化组织领导,落实目标任务................. 74
9.2 强化资金保障,实施重点工程................. 74
9.3 强化信息公开,推动社会监督................. 75
9.4 强化评估考核,促进规划实施................. 75
附件:
《耒阳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重点工程... 76
耒阳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十三五”期间,耒阳市委市政府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衡阳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建设“工业重镇、文化名城、旅游胜地、宜居家园”目标,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政治任务和底线任务来抓,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狠抓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强力推进大气、水、土壤等重点污染治理,加快解决农村突出环境问题,积极谋划实施耒水流域污染防治工作,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基本完成“十三五”目标。
1.1.1 生态环境质量整体向好
水环境质量持续向好。主要监测断面水质均达到或优于年度水质目标。2020年,全市所有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及耒水出境断面水质均达到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 )II类标准,考核达标率100%,耒水、舂陵水出境水质均达到了Ⅱ类标准,城区饮用水水源水质稳定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 )Ⅱ类标准以上。水环境质量常年稳定达标。
表1.1-1 耒阳市主要断面水质状况
河流名称 | 断面 | 水质目标(2020年) | 2015年度 | 2016年度 | 2017年度 | 2018年度 | 2019年度 | 2020年度 | 水质状况 |
湘江 舂陵水 | 舂陵水入湘江口 | Ⅱ类 | Ⅱ类 | Ⅱ类 | Ⅱ类 | Ⅱ类 | Ⅱ类 | Ⅱ类 | 优 |
湘江耒水 | 耒阳市水厂 | Ⅱ类 | Ⅱ类 | Ⅲ类 | Ⅱ类 | Ⅱ类 | Ⅱ类 | Ⅱ类 | 优 |
公坪村 | Ⅱ类 | Ⅱ类 | Ⅱ类 | Ⅱ类 | Ⅱ类 | Ⅱ类 | Ⅱ类 | 优 |
环境空气质量稳步改善。2020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2.9%,其中优良天数340天,PM10年均浓度为54微克/立方米,PM2.5年均浓度为31微克/立方米。2016年~2020年间,耒阳市环境空气优良率稳步提升,由2016年的78.35%提升至2020年的92.9%。SO2、NO2、PM2.5、PM10、CO等污染物浓度也有显著下降。参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技术规定》的有关要求计算耒阳市环境空气质量指数,耒阳市环境空气质量稳步改善。
表1.1-2 2020年耒阳市城区空气质量监测结果统计表
2020年 | PM2.5 (微克/立方米) | PM10 (微克/立方米) | 臭氧 (微克/立方米) | 二氧化氮 (微克/立方米) | 一氧化碳 (毫克/立方米) | 二氧化硫 (微克/立方米) | 优良天数 (天) | 优良率 (%) |
1月 | 37 | 48 | 82 | 22 | 1.2 | 4 | 29 | 93.5 |
2月 | 31 | 48 | 96 | 9 | 1.1 | 5 | 29 | 100 |
3月 | 22 | 39 | 87 | 10 | 1.0 | 7 | 31 | 100.0 |
4月 | 31 | 61 | 135 | 18 | 1.4 | 10 | 29 | 96.7 |
5月 | 24 | 58 | 121 | 7 | 11 | 9 | 31 | 100.0 |
6月 | 9 | 28 | 73 | 8 | 0.8 | 4 | 30 | 100 |
7月 | 11 | 34 | 97 | 7 | 0.8 | 7 | 31 | 100.0 |
8月 | 16 | 35 | 150 | 7 | 0.9 | 8 | 29 | 93.5 |
9月 | 24 | 46 | 132 | 7 | 0.7 | 8 | 28 | 93.3 |
10月 | 36 | 69 | 146 | 12 | 1.2 | 8 | 31 | 100 |
11月 | 42 | 71 | 148 | 18 | 0.8 | 12 | 29 | 96.7 |
12月 | 83 | 100 | 84 | 29 | 1.5 | 14 | 13 | 41.9 |
均值 | 31 | 54 | 130 | 12 | 1.2 | 8 | 340 | 92.9 |
表1.1-3 2016~2020年耒阳市主要污染物浓度及优良率变化(mg/m3)
年份 | SO2 | NO2 | PM10 | PM2.5 | CO | O3 | 优良率 |
2016年 | 0.03 | 0.026 | 0.091 | 0.043 | 3.1 | 0.132 | 78.35% |
2017年 | 0.027 | 0.040 | 0.073 | 0.042 | 2.4 | 0.098 | 79.2% |
2018年 | 0.014 | 0.013 | 0.065 | 0.035 | 1.7 | 0.139 | 82.7% |
2019年 | 0.010 | 0.020 | 0.064 | 0.036 | 1.5 | 0.146 | 87.7% |
2020年 | 0.008 | 0.012 | 0.054 | 0.031 | 1.2 | 0.130 | 92.9% |
图1.1-1 2016~2020年耒阳市空气质量变化趋势
表1.1-4 2016~2019年耒阳市环境空气质量指数
年度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 |
空气质量综合指数 | 4.47 | 4.51 | 4.03 | 3.9 | 3.2 |
图1.1-2 耒阳市环境空气质量指数
声环境质量不断改善。2020年,耒阳市在城区设有110个区域噪声监测点位,环境区域等效噪声54.89分贝,达到2类标准。市区交通干线噪声和区域环境噪声达标。
生态环境状况总体稳定。耒阳市国土总面积2656平方公里,其中山地面积462.5平方公里,丘陵844.2平方公里,岗地634.6平方公里,平原586.7平方公里,水面128平方公里,分别占总面积的17.41%、31.79%、23.89%、22.09%和4.82%。市域有湖南省衡阳市耒阳市蔡伦竹海省级森林公园、湖南耒水国家湿地公园、湖南耒阳五公仙国家石漠公园等重点自然保护地。建立涵盖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各种类型的重点生态功能区体系。
1.1.2 产业绿色发展成效明显
绿色发展支撑不断强化。构建以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为主体的生态经济体系,不断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加快调整产业结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坚决淘汰落后产能,推进“散乱污”企业整治,关闭市域所有非法小冶炼、非法小化工、非法大理石采选企业,规范整治石灰煅烧企业、砖瓦生产企业。对市域有色冶炼行业进行关闭整合,按照降耗节能和“集中治污”的要求,规划进驻大市循环经济产业园,推动了集聚化产业升级。积极运用新技术推动传统产业智能化、清洁化改造,推动节能环保新兴产业发展。
1.1.3 深入实施治水巩固战
一是深入落实“河长制”,建立“一河一档”,制定“一河一策”。建立市、乡、村三级河长体系,落实辖区耒水、舂陵水等14条县级河流“一河一策”实施,开展河流“清四乱”专项整治。实施河道保洁常态化,完成非法码头整治、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河堤绿化等任务,打造30条样板河(段),其中耒水黄市竹海荣获湖南省“美丽河湖”称号。二是加强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逐步对城区污水收集管网进行改造,对老城区非法排污口全面完成截污,规划水东江片区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加强对耒阳市城区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确保污水得到有效处理,达标排放;三是持续推进黑臭水体整治。针对中老年大学水系、蔡伦纪念园水系、永济镇水系等黑臭水体,采取清淤、控污、净水等措施,切实整治到位,黑水变花园;四是推进工业园区污水治理。按照市经济开发区建设规划,结合省、衡阳市工业园区水污染治理要求,逐步完善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园区企业污水经收集预处理达标后,依托城区污水处理厂进行进一步处理。在以冶炼、化工行业定位的大市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日处理能力1万吨/日的可处理含重金属的专业污水处理厂;五是狠抓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范管理全市800家以上规模养殖企业,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淘汰退出禁养区养殖企业50余家,对新建规模畜禽养殖企业大力推广种养结合模式,粪污资源化利用,变废为宝,对已建规模化畜禽养殖逐步实施粪污治理,目前已全部治理到位;六是严格执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按照全面规划、科学配置的原则制定用水控制方案,完善计划用水管理,严格取水许可制及入河排污口管理制度,推进节水工程建设和水资源循环利用,进一步加强水资源保护,严厉打击非法河道采砂,严禁投肥养鱼;七是强化饮用水源保护。深入推进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完成耒阳市城区饮用水水源地、12个“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52个“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源保护划定,按照“划、立、治”要求,完成城区及“千吨万人”级饮用水源保护区标识标牌设置,设立界牌、交通警示牌、标识牌、宣传牌等300余块,完成环境问题整治21个。
1.1.4 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
蓝天保卫爬坡过坎。持续推进精细化管理,积极应对污染天气,切实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一是强化源头防控促进转型升级。全面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建立散乱污企业台账,按照“关闭一批、整治一批”的原则,推进“散乱污”企业整治;二是深入开展工业废气污染防治。开展电力行业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建材行业企业排放限值改造、有色冶炼行业烟气治理、汽车维修等行业企业VOCs治理等污染治理措施,完成大唐耒阳电厂3#、4#机组超低排放等30余个重点治理项目。积极推进重点行业企业清洁生产水平,有色冶炼、化工行业全部开展第一轮清洁生产,火电及水泥行业已进入第二轮清洁生产,企业清洁生产水平不断提高;三是强化生活面源污染防治。结合全市“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城市环境综合治理百日攻坚战”等行动,城区全面实现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及垃圾、秸秆禁烧,城区主要道路洒水清洗全覆盖,机械化清扫率100%,对水东江片区42个煤坪进行搬迁,消除该区域以往煤尘飞扬的现象,严格实施建筑施工现场全封闭施工、渣土运输车辆全封闭式运输管理,确保城市建筑施工场地全面达到“六个100%”要求,严管餐饮油烟管控,大中型餐饮企业全部安装餐饮油烟净化器;四是优化能源和交通结构。划定耒阳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禁止焚烧高硫煤等高污染燃料,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不再新建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淘汰改造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85台,推动生物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使用,加快推进“气化衡阳”建设,耒阳境内天然气长输管道和竹市站分输站已建成,推进绿色交通体系建设,城市公交车全部实现新能源车替代。
1.1.5 全面开展净土保卫战
一是开展土壤污染现状调查。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耒阳市重点用地企业名单核实确定为47家,其中在产企业14家,关闭企业33家。二是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和推进废弃农膜回收利用。广泛普及农药科学安全使用技术,大力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普及科学用药知识,认真做好高效安全农药品种推荐工作,深入推进测土配方施肥,根据作物种类、目标产量和功能区划,细化、实化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方案,同步大力发展绿肥生产。推广普及秸秆还田,优化肥料施用结构,改进施肥方式,进一步减少化肥使用量。加强农膜回收利用宣传,引导和鼓励农户将农膜回收利用;三是开展受污染农用地分类管理。对于轻中度污染耕地,按照“风险可控制、技术可操作、经济可承受”的安全利用原则,因地制宜的选用、推广“六改”农艺措施。对于重度污染耕地,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农户自愿”的原则,鼓励经营主体根据区位自然资源条件和产业发展特点,因地制宜,精准施策,改种对镉、汞、砷等目标污染物不敏感、低积累的高效作物或进行种植业结构调整,改种非粮油、蔬菜等非食用作物如棉花等其他作物。对污染特别严重、难以利用的耕地,实施休耕、退耕还林还草等措施。2020年,耒阳市全面加强受污染耕地治理修复,完成安全利用11.7万亩、种植结构调整2.84万亩、治理修复2.89万亩的年度目标。
1.1.6 切实推进清废行动
清废行动毫不松懈。完成衡阳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的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现场督查考核工作,危险废物生产、经营单位抽查合格率分别达98%、100%。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和废弃危险化学品安全处置专项整治行动,对涉危险废物单位进行现场考核。完成历史遗留危险固废逐步规范化填埋。不断完善医疗废物收集体系,全市乡镇卫生院以上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全面实现规范集中处置。全市危险废物安全处置达到100﹪。制定《耒阳市医疗废物规范处置实施方案》等相关制度文件,督促医院完善管理制度和基础设施,2019年共妥善处置医疗废物624.04吨。对一些历史上存在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逐步进行治理,完成东麓垃圾填埋场封场整治等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开展尾矿库环境专项整治,消除尾矿库环境安全隐患,针对蔡伦竹海省级森林公园内40家企业开采作业造成生态环境破坏环境问题整治,关闭所有非法采选企业,并严格按照“两断三清一绿”整治到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一矿一策”,确保取缔、整治到位。市域其他矿山开采企业要求修建挡渣墙、泄洪沟等环保设施,采取矿渣区域覆土、矿部空隙区域植树等生态修复措施,改善生态环境等。
1.1.7 农业农村环境整治扎实推进
截止2020年底,累计完成377个行政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面完成乡镇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已完成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农户数占总农户数比83.06%,垃圾转运体系基本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清运率达100%。不断推进厕所革命。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和推进废弃农膜回收利用。广泛普及农药科学安全使用技术,大力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普及科学用药知识,认真做好高效安全农药品种推荐工作。深入推进测土配方施肥,根据作物种类、目标产量和功能区划,细化、实化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方案,同步大力发展绿肥生产。稳步扩大稻田紫云英绿肥种植规模和使用,推广普及秸秆还田,优化肥料施用结构,改进施肥方式,进一步减少化肥使用量。
1.1.8 生态环境管理日趋规范
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落实总量控制各项措施,通过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实行精细化管理,建立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根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要求倒逼资源能源消耗总量、重污染行业发展规模、机动车总量的机制,以总量减排推动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同时进一步完善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削减城市化过程带来的新增污染物;严格新建项目的环保审批,对新建项目继续适时适度提高准入门槛,严格控制高能耗、高污染和资源型项目;未批先建的项目,要责令停止建设,处以罚款,公开曝光并责令恢复原状;强化项目的“三同时”监督管理,实现建设项目管理由重审批轻监管向审批、监管并重转变,积极推行建设项目施工期环境监理制度,建立健全环保审批、监理、监管全过程管理制度。将环境容量和承载力作为项目准入的前提条件,淘汰退出落后产能、落后产业,推进清洁生产,优化经济结构,加快发展方式转变。构建长效管理体系,一是构建上下联动的工作体系。全面落实“书记抓、抓书记”,成立了由市委书记任顾问、市长任主任的耒阳市环境保护委员会,构建“市委牵头抓总、市委书记亲自抓、一级抓一级”的工作领导体系。书记、市长组织召开领导小组、季度工作讲评、专项工作等各项专题会议,推动三级环保责任的落实,形成集巡视、督导、交办于一体的长效管控机制。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全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调度会,通报全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根据整改进度下达督办函。全面梳理、排查2017年以来各级各类交办反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情况,将核查问题交办当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集中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
1.1.9 环境监管执法水平明显提升
建立健全“网格化”环境监管机制,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健全“两库一单”,环境监管实现了“规范化、有计划、全覆盖”。积极开展“清废行动”及建材砖瓦、尾矿库、危险废物、餐饮油烟、畜禽养殖、屠宰、饮用水源保护区等领域专项行动,“十三五”期间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70多起。不断完善环境监测网络体系,对市域大河滩水质自动站进行维护,覆盖耒水干流及主要支流、重金属重点区域、主要饮用水源地。
1.2.1 规划指标完成情况
截至2020年,耒阳市“十三五”生态与环境保护规划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较好。环境质量方面,水环境质量、环境空气质量均达到规划目标要求,其中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40天,远远高于规划设定的330天的目标;污染控制方面,主要废气污染物总量控制、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等指标均已达到规划目标要求,主要废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等指标尚有一定差距;环境管制方面,污染物达标排放率等指标持续保持。
表1.2-1 耒阳市“十三五”生态与环境保护规划目标完成情况
类别 | 指 标 名 称 | 单位 | 2020年 规划目标 | 2020年 现状 | 备注 | |
环境 质量 指标 | 1、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 % | 100 | 100 | 已达 | |
2、地表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 | % | 100 | 100 | 已达 | ||
3、重点污染源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 | % | 100 | 100 | 已达 | ||
4、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 | 天 | 330 | 340 | 已达 | ||
5、重点污染源工业废气排放达标率 | % | 100 | 100 | 已达 | ||
6、城市区域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 | % | 90 | 100 | 已达 | ||
7、道路交通干线噪声达标率 | % | 85 | 100 | 已达 | ||
总量控制指标 | 8、COD排放量 | 吨 | 16265 | 17409.31 | 未达 | |
9、氨氮排放量 | 吨 | 2020.5 | 2335.51 | 未达 | ||
10、SO2排放量 | 吨 | 8630 | 5774.15 | 已达 | ||
11、氮氧化物排放量 | 吨 | 19318.9 | 17466.12 | 已达 | ||
污染防治与资源利用指标 | 12、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理处置率 | % | 100 | 100 | 已达 | |
13、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 | % | 100 | 100 | 已达 | ||
14、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 | 市域 | % | 100 | 100 | 已达 | |
15、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 % | 100 | 100 | 已达 | ||
环境 管理 指标 | 16、环境风险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和备案率 | % | 100 | 100 | 已达 | |
17、重点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率 | % | 100 | 100 | 已达 | ||
18、环境执法监督体系 | 完善 | 完善 | 已达 | |||
1.2.2 主要规划任务实施情况
耒阳市按照“十三五”生态及环境保护规划的有关要求,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各项规划任务总体得到有效实施,有力支撑了耒阳市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和提升。
1.2.3 主要规划项目完成情况
“十三五”规划按城市功能分区、生态安全屏障、改善水环境质量、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土壤及农村环境质量、划定生态红线保护区、保护和修复自然生态系统、环境风险防控、持续实施治污减排、构建绿色发展的内生机制、大力发展环保产业等11大类设置了重点工程项目,除极个别项目外,大多数项目均按计划进行实施(少量项目建设内容、规模等经进一步论证后在实际操作中有所调整)。
表1.2-2 耒阳市“十三五”生态与环境保护规划主要任务完成情况
任务领域 | 规划内容 | 规划实施情况 | 完成情况 |
城市环境保护 | 城市功能分区 | 根据《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技术指南》及城市发展规划,将耒阳市域划分为村镇建设区、农田保护区、水源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区、生态复育区五种类型。 | 已完成。 耒阳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正在编制中,需在“十四五”期间进一步推进。 |
污染防治 | 改善水环境质量 | 加强工业污染防治。狠抓工业污染防治,取缔“十小”企业,调整产业结构,关闭技术落后、高耗水、高耗能、污染严重的企业,强化企业废水综合治理项目。续建大唐耒阳发电厂废水综合治理项目。 | 已完成。 完成大唐耒阳发电厂废水综合治理项目 |
加强耒水、舂陵水污染防治。深化湘江流域内工业企业污染整治,依法关停取缔各类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污染严重企业,基本完成产业园区外重化工企业搬迁入园和园区循环化改造。同时加强水资源保护,提高用水效率;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深入推进重点区域污染综合整治。强化近岸区域的畜禽污染治理,划定禁养区,2020年底禁养区规模化畜禽养殖逐步退出,饮用水源保护地规模化畜禽养殖全部退出。 | 已完成。 落实辖区耒水、舂陵水等14条县级河流“一河一策”实施,开展河流“清四乱”专项整治,完成交办问题156个、排查问题84个,整改完成率100%。耒水黄市竹海荣获湖南省“美丽河湖”称号。2020年底禁养区规模化畜禽养殖逐步退出,饮用水源保护地规模化畜禽养殖已全部退出。 | ||
污染防治 | 改善水环境质量 | 强化饮用水源及优良水体的保护。到2020年底,全面完成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和规范化建设。 | 部分完成。 按照工作时序安排,已完成县级、“千吨万人”、部分“千人以上”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完成县级、“千吨万人”饮用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千人以上”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和规范化建设列入十四五计划。 |
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积极推进和完善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提高城市污水处理率;建设耒阳市新市镇污水处理厂、黄市镇污水处理厂、泗门洲镇污水处理厂、小水镇污水处理厂、夏塘镇污水处理厂等5家污水处理厂,加强乡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到2020年底,耒阳市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全市所有重点镇具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污水处理率达到70%。耒阳市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应于2020年底前达到100%。 | 部分完成。 已建成新市镇、小水镇污水处理厂,启动了全市24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PPP项目建设,其他污水处理厂建设尚未完成,需要进一步推进。 | ||
污染防治 | 改善水环境质量 | 大幅减少农业源污染物排放量。划定畜禽养殖适养区、限养区、禁养区,推行畜禽养殖场标准化建设,开展规划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比例达到100%。 | 已完成。 规范管理全市800家以上规模养殖企业,划定了畜禽养殖禁养区,淘汰退出禁养区养殖企业50余家,对新建规模畜禽养殖企业大力推广种养结合模式,粪污资源化利用,变废为宝,对已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已实施粪污治理,目前已全部治理到位,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比例达到100%。 |
持续改善河湖及城区水环境质量。到2020年底,耒阳市地表水体应全部达到Ⅲ类标准以上。配合有关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统一时间公布全省黑臭水体名称、达标期限。对IV类及以下水质的河流和城市建成区的黑臭水体,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加大治理力度,每半年向社会公布治理情况。耒阳市于2020年底前完成黑臭水体治理目标。 | 已完成。 耒阳市地表水体全部达到Ⅲ类标准以上,中老年大学、蔡伦纪念园及永济镇水域,采取清淤、控污、净水等措施,切实整治到位,黑水变花园。耒阳市已完成黑臭水体治理目标。 | ||
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 强化工业污染源治理。重点推进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处理设施的升级改造和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实施大唐耒阳发电厂3#、4#机组超低排放改造、耒阳南方水泥生产线收尘系统改造和二线窑尾废气脱硫改造等重点项目,有效降低各类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推进企业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到2017 年底,水泥、化工、有色等行业全面完成清洁生产审核。 | 已完成。 完成了大唐耒阳电厂3#、4#机组超低排放、耒阳南方水泥生产线收尘系统改造和二线窑尾废气脱硫改造、耒阳市永鑫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烟气治理改造、永驰世博VOCs治理等30余个重点治理项目。水泥、化工、有色等行业全面完成清洁生产审核。 | |
全面整治燃煤污染。加快推进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建设,推广应用高效节能环保型锅炉。到2017 年,除必要保留的外,耒阳市内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禁止新建每小时20 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 | 已完成。 划定耒阳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禁止焚烧高硫煤等高污染燃料,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不再新建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淘汰改造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85台,耒阳境内天然气长输管道和竹市站分输站已建成。 | ||
污染防治 | 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 加强扬尘污染控制。积极创建扬尘污染控制区,扩大扬尘污染控制区面积。到2017 年,耒阳市区降尘强度在2015 年基础上下降10%以上,到2020年底,耒阳市区降尘强度下降15%以上。 | 已完成。 在城区全面实现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及垃圾、秸秆禁烧,城区主要道路洒水清洗全覆盖,并根据实际情况动态增加清扫洒水频次,对水东江片区42个煤坪进行搬迁,消除了该区域以往煤尘飞扬的现象,加强了城市建设扬尘管控,严格实施建筑施工现场全封闭施工、渣土运输车辆全封闭式运输管理,确保城市建筑施工场地全面达到“六个100%”要求,耒阳市区降尘强度已下降15%以上。 |
加强服务行业污染源控制。对新的餐饮服务业,必须安装油烟污染治理设施才能审批。到2020年底,确保全市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治理率100%,各餐饮单位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设备。 | 已完成。 大中型餐饮企业全部安装餐饮油烟净化器,全市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治理率100%。 | ||
改善土壤及农村环境质量 | 推进耒阳市开展土壤污染调查,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建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2018年底,耒阳市根据目前掌握的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在风险较大的区域设置监测点位,在必测项目的基础上,结合重金属防治、“菜篮子”保障工程,根据区域污染特点增加特征污染物监测。对土壤环境问题集中的区域进行风险排查,建立风险管控名录。 | 已完成。 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通过调取历史资料、人员访谈、现场拍照、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耒阳市重点用地企业名单由最初的36家,核实确定为47家,其中在产企业14家,关闭企业33家。并建立风险管控名录。 | |
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根据已掌握的土壤环境状况,优先保护耕地土壤环境,开展受污染基本农田土壤治理修复、重金属污染工业场地治理修复、采矿区治理修复以及工业区场地治理修复工作。到2020年,耕地土壤环境质量达标率提高10%。 | 已完成。 耒阳市全面开展受污染耕地治理修复,完成安全利用11.7万亩、种植结构调整2.84万亩、治理修复2.89万亩的年度目标,耕地土壤环境质量达标率已提高10%。 | ||
污染防治 | 改善土壤及农村环境质量 | 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建立完善饮用水源地保护体系,依法划定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实施饮用水水源地隔离防护、饮用水水源地生态修复与保护、饮用水源地污染治理等饮用水水源保护工程,建设农村安全饮水工程,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 | 部分完成。 完成12个“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源保护区划定及规范化建设,“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及规范化建设未完成。 |
因地制宜实施农村生活污染治理。新建耒阳市垃圾中转站一座,改造南京垃圾填埋场,配套建设地下水收集系统、防渗系统、渗滤液收集系统、渗滤液处理系统、导排气系统等附属设施。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将利用现有的南京生活垃圾填埋场,对污泥先预处理干化后规范填埋,同时,新建耒阳市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采取炉排炉工艺对城镇生活垃圾进行处理,对污水处理厂污泥先预处理干化后焚烧,确保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同时以减轻南京垃圾填埋场填埋的压力。新建耒阳市城乡环卫一体化平台、采取市场化运作模式,开展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 | 部分完成。 完成南京垃圾填埋场改造,对生活垃圾进行集中收集填埋,实施城乡垃圾处置“一体化”及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但未完成。改造仍需要进一步推进。 | ||
推行畜禽及农业面源污染防治。2020年,通过耒阳市畜禽粪污治理项目的实施,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和病死畜禽等有机废弃物实现资源化利用。 | 已完成。 对新建规模畜禽养殖企业大力推广种养结合模式,粪污资源化利用,变废为宝,对已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已实施粪污治理,目前已全部治理到位。 | ||
加强农村地区工矿污染治理。结合耒阳市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防治方案,针对矿产资源开采规模较大、历史遗留污染问题较多的农村地区,实施历史遗留工矿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耒阳市含重金属废渣回收和冶炼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含有重金属的废渣。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2016-2020年期间针对此类问题计划实施历史遗留废渣污染整治工程项目2个,耒阳市遥田地区历史遗留重金属废渣综合治理和耒阳市海通物流园历史遗留废渣污染治理。 | 已完成。 对蔡伦竹海省级森林公园内40家企业开采作业造成生态环境破坏环境问题实施整治,关闭所有非法采选企业,并严格按照“两断三清一绿”整治到位,对涉及的12个煤矿,在对蔡伦竹海省级森林公园精准定界的前期下,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一矿一策”,确保取缔、整治到位。同时,要求市域其他矿山开采企业修建挡渣墙、泄洪沟等环保设施,采取矿渣区域覆土、矿部空隙区域植树等生态修复措施,改善生态环境。 | ||
污染防治 | 加大环境风险防控力度 | 加强重金属污染风险防控。加强对涉危企业的监督管理,完善耒阳市安源有色金属再生有限公司(含铅)、耒阳市永鑫有色金属综合再生有限公司(含锌)、耒阳市焱鑫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含砷、锑)、耒阳市金悦科技有限公司(含铬)等危险废物收集、转移、处置制度,督促企业采取无毒、无害或者低毒、低害的原材料替代毒性大、危害严重的原材料,从源头上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 | 已完成。 按照“提升一批、整治一批、取缔一批”原则,关闭涉重企业36家,整合了耒阳市焱鑫有色金属有限公司、耒阳市安源有色金属再生福利有限公司、耒阳市海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项目,规划进入大市循环经济产业园,全市涉重企业由43家减少到目前的10家(在产2家),削减重金属污染排放量铅2757.62千克、汞9.47千克、镉237.16千克、铬5.46千克、砷825.17千克。有效遏制重金属土壤污染,已完善耒阳市安源有色金属再生有限公司(含铅)、耒阳市永鑫有色金属综合再生有限公司(含锌)、耒阳市焱鑫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含砷、锑)、耒阳市金悦科技有限公司(含铬)等危险废物收集、转移、处置制度,并签订危废合同。 |
持续实施治污减排 | 深化工业污染源减排。加快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工程减排项目建设。燃煤锅炉和工业窑炉现有除尘设施要实施升级改造。对有合法环保审批手续但选址不合理的涉重金属企业以及有色冶炼、化工企业分期分批搬迁进入循环经济工业园(包括整治和整合搬迁企业、铅酸蓄电池企业)。引导重金属企业向园区集中,实行集中生产、集中治理、集中管理。 | 已完成。 完成了大唐耒阳电厂3#、4#机组超低排放、耒阳南方水泥烟气治理改造、耒阳市永鑫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烟气治理改造、永驰世博VOCs治理等30余个重点治理项目;余庆区域涉重企业全部关闭搬迁进驻园区。 |
“十三五”时期,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存在结构性污染突出,环境基础保障能力弱,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水平低等系列问题,主要表现在:
绿色发展格局尚未形成。我市煤炭、有色、建材、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等传统行业占规模工业比重较大,传统产业向绿色化、智能化转型难度大,实现“绿色复苏”、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需要下更大力气。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尚未根本改变,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的利用规模偏低。农业开发强度高,种养结合不足、废弃物资源利用效率低。节能、环保、资源循环利用等技术基础薄弱,对绿色产业、绿色产品发展的支撑能力不足。绿色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未有效形成。
水环境问题仍然突出。环保设施建设基础薄弱,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低,全市24个乡镇仅2个乡镇完成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未运行,涉铊企业自行处理废水,区域水环境存在铊污染风险。耒水耒阳段部分河道存在生态流量不足、生物多样性偏低、河湖污染物拦截与自净能力减弱等一系列水污染生态问题。千人以上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滞后,部分水源地建设水平不高,应急处置设施不足。
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难度大。耒阳市空气质量尚未全面达标,PM2.5浓度在衡阳市排名靠后,城市O3浓度不稳定达标,尤其是初夏至初秋期间超标率较高,与市民对优质空气质量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依靠工业领域工程减排的空间日益缩减,挥发性有机物 减排的技术手段仍不成熟。煤炭消费比例居高不下,实现碳达峰目标任务艰巨。机动车保有量刚性增长,污染物排放压力日益加剧,环境空气质量改善难度进一步加大。
土壤污染防控有待加强。土壤污染源、污染地块点多面广,底数不清。部分重点监管单位土壤、地下水隐患排查、自行监测、防渗漏改造等措施落实不力,对区域内土壤和地下水环境构成威胁。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压力大,相应工作基础和技术力量不足。土壤和地下水监测网络未形成、信息共享机制未建立。土壤环境监督执法、风险预警、应急体系建设相对滞后,大气、水、土壤全要素协同监管机制尚未完全建立。
历史遗留问题治理任务重。 “十三五”以来,我市大力开展产业结构调整、企业治污及历史遗留废渣治理等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环境质量持续向好。但由于历史欠账太多,以及受资金保障、技术力量的限制,遗留问题没有得到根本性解决,一批涉重涉危废渣、废弃矿山、老旧厂区还未完全治理到位,遗留的生态环境问题依然突出,环境污染和风险隐患仍然存在。重金属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任重道远。
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水平有待提高。大环保工作格局仍须进一步完善,环保工作责任还需进一步压实,“三管三必须”的工作要求还需要进一步落实。生态环境机构垂改实施后,生态环境部门与耒阳市党委政府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尚未形成。各部门、各单位之间仍未形成环保整体合力,“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难题还没有得到有效破解。生态环境治理市场化机制尚未形成,社会资本参与度不高。环境监管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不高,智慧环保建设不能很好地适应当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环境风险管控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风险预警和应急能力有待提升。
1.4.1 面临的机遇
从国内来看,中央多次强调,要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进入新发展阶段、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中央的要求为耒阳市“十四五”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指明了方向。从省内来看,习近平主席在湖南考察时强调,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展现新作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在湖南深入人心,有利于耒阳市在产业更“轻”、底色更“绿”的新发展格局中吐故纳新。从衡阳市来看,持续推进耒阳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对湘江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从全市来看,耒阳正处于进位赶超发展黄金期,将是衡阳市打造“三高四新”的先行者,加强耒阳生态文明建设,是实现耒阳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
1.4.2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挑战
“十四五”期间是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面临严峻挑战的关键时期,碳达峰碳中和、节能减排工作全面启动、任务艰巨,集中力量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改善水、大气、土壤、噪声等环境质量仍然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重点工作。因此,必须从长远的角度和制度的层面科学制定耒阳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明确环保工作目标和任务,确保耒阳市经济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工作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入实施“一体两翼”发展战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绿色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协同推进减污降碳为抓手,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推进生态修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统筹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打造“美丽耒阳”贡献生态环境力量。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强化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三线一单”明确生态环境保护和开发边界,大力推进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绿色化,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降低能耗、物耗,实现生产系统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建立绿色、高效、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能源体系和资源利用体系。
精准施策,系统治理。运用科技手段,从源头防控、污染治理、生态修复、能力提升、制度建设等各个方面精准施策,构建精细化管理模式。坚持问题导向,结合生态环境环保工作实际,做好顶层设计,实行精准治污,解决当前环境保护突出问题。努力夯实环保工作基础,突出多污染物协同管控,实现环境质量整体提升。
风险防控,筑牢底线。推进重点领域环境风险防控,加强应急监测预警体系以及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强化环境社会风险防范与化解,切实牢守不发生重大风险底线,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开放协作,社会共治。加强生态环境领域信息公开,以公开推动监督,以监督推动落实。引导社会公众有序参与环境决策、环境治理和环境监督,提升全民生态自觉,形成政府、企业、公众良性互动的环境共治体系。
2.3.1总体目标
展望二O二五年,资源能源集约利用,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空气质量全面改善,水环境质量总体优良,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确保“十四五”期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人居环境进一步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稳步增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
锚定二O二五年远景目标,“十四五”时期,产业结构调整深入推进,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快速增长趋势得到有效遏制,重点环境问题得到有效整治,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环境风险全面管控,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观。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基本建立,生态文明建设迈出新步伐,最美县级市建设富有成效。
——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明显提升。市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进一步优化,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流通体系、消费体系初步形成。单位GDP能耗、水耗、二氧化碳排放持续下降,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持续提升,水生态功能进一步改善,国省考断面达到或优于省下达目标要求;空气质量基本达到二级标准,全面完成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考核目标;土壤安全利用水平巩固提升,受污染耕地和重点建设用地实现安全利用和有效管控。
——生态环境安全屏障更加牢固。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生态系统状况与服务功能稳定提升,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生态格局安全稳固,生态环境风险防控有力,优质生态产品供给基本满足公众需求。
——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基本建立。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和企业自治实现良性互动,生态环境共保联治机制不断强化,生态环境监管数字化、智能化步伐加快,生态环境治理效能显著提升。
2.3.2主要指标
根据《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建设指标》,参考《衡阳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有关目标任务,结合耒阳实际提出耒阳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指标体系。
“十四五”期间共设置生态环境保护主要指标26项,其中约束性指标12项,预期性指标14项,涵盖绿色低碳、环境治理、生态保护、风险防控四大领域。
表2.3-1“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指标体系
序号 | 指标 分类 | 指标名称 | 单位 | 2020 年 | 2025 年 | 属性 |
1 | 绿色 低碳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 % | - | 完成市定 目标 | 约束性 |
2 | 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消耗降低 | % | 17 | 完成市定 目标 | 约束性 | |
3 | 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例 | % | 46 | 53 | 预期性 | |
4 | 环境 治理 | 国省控断面地表水质量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 | % | 100 | 100 | 约束性 |
5 | 地表水劣Ⅴ类水体比例 | % | 0 | 0 | 约束性 | |
6 | 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 % | 95 | 98 | 预期性 | |
8 | 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 % | 100 | 100 | 预期性 | |
9 |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 | % | 35.5 | 71 | 预期性 | |
10 |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 % | - | 60 | 预期性 | |
11 | 环境 治理 | 城市 PM2.5 年平均浓度下降* | % | 31 | 完成市定 目标(30微克/立方米) | 约束性 |
12 | 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 | % | 92.9 | 完成市定 目标(94%) | 约束性 | |
13 |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 % | - | 91 | 预期性 | |
14 | 氮氧化物排放量削减比例 | % | 3 | 完成市定目标 | 约束性 | |
15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削减比例 | % | - | 完成市定 目标 | 约束性 | |
16 | 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削减比例 | % | 3 | 完成市定 目标 | 约束性 | |
17 | 氨氮排放量削减比例 | % | 3 | 完成市定 目标 | 约束性 | |
18 | 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下降 | % | / | 5 | 预期性 | |
19 | 生态 保护 | 生态质量指数(新 EI) | - | - | 稳中向好 | 预期性 |
20 | 森林覆盖率 | % | 49 | 49 | 约束性 | |
21 | 生态保护红线占国土面积比例 | % | 13.64 | 13.64 | 预期性 | |
22 | 自然保护地占市域面积的比例 | % | 8 | 8 | 预期性 | |
23 | 风险 防控 |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 % | 90 | 完成市定 目标(92%) | 预期性 |
24 | 重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率 | % | 90 | 完成市定目标(92%) | 预期性 | |
25 | 县级以上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 | % | 100 | 100 | 预期性 | |
26 | 工业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 | % | 100 | 100 | 预期性 |
2.3.3 规划指标的合理性及可达性分析
1、绿色低碳指标
(1)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率(约束性指标)
国家和湖南省“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均将碳减排作为约束性指标。“十四五”期间耒阳市将持续推绿色低碳发展,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率控制任务。
(2)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消耗降低(约束性指标)
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是指一定时期内能源消费总量与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率,是衡量能源消费水平和节能降耗状况的主要指标。“十四五”期间耒阳市将持续推绿色低碳发展,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消耗下降率控制任务。
(3)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例(预期性指标)
该指标为《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确定的考核指标之一。“十四五”期间通过加快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能源消费结构不断优化,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深入推进,力争达到53%以上。
2、环境治理指标
(1)国省控断面地表水质量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约束性指标)
该指标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指标(2018年修订)》中的指标之一。“十四五”期间需要进一步保持监测断面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国省控断面地表水质量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控制任务。
(2)地表水劣Ⅴ类水体比例(约束性指标)
该指标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指标(2018年修订)》中的指标之一。耒阳市“十四五”期间需加强地表水环境监管,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地表水劣Ⅴ类水体比例控制任务。
(3)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约束性指标)
该指标为考察水环境质量的常规指标。2020年耒阳市耒水、舂陵水主要监测断面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已达到100%,“十四五”期间需要进一步保持。
(4)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约束性指标)
该指标为考察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质量状况的常规指标,也是《美丽中国建设评估指标体系及实施方案》确定的评估指标之一。本次规划将各类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千吨万人、千人以上)纳入考核,确保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保障群众饮水安全。
(5)城镇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预期性指标)
该指标考察耒阳市城镇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含建制镇)。目前耒阳市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了35.5%,“十四五”期间在进一步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强化管网建设的基础上,城镇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可望达到71%以上。
(6)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户覆盖率(预期性指标)
该指标为《美丽中国建设评估指标体系》中的考核指标之一。根据《 湖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指导意见》(详见下表),耒阳市属于湘南地区、二类县(市、区),2025年应实现农村污水治理农户覆盖率60%以上,因此确定耒阳市“十四五”末农村污水治理(含资源化利用)农户覆盖率应达到60%以上。
表2.3-1 湖南省四大板块、三类县(市、区)推荐规划目标任务
板块类别 | 县(市、区) 类别 | 行政村覆盖率(%) | 农户数覆盖率(%) | ||||
2022年 | 2025年 | 2030年 | 2022年 | 2025年 | 2030年 | ||
长株潭地区 | 一类 | 90 | 100 | 100 | 70 | 90 | 100 |
二类 | 85 | 100 | 100 | 45 | 68 | 90 | |
三类 | 55 | 70 | 92 | 30 | 35 | 70 | |
洞庭湖地区 | 一类 | 90 | 100 | 100 | 70 | 90 | 100 |
二类 | 85 | 100 | 100 | 45 | 68 | 90 | |
三类 | 55 | 70 | 92 | 30 | 35 | 70 | |
湘南地区 | 一类 | 90 | 100 | 100 | 70 | 90 | 100 |
二类 | 80 | 90 | 100 | 40 | 60 | 80 | |
三类 | 40 | 55 | 80 | 25 | 30 | 60 | |
大湘西地区 | 一类 | 90 | 100 | 100 | 70 | 90 | 100 |
二类 | 80 | 90 | 100 | 40 | 55 | 80 | |
三类 | 40 | 55 | 80 | 25 | 28 | 58 |
注:1、2022年目标根据《湖南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中农村生活污染治理目标制定;2、耒阳市属于湘南地区、二类县(市、区)。
(7)城市PM2.5浓度年平均浓度下降率(约束性指标)
PM2.5浓度与群众健康息息相关,是目前环境空气质量考核的主要因子之一,也是耒阳市环境空气污染负荷较重的因子之一。该指标也被纳入美丽中国建设评估指标体系。颗粒物对健康的影响范围很广,包括对心血管系统疾病、呼吸系统疾病、肺癌死亡率增加等。WHO根据最新的科学研究结果,从保护人群健康出发,考虑到各国环境空气质量差异,提出指导值和三个过渡期目标,为各国制定本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提供参考,目前我国PM2.5以第一阶段过渡期目标作为空气质量标准值。
表2.3-2 WHO 对于颗粒物的空气质量指导值和过渡期目标
指标 | PM10(微克/立方米) | PM2.5(微克/立方米) | ||
年均值 | 日均值 | 年均值 | 日均值 | |
过渡期目标-1 | 70 | 150 | 35 | 75 |
过渡期目标-2 | 50 | 100 | 25 | 50 |
过渡期目标-3 | 30 | 75 | 15 | 37.5 |
空气质量指导值 | 20 | 50 | 10 | 25 |
根据资料,2018年耒阳市PM2.5浓度35微克/立方米,2019年耒阳市PM2.5浓度为36微克/立方米,最近1年(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平均浓度为31微克/立方米。2019年PM2.5三年滑动平均值为37微克/立方米,2020年PM2.5三年滑动平均值35微克/立方米。本着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向优向好的目标,规划“十四五”末耒阳市PM2.5三年滑动平均值为30毫克/立方米,介于过渡期目标-1和过渡期目标-2之间。“十四五”期间,耒阳市将进一步推进颗粒物精细化控制,加大工业污染、交通污染、扬尘治理力度,进一步降低PM2.5浓度,确保本指标达标。
(8)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约束性指标)
该指标为考察空气质量的常规性指标,也是《美丽中国建设评估指标体系及实施方案》确定的评估指标之一。2020年耒阳市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了92.9%。考虑未来由于城市发展、生活水平提高等因素带来的压力依然较大,且空气质量与气候等外界因素有密切关系,因此在设计指标时需要考虑一定的不确定性。
2020年耒阳市空气优良天数比例的三年滑动平均值为93.43%,本次规划确定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的三年滑动平均值为94%以上较为合理。
(9)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约束性指标)
实行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是我国环境管理的一项基本政策。结合国家及省市的有关要求,初步确定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各项总量控制指标须完成上级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和减排任务。
3、生态保护指标
(1)生态质量指数(新 EI)(预期性指标)
生态环境指数是指反映被评价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的一系列指数的综合。要求在“十四五”期间稳中向好,市县生态保护红线和各类自然保护地面积不减少、功能不降低、性质不改变。
(2)森林覆盖率(约束性指标)
该指标为考察森林生态系统的指标,被纳入《美丽中国建设评估指标体系》。目前耒阳市森林覆盖率维持在49%以上,“十四五”期间应通过切实推进森林生态系统保护,保持森林覆盖率不降低。
(3)生态保护红线占国土面积比例(预期性指标)
该指标为《美丽中国建设评估指标体系》确定的考核指标之一。要求在“十四五”期间,市县生态保护红线和各类自然保护地面积不减少、功能不降低、性质不改变。确定生态保护红线占国土面积比例考核目标为13.64%以上。
(4)自然保护地占市域面积的比例(预期性指标)
该指标为《美丽中国建设评估指标体系》确定的考核指标之一。参考《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建设指标》指标值。要求在“十四五”期间,市县生态保护红线和各类自然保护地面积不减少、功能不降低、性质不改变。确定自然保护地占市域面积的比例考核目标为8%以上。
4、环境风险防范指标
(1)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预期性)
根据国家《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左右;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目前耒阳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已经达到90%以上,“十四五”期间,耒阳市将进一步加大农用地质量管理,建立耒阳市农用地安全利用技术模式,持续提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水平,确保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2%以上。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控制任务。
(2)重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率(预期性)
根据国家《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到2020年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到2030年,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十四五”期间加强对疑似污染地块的管控和治理力度,健全建设用地准入管理机制,对不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地块,一律不进入用地程序。“十四五”规划目标取92%,为2030年达到95%奠定基础。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重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率控制任务。
(3)工业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预期性指标)
危险废物为重要的环境风险源,加强工业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对降低环境风险和环境污染有重要意义。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已经实施,对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提出了更高的监管要求。规划要求“十四五”期间耒阳市工业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维持在100%。
构建国土空间总体格局。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落实生态系统性保护,加强以耒水为主的水环境与湿地系统保护与治理,贯通区域生态廊道。构建稳定的市域森林生态系统。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推动耕地集中布局,提升耕地质量和农业生产效率,构建都市农业圈,协同耕地保护与城市发展。
强化国土空间分区管控。统筹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合理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形成科学适度有序的国土空间布局体系,减少人类活动对自然空间的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核心区内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禁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加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对土壤污染详查严格管控类的永久基本农田进行核实整改补足,确保面积不减、质量提升、布局稳定。城镇开发区域应充分考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引导重点行业向环境容量充足、扩散条件较好的区域优化布局。
严格生态环境监管和准入。探索构建以“三线一单”为环境空间管控基础,以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为环境准入关口,以排污许可为企业运行守法依据,以执法督察为环境监管兜底的全过程环境管理框架。严格执行以环评制度为主体的生态环境源头预防体系,以国土空间规划、区域规划、行业发展规划引导经济社会发展,全面推进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行业规划环评。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环评,对新增排放项目实施严格的总量前置审核。
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结合长江经济带战略规划,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资源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作为硬约束,根据生态环境功能、自然资源禀赋、经济与社会发展实际,对环境管控单元实施差异化生态环境准入管理。严格落实《湖南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总体管控要求》和《湖南省“三线一单”衡阳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区域资源开发、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城镇建设、重大项目选址应以衡阳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体系作为重要依据,加强耒阳市产业园区生态环境准入管理。
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实施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推动工业固体废物、土壤环境要素全覆盖。依托排污许可证实施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分配、监管和考核。建立以排污许可证为主要依据的生态环境日常监管执法体系,落实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持续做好排污许可证换证或登记延续动态更新。
优化区域产业布局。继续推动城市建成区、城市主导风向、饮用水源上游等环境敏感区域内有色金属、化工等重污染企业有序搬迁和改造或关停退出。对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污染严重的重污染工业企业实施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对接“中国制造2025”,以两化融合为主线,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以产业链建设为抓手,加快培育发展上下游关联配套企业,提升价值链,提高集聚集群发展水平。支持制造业企业建设智能化工厂和数字化车间。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化、集群化发展,做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加快发展新能源产业,实现新材料产业规模化发展。推动有色冶炼产业从矿石冶炼及粗加工向精深加工方向延伸,发展精加工产品,鼓励有色金属企业开展行业内上下游及跨行业联合重组,加强业务整合、流程再造。
淘汰压减落后产能。持续推进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建设,加速化解和淘汰低效和落后产能。持续推进清洁生产改造,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清洁生产技术,以水泥、有色、化工、砖瓦等资源消耗大、能耗高、污染重的行业为重点,从技术工艺改造、原辅料替代、资源能源梯级利用等方面降低能耗和污染物排放,引导企业通过清洁化改造实现从源头削减污染物的产生,全面推行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完善绿色信贷、工业企业技术 改造奖补等政策,支持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项目。继续提高战略 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规模工业增加值比重。
推动资源高效集约利用。健全自然资源产权制度,落实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实行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总量与强度双控,健全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政策体系,从减量化、资源化和再生利用入手,通过项目资金、税收优惠和政策引导推动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向专业化、规范化和绿色化发展。推进经济开发区循环化改造示范。鼓励使用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使用技术装备名录进行绿色化改造。落实并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和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税收政策。
推进产业集群和工业园区生态化升级改造。以建材、有色金属冶炼、加工制造等数量多、污染重的传统制造业集群和工业园区为重点,按照“淘汰低端、提升中端、发展高端”的原则,推进产业集群和工业园区整合提升,提高行政区域内产业集约化、绿色化发展水平。全面提升工业园区和企业集群区环境治理水平,依托耒阳大市循环经济产业园,推进有色金属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循环经济,在矿产采选、冶炼分离、深加工等环节,推广自动化、智能化、绿色化生产设备和工艺。加强工业园区能源替代利用与资源共享,积极推广集中供汽供热或建设清洁低碳能源中心等,替代工业炉窑燃料用煤;充分利用园区内工厂余热、焦炉煤气等清洁低碳能源,加强分质与梯级利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进形成清洁低碳高效产业链。加快经开区建设发展,建设现代产业强市。进一步完善差异化引导政策,促进县市产业相近、技术相似的企业和项目加快向耒阳经济开发区集聚发展。支持重点开发乡镇适度建设一批循环经济等方面的产业集聚区。
严格控制煤炭消费。优化能源结构,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 效的现代能源体系,控制化石能源消费总量,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重点削减非电力用煤,提高电力用煤比例,全市发电和集中供热用煤占煤炭消费总量比重达到国家和省市的要求。严格控制新增燃煤项目建设,所有新建、改建、扩建耗煤项目(包括所有以原煤或焦炭等煤制品为原料或燃料,进行生产加工或燃烧的建设项目)一律实施煤炭减量替代,并且排污强度和碳排放水平必须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除背压热电联产外,全市禁止新建燃煤发电项目。对于关停机组的装机容量、煤炭消费量和污染物排放量指标,允许进行交易或置换,可统筹安排建设等容量超低排放燃煤机组。全面淘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基本淘汰10蒸吨/小时以上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严格执行燃煤锅炉准入规定,城市建成区不再新建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35蒸吨/小时及以上高污染燃料锅炉全部完成节能和超低排放改造,燃气锅炉基本完成低氮改造。推进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和工业余热利用,关停拆除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区域内的燃煤锅炉、工业窑炉。
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加快推进“气化耒阳”工程建设,推进天然气管网、储气库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天然气供应保障能力,扩大天然气利用规模,到 2025年天然气在一次能源占比进一步提高。优先发展和保障居民生活用气,提高居民管道天然气覆盖率。积极发展太阳能光伏、风电、沼气等清洁能源,推进非化石 能源规模化利用。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
构建绿色交通体系。大力发展多式联运,以提高铁路分担率为重点,努力提高铁路集装箱运量及占比。按照宜铁则铁、宜公则公的原则,统筹多种运输方式,强化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推进大宗货物及中长距离货物运输“公转铁”。推动物流、耒阳铁路口岸等具备多式联运功能的货运枢纽平台建设。完善集疏运体系,支持重大枢纽的对外通道建设,打通公铁联运等多种运输方式有效衔接的“最后一公里”。到“十四五”期末,货物运输结构明显优化,铁路承担的大宗货物运输量显著提高。
推广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应用。严格实施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和准入制度,加大对节能与新能源车辆支持力度,新增或更新城市公交车全面推广新能源汽车,出租车、网约车的新能源汽车比例逐步提高。建成区新增或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全部采用新能源或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清洁能源用车。
发展低碳循环经济。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实行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总量与强度双控,促进土地矿产等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加快建立循环型工业、农业等固体废物的处置体系。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实行垃圾分类回收。开发利用“城市矿产”,推进秸秆等农林废弃物以及建筑垃圾、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发展再制造和再生利用产品。鼓励汽车轮胎等废旧物品回收利用,推进煤矸石、矿渣等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重点推进耒阳经济开发区循环化改造,加强园区内资源的共享共用水平。
推动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以国家、省市级制定的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计划为基础,制定耒阳市碳排放达峰行动计划,制定明确的达峰目标、路线图、达峰目标任务分解及责任落实。 鼓励能源、工业、交通、建筑等重点领域制定达峰专项行动方案;推动建材、有色、化工、石化、电力等重点行业制定达峰目标;鼓励大型企业制定达峰行动方案、实施碳减排示范工程;开展低碳城区、园区、社区、景区试点示范,实施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深化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工作,强化清单数据应用,夯实碳达峰、碳中和数据基础。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升级建材、化工等重点行业生产工艺,控制工业过程温室气体排放。推广水泥生产原料替代技术,鼓励煤电、钢铁、石化等行业开展全流程二氧化碳减排示范工程。大力发展低碳交通,到2025年,营运车辆、营运船舶单位运输周转量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比例达到国家、省市级要求,推广节能和新能源车辆,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广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开展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开展绿色建筑星级评价,逐年提高装配式建筑比例。实施全氟化碳等含氟温室气体和氧化亚氮排放控制,推广六氟化硫替代技术,控制农田和畜禽养殖甲烷和氧化亚氮温室气体排放,加强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甲烷排放控制和回收利用。
完善应对气候变化治理能力与体系。积极推进低碳持续发展,推进结构性减排、技术性减排、制度性减排,加强重点领域节能管理,积极推行“一挂双控”措施,将能源消费与经济增长挂钩,对高耗能产业和过剩产业实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强约束,其它产业按先进能效标准实行强约束,实施强制性能耗物耗标准。积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建筑能耗标准制度,对属于国家限制、淘汰的高能耗企业实行专项加价的差别电价或惩罚性电价制度。
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推行绿色、无纸化办公;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积极践行“光盘行动”,鼓励节约用电用水,减少过度包装,实行生活垃圾减量分类;推进社区基础设施绿色化,合理布局建设公共绿地;推动绿色出行,鼓励公众降低私家车使用强度;鼓励绿色消费,积极引导采购使用绿色产品;推广绿色建筑建造方式,实施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创建活动,推广绿色生活方式,形成崇尚绿色生活的社会氛围。
强化垃圾分类管理和资源化利用。加强白色污染治理。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生产、销售和使用,明显减少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创新推动快递、外卖行业包装“减塑”。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建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生活垃圾管理系统,完善城市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设施。大力开展园区循环化改造, 强化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循环利用。
营造宁静和谐生活环境。强化声环境功能区管理,优化声环 境功能区监测点位。房地产开发项目应充分考虑周边区域环境噪声对居住区生活环境的影响,合理划定防噪声距离,并明确规划设计要求。提高建筑物隔声性能要求,建立新建住宅隔声性能验收和公示制度。严格夜间施工审批并向社会公示,鼓励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和工艺,强化夜间施工管理。推进工业企业噪声纳入排污许可管理,严厉查处工业企业噪声排放超标扰民行为。加强文化娱乐、商业经营中社会生活噪声日常监管和集中整治。倡导制定公共场所文明公约、社区噪声 控制规约,鼓励创建宁静社区等宁静休息空间。
实施VOCs 全过程综合整治。以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等行业为重点,实施企业VOCs 原料替代、排放全过程控制。按照“分业施策、一行一策”的原则,加大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的推广使用力度,加快化工、工业涂装、包 装印刷等重点行业低 VOCs 含量原辅材料替代进度,从源头减少 VOCs 产生。加快推进 VOCs 重点监管企业“一企一策”综合整治 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推进使用先进生产工艺设备,减少无组织排 放。开展工业企业 VOCs 废气收集率、治理设施同步运行率和去 除率专项检查,实行重点排放源排放浓度与去除效率双重控制。加强汽修行业 VOCs 综合治理。加大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力度,推 进城市建成区餐饮油烟治理全覆盖。
强化重点行业NOx 深度治理。以有色、化工、水泥、玻璃、陶瓷、砖瓦等行业为重点,加快启动非电非钢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对照相关标准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重点涉气排放企业逐步取消烟气旁路,因安全原因无法取消的,安装在线监管系统。开展燃气锅炉低氮改造。持续推进水泥企业实施全流程深度治理,在超低排放的基础上,所有水泥熟料生产线通过末端治理技术升级改造,进一步降低NOx 排放浓度,到2023年,NOx 排放浓度控制在100 毫克/立方米以下。推进工业炉窑全面达标排放,2022 年前完成重点行业工业炉窑主要大气污染物提标改造。强 化烧结砖瓦行业污染治理,推进砖瓦窑转型升级和治理设施升级 改造,逐步淘汰“双碱法”脱硫除尘一体化技术,2025 年前全面完成烧结砖瓦企业高效脱硫除尘改造。加强自备燃煤机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控,确保按照超低排放运行。
推进PM2.5与臭氧协同治理。推动城市PM2.5浓度持续下降,有效遏制臭氧浓度增长趋势。制定加强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持续改善空气质量行动计划,明确控制目标、路线图和时间表。积极开展消耗臭氧层物质淘汰工作,严格执行消耗臭氧层物质生产、使用和进出口的审批、监管制度。协同推进温室气体与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强化节能环保约束,在大力削减主要大气污染物的同时,协同推进温室气体进一步减排。加强种养业氨排放防治,鼓励规模化养殖场实施氨排放控制。积极推进大气汞排放协同控制,鼓励开发水泥生产和废物焚烧等行业大气汞排放控制技术。开展有毒有害废气污染协同控制,严格执行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相关排放标准与防治技术规范,加强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风险管控,建立环境风险预警体系,排查环境安全隐患,防范环境风险。
强化车船油路港联合防控。严格实施新车排放标准、推动新车/船舶排放标准升级、加大新能源车/清洁能源船舶推广力度、加快国三及以下柴油车和老旧船舶淘汰,从源头推进交通体系清洁化。加快新能源车和清洁能源车在城市建成区公交、公共服务和社会领域推广应用步伐,扩大应用数量规模,逐步提高公务用车领域新能源汽车配备比例。制定营运柴油货车和燃油车辆提前淘汰更新目标及实施计划,推广使用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燃气车辆。积极推广液化天然气、纯电动等清洁能源或新能源船舶。
强化扬尘污染治理精细化管控。推广使用自动冲洗、雾炮等扬尘防控新技术,除根据相关规定可以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以外,在禁止现场搅拌区域内新开工建设的建设工程,应当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积极创建绿色工地,实施施工工地封闭管理。落实扬尘污染防治“六个 100%”长效机制,全市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地现场全面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并与主管部门联网。多举措强化道路扬尘治理、堆场扬尘治理矿山粉尘防治等,推进低尘机械化湿式清扫作业,加大城市出入口、城乡结合部等重要路段冲洗保洁力度,渣土车实施硬覆盖与全密 闭运输。
加强农业大气污染防治。努力拓展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原料化利用渠道,突出抓好秸秆机械化碎草还田、腐熟还田、商品化有机肥还田和过腹还田,不断提高秸秆利用率,逐步构建以秸秆肥料化利用为主、其他形式为补充的多途径利用格局,2025年底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绿色补偿制度和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建设,不断完善农膜、秸秆回收利用网络,推进农膜、秸秆回收利用产业链建设,严禁露天焚烧秸秆。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全力实施化肥农药减量行动,加强种养业氨排放防治。加强农村生活垃圾管控,严禁垃圾露天焚烧。
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提高区域空气质量监测、重点污染源信息的互通和共享水平。建立完善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积极推进区域联防联控工作,当预测到区域将出现大范围重污染天气时,通过政府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等方式统一发布预警信息,市政府按级别启动应急响应措施。编制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科学确定重污染天气管控措施和应急减排项目清单。督促工业企业按照“一厂一案”要求,配套制定具体的应急响应操作方案。进一步加强相关单位“上下联动、统筹跟进”协调机制。全社会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主要污染物在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级别的减排比例应分别达到10%、20%和30%以上。在黄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对建材、有色、化工、矿山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实施应急运输响应。
专栏1 “蓝天”重点工程 |
大气污染协同治理工程。(1)实施燃煤锅炉淘汰退出,重点行业绿色转型升级与综合整治、清洁能源替代、煤炭清洁利用等,城市建筑施工扬尘控制、道路保洁、空气质量预警预报等工程。(2)开展工业 VOCs 综合治理,工业NOx 深度治理,柴油机排放控制工程。(3)面源污染系统治理工程(扬尘、秸秆综合利用、餐饮油烟、恶臭)。 非电行业超低排放改造。(1)水泥企业实施全流程深度治理项目。(2)重点行业工业炉窑主要大气污染物提标改造项目。 |
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与监管。优化饮用水水源地布局,推动城乡供水一体化。加强备用、应急水源建设,提高应急供水能力。继续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加强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按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773-2015),巩固县级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整治成效,定期维护保护区界标、交通警示和宣传牌和一级保护区隔离防护设施,继续加大环境问题治理力度,重点加强乡镇饮用水水源地的综合治理和规范化建设工作,加强保护区的预警和视频监管能力的建设,严格把控保护区周围环境良好。按要求完成标志建设、防护隔离、环境问题整治、监管能力建设、风险防控和应急能力建设等工作。2021年,基本完成全市“千人以上”集中式水源保护区划定和;2022年,基本完成全市“千人以上”集中式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及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将“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纳入常规监测;建立饮用水信息管理平台,健全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应急管理机制。2022年,完成县级、乡镇农村集中式水源地环境风险评估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定期开展水源地环境应急演练,强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准备、预警和应急处置。建立水源地风险评估和水质预警预报系统。
持续推进超标水域治理。结合耒阳市实际情况和水质改善要求,制定超标水域达标方案,因地制宜地开展COD、氨氮、总磷等主要污染物限排总量控制及削减工作。加快耒水流域综合整治,确保2023年水质不低于Ⅲ类标准并逐年改善。
加强城镇水污染防治。加强乡镇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 提升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以补足城乡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为重点,加强生活源污染治理,城市污水收集处理系统要适应城镇化发展,完善城市污水管网建设,实现建成区污水管网全覆盖,改造老旧破损管网及检查井,系统解决管网漏损问题。全面核查建成区管网漏损率情况,实施老旧破损管网及检查井改造工程,全面提升现有设施效能。城市污水处理厂进水生化需氧量(BOD)浓度低于 100mg/L 的,围绕污水厂服务片区制定“一网一厂一策”系统化整治方案,明确年度整治具体目标任务和措施。加快补齐城市(建成区)污水收集短板,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污水全收集、全处理。2025年底,基本消除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城市(建成区)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1%,进水水质五日生化耗氧量浓度大于100mg/l的污水处理厂规模占比不低于30%,乡镇政府所在地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100%。
新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严格执行一级A排放标准,推动污水处理厂执行一级B及以下标准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实施提标改造。对城市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进行稳定化、无害化处理处置,鼓励资源化利用,加快对现有不达标的污泥处理处置设施进行达标改造。
加强工业水污染防治。以企业和工业聚集区为重点,实施耒阳经济开发区专项整治行动,实现耒阳经济开发区污水管网全覆盖、污水全收集、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稳定达标运行、在线监控联网正常,规范设置园区集中污水处理设施排污口,建立园区水环境管理“一园一档”。
加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与监管。结合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2022年完成耒水及舂陵水流域等全市各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配合市一级建立入河排污口名录。全面掌握入河排污口水质数据。在监测基础上,开展入河排污口溯源分析,基本查清污水来源。2025年完成全流域排污口排查。
按照“取缔一批、合并一批、改造一批”的原则,加大力度落实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工作,对历史原因在禁止 区内已存在的入河排污口,以及其他区域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入 河排污口,予以取缔; 对位于水处理排污单位污水收集管网覆盖 范围内,废水可以接入管网的排污口,按要求进行清理合并;对排水直接影响受纳水体生态环境功能的农田退水排污口,开展科学改造和集中治理;对未达到受纳水体生态环境功能的水体,对汇水范围内的入河排污口开展迁建、改造、临时限排等综合整治措施。鼓励有条件的入河排污口采用污水处理设施+人工湿地处理的模式处理污水。
巩固城市黑色水体治理。按照“源头化、流域化、系统化” 的治理思路,突出抓好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活水保质等工作。贯彻落实河长制,统筹协调各职能部门加强河道管理与维护,进一步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严格监管的水体保护长效机制,全面推进幸福河的生态安全建设,努力打造水清、岸绿、河畅、生态的健康示范性河流。
强化水资源保障与利用。将节水优先、水资源管理贯彻治水全过程,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落实国家节水行动,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以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科学统筹、综合施策,重点加强农业灌溉、工业发展、重要能源等领域的用水保障。核算区域水资源承载能力,落实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布局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科学确定生态水量,核定耒水重要断面生态流量目标。推进重要河流水量分配,研究制定耒阳市主要河流控制断面最小流量监控方案。按照保障枯水期生态流量要求,对水库、水电站等工程实施水量调度,建立重要河湖生态水量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机制。推进城镇生活、工业、农业农村污水资源化循环利用,在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排放的基础上,环境容量小、水环境质量波动较大的缺水地区应优先将达标排放尾水转化为可利用的水资源。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畜禽粪污和渔业养殖尾水资源化利用水平显著提升。强化规划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制度,加强重点用水户监控,建立用水统计制度。开展水资源安全风险监测,健全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及安全风险评估预警机制。
加强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加强河湖缓冲带管理,保护天然湿地资源,满足重要湿地生态用水要求,修复受损河滨、湖滨、河口湿地,持续清退破坏水生态的生产活动。严格落实《湖南省省级生态廊道建设规划(2019-2023)》,加强水系生态廊道的建设工作;积极开展生态缓冲带综合整治,大力保护修复沿河环湖湿地生态系统。实施沟渠塘坝清淤增蓄专项行动,增强河湖蓄水、输水能力。建设耒水流域等重要片区河道防护林、农田防护林、水源涵养林等生态隔离带,实施水网连通工程,恢复重要湖滨带及河湖生态系统功能。开展水生生物洄游通道保护,开展野生动物栖息地和食源地建设。
专栏2 “碧水”重点工程 |
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工程。(1)千吨万人、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 及整治工程。 城镇水污染防治和超标水域治理工程。(1)生活源污染治理、污水管网新建及改造项目。 重点领域治污工程。(1)工业水污染深度治理,耒阳经济开发区环境综合整治。(2)耒水流域等全市各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工程。 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1)重点小流域治理与水生态修复工程。(2)生物多样性保护与修复工程。 |
实施土壤环境精细管理。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全面调查、耕地土壤与农产品重金属污染加密调查、耕地污染成因排查分析调查,完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目录、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立受污染地块和高风险地块清单。持续推进耕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识别和排查耕地污染成因;以腾退工矿企业用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为重点,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建立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共享的污染地块数据库及信息平台,实现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空间信息、国土空间规划的“一张图”信息共享和联动监管。
强化协同控制实施源头预防。推动污染物和土壤环境、地下水环境之间的协同控制,持续开展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状况的调查与评估。严格控制涉重金属行业污染物排放,整治涉重金属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防控矿产资源开发污染土壤。建立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并适时动态更新,大力推动和督促重点监管单位依法全面落实土壤环境管理各项制度要求。2025 年底前,完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制定落实整改方案。
巩固提升耕地安全水平。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加快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确保永久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在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不得规划新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对受污染耕地开展成因排查与分析,强化农用地分类管理,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强化农产品质量监测与安全处置,加强重度污染生产区的农林产品质量监测,严格管控口粮水稻生产;鼓励采用种植结构调整、退耕还林还草等措施,确保严格管控类耕地生态修复与可持续安全利用;因地制宜推广品种替代、水肥调控、土壤调理等综合配套技术,不断提高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水平。深入推进重金属污染耕地治理,按照“一区一策”原则,加大对含镉、铅、锌等重金属土壤的污染治理力度,重点对耒阳市遥田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与修复工程。积极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程,探索推广选种低镉累积水稻品种、改革稻田灌溉模式、施用生石灰、叶面喷施微肥、根际施用生物菌肥等综合降镉农艺技术。
严格污染地块准入管理。合理规划污染地块用途,编制国土空间等相关规划要充分考虑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健全部门联动监管机制、信息沟通机制,实行联动监管。加强城乡规划论证和审批管理,加强土地征收、收回、收购以及转让、改变用途等环节的监管,加强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和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的监管。重点对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有色金属冶炼、采选、化工、危险废物经营等行业企业用地,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上述企业用地的土壤环境状况完成调查和风险评估,合理确定土地用途。完善准入管理机制,严格污染地块用途管制,列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地块,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未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要求的地块,禁止开工建设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未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或风险评估的地块,杜绝进入用地程序。合理规划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时序,对涉及成片污染地块分期分批开发的要优化开发时序,原则上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等敏感类用地应后开发。对污染突出、环境敏感和管控难度较大的污染地块,避免作为高功能用地性质进行开发使用。
稳步实施土壤管控修复。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造成土壤污染的单位或个人要承担治理与修复的主体责任。以保障农产品质量、人居环境安全和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为出发点,以环境社会敏感性高、环境质量改善效益明显、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密切相关的突出土壤污染问题为重点,推进涉重历史遗留污染治理、耕地污染防治及质量提升,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等工程建设。强化全生命周期环境管理体系,严控二次污染。土壤污染治理项目工程完工后,责任单位要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治理与修复效果进行评估,并向社会公开评估结果。对暂不开发利用、治理技术尚不成熟的受污染地块实施重点风险管控,防止污染扩散。加强风险管控和修复工程监管,推广绿色修复理念。
加强地下水环境保护。开展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补给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对已划定的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实施规范化建设,建立和完善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内优先管控污染源清单。对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周边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治。开展“一企一库”“两场两区”(即化学品生产企业、尾 矿库、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工业集聚区、矿山开采区) 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评估地下水环境风险。根据调查评估结果,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及修复试点,控制地下水污染。
专栏3 “净土”重点工程 |
调查评估类。(1)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全覆盖调查。(2)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工程。(3)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全面调查。(4)地下水监管能力建设及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 土壤管控与修复类。(1)精准划分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对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严格管控类耕地实施分类分区管理。(2)重点区域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修复项目。 |
加强农村生活污染治理。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以集镇(乡镇政府所在地)、村庄、交通干道沿线和主要河流水域为整治重点,积极开展农村分散式生活污水治理试点示范,建立散居户、自然集中村落和集镇生活污水处理体系和后续服务体系。继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建设改造农村户用卫生厕所,鼓励推进农村户用厕所进院入室,彻底拆除村庄旱厕,加强改厕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有效衔接,推进厕所粪污和畜禽养殖废弃物一并无害化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底,饮用水源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等重要生态功能区,基本实现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全覆 盖,进一步提升全市建有污水处理设施的农户覆盖率和全市农村 生活污水治理率。
提升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以“五乱”(乱建、乱扔、乱排、乱摆、乱停)治理和“六化”(硬化、净化、美化、亮化、绿化、序化)建设为整治内容,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农户分类、回收利用、设施提升、制度建设、长效管理等行动,抓好四边(路边、水边、田边、屋边)、四场(市场、屋场、晒谷场、猪场)、两园(果园、菜园)的垃圾清理,大力推行“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县集中处理”的垃圾处理模式,建立与垃圾收运体系相配套的废旧物资回收体系。到2025年,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运营和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基本形成设施全覆盖、功能完善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处置体系,乡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
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划分农业面源污染优先控制单元,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和监管试点,建设农业面源污染监测“一张网”。深入推广农牧结合、粮经轮作模式,以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替代化肥、水肥一体化、病虫害统防统治及绿色防控技术为核心,继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大力实施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支持秸秆、农膜、畜禽粪污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突出渔业资源养护修复,严禁露天焚烧秸秆。到 2025 年,主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 率达到92%,农膜回收率达到 87%,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 91%。
加强养殖业污染防治。坚持以地定畜、以种定养,以乡镇为单位优化畜禽养殖区域布局,科学规划养殖业空间布局,根据土地承载能力确定畜禽养殖规模,超过土地承载能力的区域和规模养殖场,逐步调减养殖总量。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及粪污资源化利用,“十四五”期间,新建、改建、扩建规模畜禽养殖场(小区)要严格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加强规模以下畜禽养殖监管,鼓励养殖户全量收集和利用畜禽粪污,积极推行经济高效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模式。到 2025年,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 80%以上,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1% 。
深入开展人居环境整治。以整市推进方式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大力推动脱贫地区环境整治,支持群众开展村庄清洁和绿化行动,以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为抓手,分层次、分类别梯次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完善整市推进机制。统筹实施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与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全面排查认定农村黑臭水体,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以重要生态功能区及水体面积大、污染程度重、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黑臭水体为重点,以村为调查单元,对辖区内的河(塘、沟、渠)进行拉网式摸底排查,明确黑臭水体数量、名称、地理位置、污染成因和治理范围等,形成一村一清单。
完善农村环境治理机制。落实市、乡(镇)、村三级农村环境治理管理职责,加强部门属地联动,将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纳入村规民约,逐步形成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广大居民自觉参与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运营和管护机制,探索建立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农村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创新农村环境保护投融资机制,通过引导性的政策性贷款发放,对农村环境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和环境治理资金进行重点支持;通过财政贴息或补贴、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等措施,吸引社会资本进入农村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实现农村环境治理有齐全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长效的资金保障、有完善的监管制度,农村环境治理市场化运营实现专业化、规范化、长效化管理。
专栏4 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改善工程 |
农村生活污染治理项目。(1)根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以及市里考核要求,完成考核任务。 农业农村面源污染综合防控。建设区域农业农村规模水产养殖尾水治理、畜禽粪污综合治理和资源化利用等面源污染防治工程。主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2%,农膜回收率达到87%,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1%。 人居环境整治工程。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和推进农村生态修复保护工程。 |
实施重金属总量控制。聚焦重有色金属采选冶炼、电镀等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坚持严控增量、削减存量,持续推进镉、汞、砷、铅、铬、铊等重点重金属污染防控。严格涉重金属重点行业环境准入,落实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等量置换” 和“减量替换”原则。加大有色金属、电镀等行业企业生产工艺提升改造力度,积极推进重金属特别排放限值达标改造等污染治理工程,持续减少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到 2025年,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下降 5%。
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区域,组 织实施历史遗留尾矿库整治、采石采矿综合整治、矿山修复和矿 涌水污染治理等专项整治,加大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护力 度。全面排查尾矿库,分级分类推进尾矿库整治工作,拉条挂账建立问题清单,明确责任主体、治理措施、时限要求等,按照“一库一策”加快实施治理。以饮用水水源地上游尾矿库为重点,建立健全尾矿库环境预警监测体系;鼓励开展尾矿资源化利用,严禁未经审批回采尾矿。加强尾矿库安全管理,最大限度降低溃坝等事故导致尾矿进入农田风险,因地制宜管控矿区环境风险。综合 应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和现场踏勘等方式,对全市矿涌水重金属 污染情况进行排查、调查和分类管控,切实摸清底数,因地制宜 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推进污染治理。
加强污染场地治理。对受重金属污染农用地,精准划分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落实到每一丘块农田;深入开展涉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排查整治,全面摸清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建立全市重金属污染地块信息库、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加强与建设用地审批衔接,实现对建设用地的精准管控。针对耕地重金属镉污染问题,对冶炼企业周边和历史遗留废弃工矿污染场地开展治理与修复项目。
强化重点行业管控。优化产业布局,继续淘汰涉重金属重点行业落后产能。实施重金属污染整治提升行动,加大生产工艺提升改造力度。严格落实《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关于执行污染物特 别排放限值(第一批) 的公告》, 对新建和现有企业水污染物和 大气污染物执行特别排放限值。加强有色等行业企业铊污染排查整治,强化汞污染防控和《关于汞的水俣公约》 国内履约任务落实。将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2025年底前,全部安装污染物自动监测设施。强化涉重金属工业园区和重点工矿企业污染物排放及周边环境质量监测,加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深入推进重点河流湖库、水源地等环境敏感区域周边涉重金属企业污染综合治理。
专栏 5 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工程 |
涉铊、锑等企业及排污口排查工程。对全市涉铊、锑等企业及排污口开展排查调查。 矿山修复及矿涌水综合治理工程。对全市关闭退出的煤矿和非煤矿山涌水进行风 险管控和污染治理。 重金属污染治理技术攻关工程。开展历史遗留废弃工矿污染场地治理与修复项目。 |
大力推进“美丽耒阳”建设,通过优化完善城乡规划、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提升城乡居民生活品质。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严守生态红线,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建立陆水统筹的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和污染防治区域联动机制,让耒阳的山更青、水更绿、空气更清新,不断巩固提升耒阳的生态优势、资源优势。到2025年,布局合理、集约高效、支撑得力、协调可持续的国土空间发展格局基本形成,乡村振兴战略全面见效,城乡面貌大幅改善,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处于全市前列,美丽耒阳建设目标基本实现。
推动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生态文明示范市(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市(县)等创建工作。
加强重要生态功能区域保护,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保护修复,科学布局和组织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为水源涵养、洪水调蓄、气候调节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提供更加合理持续安全的空间结构,筑牢生态安全防线。加强对耒水流域生态带等水源涵养区,提高水源涵养能力,打造耒阳市水土保持、环境美化、减灾防灾的多功能绿色屏障。加强湿地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建设,实施河道和流域生态修复、水土流失治理、生态景观区提质,打造集生态、文化、休闲功能于一体的绿色清水长廊。
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统筹协调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高质量完成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到2025年,全面完成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和勘界立标,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占国土面积的比例不降低,确保生态保护红线边界清晰、落地准确。
推进自然保护地监管。建立自然保护地分类分级管理体制,提高自然保护地治理能力,充分发挥自然保护地生态功能、服务功能和文化功能。严格管控自然保护地范围内非生态活动,稳妥推进核心区内居民、耕地、矿权有序退出,推进湖南耒水国家湿地自然公园保护和修护。到2025年,全面完成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和勘界立标。提升自然保护地治理水平与能力,完善自然保护地基础设施建设。构建自然保护地监测体系,加强自然保护地评估考核。
推动湿地保护修复。推进湖南耒水国家湿地公园湿地保护修复工作,加强湿地越冬水鸟和关键物种的保护,初步形成以保护生物多样性为核心的湿地生态安全格局。强化湿地用途管制和利用监管,推动小微湿地保护与建设,有序开展湿地资源合理利用示范。到2025年,湿地保护率稳定在72%以上。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进一步完善生物多样性监管体系,将生物多样性指标纳入生态质量监测、评价与成效考核体系,加强珍稀濒危物种的调查监测与评价,掌握物种历史分布区、实际分布区、种群数量、种群结构、生境和栖息地基本情况。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监督,全面禁止非法交易野生动物,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物安全宣传教育。对栖息地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的重点物种要加强替代生境的研究,寻找和建设适宜的保护场所开展有针对性的迁地保护行动,最大限度保护生物多样性的完整性、特有性。科学实施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强化区域生态承载力研究,强化和规范增殖放流管理,加强增殖放流效果跟踪评估,严控无序放流,严禁放流外来物种,确保放流效果和质量。强化外来物种入侵防治,定期评估入侵状况,建立外来物种入侵防控预警体系。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监督,全面禁止非法交易野生动物,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物安全宣传教育。科学实施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强化区域生态承载力研究,强化和规范增殖放流管理,加强增殖放流效果跟踪评估,严控无序放流,严禁放流外来物种,确保放流效果和质量。强化外来物种入侵防治,定期评估入侵状况。
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加强耒阳市辖区内耒水水系、舂陵水水系生态廊道的建设工作。建设耒水流域重要片区河道防护林、农田防护林、水源涵养林等生态隔离带, 实施水网连通工程,恢复重要湖滨带及河湖生态系统功能。以改善江湖连通、恢复鱼类洄游通道为重点,开展通江湖泊涵闸生态调度、湖泊通江河道清淤疏浚等任务,重建、改善被阻隔湖泊的江湖联系。开展水生生物关键洄游通道研究,建立洄游通道评估与建设技术体系。
建立自然生态监管体系,通过非现场监管、无人机监管、卫星遥感等应用技术,强化对破坏湿地、林地、草地、自然岸线等行为和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岸线保护修复的监督。定期对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成效进行评估,推进绩效考核和督察问责,加大对挤占生态空间和损害重要生态系统行为的惩处力度。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监管责任,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内生态环境和人类活动本底调查,核定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基线水平。组织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问题台账,开展重点问题实地核查。推动自然保护地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整改,严格落实整改销号制度,督促重点问题依法查处到位、彻底整改到位。开展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施成效评估,对生态质量、环境质量变化情况进行全过程监测。
专栏6 自然生态保护修复重点工程 |
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修复工程(1)开展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落实湖南耒水国家湿地自然公园保护与修复工程。 优化生态保护格局工程。完成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和勘界立标工作。 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1)开展湿地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建设,实施河道和流域生态修复、水土流失治理、生态景观区提质项目。(2)推进湖南耒水国家湿地自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保护与修复建设项目。(3)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本底综合调查,建立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资源野外监测体系,推进候鸟、草食动物、大型猫科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工程。 生态质量状况监测评估。开展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区遥感监测评估,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全市及生态保护红线生态质量监测评价。 |
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摸清全市危险废物底数,全面开展尾矿、煤矸石、工业副产石膏、粉煤灰、冶炼渣、铬渣、砷渣以及废水、废气处理产生固体废物的堆存场所排查,排查危险废物隐患,全面掌握全市危险废物种类、数量及区域分布。加强对全市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全过程监管,开展全市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利用处置能力和设施运行情况评估及匹配性分析。强化尾矿库及其采选、冶炼企业环境和安全管理,对纳入重点排污单位的企业进行监督性监测,公布监测结果。落实企业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推进企业环境信用评价。鼓励工业园区配套建设危险废物集中贮存、预处理和处置设施,推动重点区域合理布局涉铊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集中焚烧填埋为主、水泥窑协同为辅的危险废物处理设施。严格控制新建、扩建固体废物产生量大、区域难以实现有效综合利用、无害化处置的项目及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设施低水平或重复建设。提升危险废物管理信息化水平,建立完善“能定位、能共享、能追溯”的危险废物信息化监管体系,实现危险废物信息化管理“一张网”。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持续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利用处置和无证经营危险废物等违法活动。
补齐医疗废物处置能力。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加强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加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收集处理,加强 塑料污染全链条防治。鼓励现有医疗废物处置企业进行技术升级与提质扩能改造;强化医疗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的管理,加强已建设施的运行监管。利用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水泥窑协同处理等形式加强医疗废物协同应急处置机制建设。完善处置物资储备体系,保障重大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
推进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有序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打造一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示范企业。在环境风险可控下,充分利用工业窑炉、水泥窑等设施消纳采选尾矿、粉煤灰、炉渣、冶炼废渣、脱硫石膏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
加强化学品环境管理。加大对优先控制化学物质的污染防治力度,加强新化学物质生态环境准入管理,强化化学物质名录管理,有效防范化学物质的生态环境风险,重点防范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汞、铊等化学物质的环境风险。持续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规范化环境管理;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对定性不明的中间产物(产品)、副产物(品)等物料,开展固体废物鉴别和危险废物鉴别。
保障核技术利用辐射环境安全。开展核与辐射安全科普宣传,做好辐射岗位工作人员持证上岗;持续定期开展放射源安全检查专项行动,开展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全面实现高风险移动放射源实时监控全覆盖,定期对测井源运输与使用开展监督检查。加强废旧放射源安全管理,对废物库进行评估和升级改造,定期开展清库,发现的废旧放射源做到100%安全收贮,加强核技术利用放射性废物清洁解控管理,加强废旧金属回收熔炼企业辐射安全监督,督促企业自主开展辐射监测。
加快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开展伴生矿放射性矿企业环境污染整治。提高伴生矿环境安全监管能力,建立和动态更新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辐射环境安全监管企业名录,督促名录内在运企业全部开展辐射环境和流出物监测。开展停产关闭企业场址及其周边环境的放射性污染情况调查,推动已关闭伴生矿场址的土地再利用。推进伴生矿放射性固体废物规范管理,安全暂存和转移处置。
加强核与辐射安全基础保障。完善各级应急指挥体系,建立健全应急通报和联络制度,开展核应急预案制定,加强辐射应急物资配备,建立辐射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制度,完成一轮次辐射事故应急综合演习。推动生态环境耒阳分局配备专职辐射安全监管人员。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监控。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日常监管和线下监控,健全环境风险预警防控体系,推进重点流域、重要水源地风险防控及大市循环园区、有毒有害气体预警体系建设;建立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制度和重大生态环境风险源数据库,实行动态跟踪监控和管理;设立生态环境风险监督员,及时核查核实群众举报、舆情反映等渠道获取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消除环境风险。
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强化生态环境监控信息响应,对生态环境监控发现的数据异常、重大风险隐患、重大舆情等,迅速进行预警、推送、核实、处置,防止污染扩大、风险爆发、事件升级。以工业园区、尾矿库、采选、冶炼企业等为重点,健全突发生态环境事件风险防范化解和应急准备责任体系,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事中妥善处置能力,健全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响应和处置机制,提升应急响应处置规范化水平。推进事后损害评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环境修复、环境公益诉讼。
提升应急处置保障水平。督促企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实现涉危涉重企业电子化备案全覆盖,2022年底前,市政府开展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并完成应急预案修编,推动重点流域上下游突发水环境事件专项预案编制;建立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推进“政府+企业”环境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推动建设区域级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完善多层级环境应急专家管理体系,修订专家管理办法,明确专家介入机制;分类分级开展基层环境应急人员轮训,加强应急溯源、处置、监测装备以及应急车辆配置,完善环境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强化应急培训与应急演练,完善环境应急联动机制,提升协同处置能力。
专栏7 环境风险防范重点工程 |
危险废物和化学品管控工程。(1)园区循环化改造。 核与辐射安全管控工程。(1)开展放射性废源清源转运。 应急基础保障工程。(1)区域级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工程。(2)应急装备、车辆填平补齐工程。 |
完善领导责任体系。按照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原则。 严格落实省、市、县(市、区)三级环境治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失职追责。耒阳市级党委和政府要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做好监管执法、市场规范、资金安排和宣传教育等工作。耒阳市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制定专项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协同推进各项任务落实。将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建立健全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推动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价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评价考核、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落实《耒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耒阳市重大生态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依规依纪依法进行责任追究。深入实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
继续落实环保督察制度。以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为主的环境问题整改为重点,巩固重金属污染防治、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畜禽(水产)规模养殖场污染治理、尾矿库及其采选、冶炼企业环境污染整治、超期贮存危险废物整治、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整治成果。落实各级人大提出的环境问题为主的环境问题整改,推动群众关注度高、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解决,加快督察问题整改进度和质量。
完善企业责任体系。压实企业治污责任,督促企业切实加大污染治理投入、提高清洁生产水平,严格落实环评批复要求、减少污染排放、加强污染治理、做好生态恢复。压实企业守法责任,引导企业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强化学法守法意识,自觉加强日常管理,引导企业自觉守法;加强日常监管执法,保持打击违法排污的高压态势,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和违法严惩机制。压实企业社会责任,指导企业开展自律性监测,并主动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督促企业安装和完善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加强在线监控平台建设;建立健全企业信用评价制度,深化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依法推动企业强制性披露环境信息。
完善全民行动体系。充分发挥“12345”投诉举报热线作用,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新闻发布制度,主动回应社会重大关切。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类社会组织的管理指导,引导、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志愿者队伍建设,积极拓展生态环境保护业务培训,提高志愿服务能力。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在党校开设相应课程。培育和提升公民环保素养。强化中小学和高职高校环保日常教育,全面提高学生生态环保意识。持续推进公共机构环保宣传,组织党政机关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活动。依托“六五”环境日、节能宣传周、低碳日等主题活动,普及环保知识,增强广大群众环保意识。
完善生态环保投入机制。推动生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发展,在固废、危废处理等高风险领域试点建立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深化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研究完善排污权交易政策,推进排污权交易抵质押融资改革。推广绿色信贷,采取财政贴息等方式加大扶持力度,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加大绿色信贷的发放力度,明确贷款人的尽职免责要求和环境保护法律责任。充分利用各种融资手段为中小企业清洁生产和科技创新提供资金支持。完善对节能低碳、生态环保项目的各类担保机制,加大风险补偿力度。完善污水垃圾处理收费和差别化电价政策。
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加快推进耒阳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工作,建立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磋商、诉讼、修复、资金等管理制度,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与生态环境公益诉讼衔接机制,初步构建责任明确、途径畅通、技术规范、保障有力、赔偿到位、修复有效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建设规范开放市场。加大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力度,打破生态环境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地区、行业壁垒,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引导资本参与生态环境治理投资、建设、运行。加快推进生态环境综合服务模式,创新环境治理模式,积极推广基于环境绩效的整体解决方案、区域一体化服务、第三方治理示范、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环境修复+开发建设模式,构建统一、公平、透明、规范的生态环境治理市场环境。
壮大生态环保产业。培育壮大环境治理技术创新主体,扶持环保骨干企业,加大对龙头企业资金支持,开展平台创建、产需对接、产品推广、品牌建设等活动,推荐一批环保装备制造、重金属污染防治、资源综合利用、生态修复和水质在线监测技术与设备等领域的新技术、新产品和示范项目。
健全价格收费机制。严格落实“谁污染、谁付费”政策导向,因地制宜、加快推行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建立健全“污染者付费+第三方治理”等机制。创新执法监管方式和程序,完善执法平台和机制,将执法成本纳入预算;完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加大生态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侦办、起诉力度;加强生态环境损害案件筛查、索赔、修复监督,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加强生态环境队伍建设。巩固深化生态环境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成效,全面加强生态环境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党建为引领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严的总基调,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持续开展党风廉政专项整治和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专项整治,推动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加大年轻干部培养锻炼力度,加强人才培养和干部队伍政治、思想、组织、作风和纪律建设。落实乡镇(街道)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完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明确承担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机构和人员。加大环境系统队伍编制建设,加强乡镇专职工作人员配备。加快提升队伍业务能力,积极组织各类业务培训。建立后备干部、专业人才储备库,实施“三个一百”人才培养工程。加强实战实训,持续开展监测技术、环境执法大比武等活动。
加强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全面深化生态环境监测改革创新,进一步健全生态环境监测格局,完善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责任体系,提高监测数据质量。优化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立涵盖大气、地表水、地下水、饮用水源、土壤、噪声、辐射、温室气体等环境要素的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加强对城乡黑臭水体、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入河排污口、农村面源的监测。提升生态环境监测服务水平,健全生态环境质量评价体系,科学客观反映环境质量状况及变化情况;强化环境风险预测与预警,加强突发事件应急监测,建立区域联动响应机制;加强污染来源、成因及传输解析,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与污染排放的关联分析能力。提升生态环境监测现代化水平,全面提升生态环境监测自动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重点加强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推动县级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地方标准编制,按规定逐步补充人员力量及仪器装备,到2025年,耒阳市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具备有效开展行政区域内执法监测和应急监测的能力。
加强生态环境执法能力建设。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动将生态环境执法纳入行政序列予以保障。按照国家和省市里要求全面推进执法队伍标准化建设,完成环境执法人员制式服装和标志配发,全面实现环境执法着装上岗; 配齐执法车辆、个人移动执法设备、现场执法助设备、通讯和办公设备、信息化设备等执法装备。优化执法人员结构,到2025年,执法人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达到90%以上,取得法律或生态环境相关专业学位的达到50%以上。全面推进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执法能力正规化建设,建立执法事项指导目录,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 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执法信息化,完善以移动执法为基础的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系统,加强在线监控和用电监控建设,利用无人机以及卫星遥感等科技手段,创新非现场监管方法。到2025年,基本形成制度体系健全、服装统一、装备设施完善,与生态环境保护事业相适应的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体系。
加强生态环境信息化建设。加强统一规划和项目管理,建立信息化项目库,实现生态环境系统信息化建设“一盘棋”。系统整合环保专网、电子政务外网和政务云、安全可靠的商业云等各类网络、计算、存储资源,积极配合衡阳市建设湖南自然生态大数据采集体系。
专栏8 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提升重点工程 |
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提升建设项目。(1)耒阳市监测能力建设工程。 生态天眼工程。(1)配合衡阳市开展湖南自然生态大数据采集体系。 执法标准化建设工程。按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指导标准(2020年版)》要求配备执法车辆、个人移动执法设备、现场执法辅助设备、通讯和办公设备、信息化设备等5大类标准化配置。 人才队伍能力提升工程。定期开展各级党政领导的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教育。 |
建立重大工程体系。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和提高环境治理能力为重点,实现规划目标和落实规划任务,建立耒阳市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项目库。实施碧水工程、蓝天工程、净土工程、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改善工程、重金属污染防治工程、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风险防范工程、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提升工程等八大类重大工程。重点项目为18个,总投资约为9.8亿元。
表8-1“十四五”规划重点项目投资情况
序号 | 类别 | 项目数量/个 | 投资/万元 |
1 | 碧水工程 | 7 | 106872 |
2 | 蓝天工程 | 7 | 17810 |
3 | 净土工程 | 1 | 6000 |
4 | 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改善工程 | / | / |
5 | 重金属污染防治工程 | 2 | 4000 |
6 | 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 | 1 | 300 |
7 | 风险防范工程 | / | / |
8 | 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提升工程 | / | / |
合计 | 18 | 134982 |
建立项目定期调整机制。坚持发展导向、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实施项目滚动管理,及时更新增补和调减项目,形成建成一批、淘汰一批、充实一批的良性循环机制,全面反映项目立项和实施情况,保障环境保护考核目标指标和重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生态环境部门建立推进规划落实的分工协作机制,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强化指导、协调及监督作用,确保规划顺利实施。耒阳市政府对本辖区的环境质量负总责,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地区的“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分解落实规划目标和任务,层层建立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切实加大投入力度,拓宽投融资渠道。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激励作用,把生态环保支出列入财政年度预算予以保障,加大水、大气、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与修复、应对气候变化等领域资金支持力度。创新环保专项资金、生态转移支付、绿色信贷、PPP等各类环保投融资方式,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完善多元化的环保投入机制。
以耒阳广播电视中心、耒阳新闻网等媒体为主阵地,加大规划的宣传力度,定期公布生态环境质量改善、重点污染物排放、项目建设、资金投入等规划实施信息,确保规划实施情况及时公开。积极创新公众参与模式,充分发挥公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建立规划实施公众反馈和监督机制。
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跟踪分析和评估考核,保障规划工作落实落地。2023年组织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2025年底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终期考核,评估考核结果向市政府报告,并作为对乡镇(街道)党委政府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
附件:《耒阳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重点工程
项目 类型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所在地 | 建设 性质 | 开工 年份 | 竣工 年份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总投资 (万元) |
碧水 工程 | 1 | 大市循环产业园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项目 | 衡阳-耒阳市 | 新建 | 2021 | 2025 | 建设14.5km雨分流收集管网及7km尾水排放管网 | 7018 |
2 | 蔡伦科技园污水管网改建 | 衡阳-耒阳市 | 新建 | 2021 | 2025 | 雨污管网改建6km | 4000 | |
3 | 耒阳市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 衡阳-耒阳市 | 新建 | 2021 | 2025 | 建设规模为日处理污水量8万吨,污水管网39360m | 50000 | |
4 | 耒阳市24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建设 | 衡阳-耒阳市 | 续建 | 2017 | 2025 | 耒阳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PPP项目,涉及全市23个乡镇的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近期污水处理总规模为13600吨/日,配套管网总长度85.5公里,项目总投资约3.07亿元。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A标准。 | 30700 | |
碧水 工程 | 5 | 耒阳市渔陂污水处理厂 | 衡阳-耒阳市 | 新建 | 2022 | 2025 | 渔波污水处理厂工程:近期处理规模为1万吨/天,厂区建设内容包括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水解酸化池、A/A/O生化池、二沉池、配水井、二次提升泵站一座、高效沉淀池、深床滤池、紫外消毒池、污泥泵房、污泥浓缩池、污泥调理池等构筑物及其配套设备。 | 7444 |
6 | 耒阳市白洋渡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 | 衡阳-耒阳市 | 改建 | 2021 | 2023 | 实施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将耒阳市白洋渡污水处理厂现执行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标提升为一级A标 | 6510 | |
7 | 耒阳市耒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工程 | 衡阳-耒阳市 | 续建 | 2021 | 2025 | 对已实施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保护工程进行修缮完善,配置专门城区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队伍,购置相关管理设施 | 1200 | |
蓝天 工程
| 8 | 湖南耒阳南方水泥有限公司低氮燃烧改造项目 | 衡阳-耒阳市 | 新建 | 2021 | 2025 | 1、分解炉喂煤点位置移动至分解炉锥部,配套新型窑尾分解炉低氧无焰燃烧脱氮煤粉燃烧器:在低氧燃烧环境下提高分散式燃烧比例、提高燃烧速度、提高煤粉的燃尽率; 2、烟室上升烟道截面积调整;通过控制缩口管道的内径对风速进行调节,分解炉缩口截面进行调整,从而保证煤粉能够得到更充分的分散、预热和热解,保证煤粉与生料的充分混合; 3、烟室尺寸和窑尾下料斜坡截面积调整:增大烟室有效截面积,以保证窑内通风通畅,和窑内煤粉的完全燃烧,以达到进一步增产、节能、降氮的效果; 4、窑系统操作优化调整:调整头尾煤粉喂入量比例,降低窑头喷煤管用煤量,增加分解炉用煤量。增大三次风开度,在分解炉燃烧相对稳定的情况下,提高入窑CaCO3的分解率,保证火焰顺畅,防止火焰局部高温现象,减少NOx在这段温度下的释放 | 310 |
9 | 耒阳市焱鑫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冶炼烟气脱硫技改工程项目 | 衡阳-耒阳市 | 新建 | 2021 | 2022 | 1、新建一套处理能力18000m3/h脱硫装置,包含二级洗涤,二级脱硫、脱碳、真空解吸。对全厂烟气进行洗涤和脱硫,并对处理后的烟尘和废水进行循环利用,实现排放达标。 | 5850 | |
蓝天 工程 | 10 | 耒阳市焱鑫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电解车间烟气治理 | 衡阳-耒阳市 | 新建 | 2021 | 2022 | 1、增加了2套烟气脉冲收尘室,把原有烟气管道进行综合改造,接入脉冲布袋收尘室系统里,把车间散发的酸雾、烟雾的微细粉尘和氟化氢气体进行水洗收尘,然后达标对空排放。 2、增加了2台120kw的节能高频电源(电解机),把原有150KW的电解机拆除,这样可以节省电耗25%,生产效率可提升30%。 3、改装4台熔铅炉和铸锭机的烟气回收装置,把4台熔铅炉和1台铸锭机的出烟口加装活动收尘罩,并布设烟气管道,全部并入2套脉冲布袋收尘室系统进行烟气处理,达标外排。 | 1000 |
11 | 耒阳市焱鑫有色金属有限公司贵金属车间烟气治理 | 衡阳-耒阳市 | 新建 | 2021 | 2025 | 1、增加了3套烟气脉冲收尘室,把原有烟气管道进行综合改造,接入脉冲布袋收尘室系统里,把车间散发的酸雾、烟雾的微细粉尘和氟化氢气体进行水洗收尘,然后达标对空排放。 2、增加了1套50000m3/h脱硫水洗塔装置(多级逆流反应塔,专利技术),把车间冶炼微细粉尘、CO2和SO2气体进行多级洗涤干净,实现气流达标排放。 3、增加了4台球形熔池多用途倾动炉,在冶炼时可以热量集中,节约热能耗约30%;操作便捷,生产效率可提升约25%;冶炼时烟气不扩散,可集中回笼至烟气管道进入收尘多级水洗脱硫系统,很好的改善了车间环境,可做到烟气达标外排。 | 1500 | |
蓝天 工程 | 12 | 湖南耒阳南方水泥有限公司窑尾收尘器改造项目 | 衡阳-耒阳市 | 新建 | 2021 | 2025 | 1、采用低净气箱结构型式; 2、改造后要求出口气体含尘浓度≤10mg/Nm3; 3、除尘器的运行阻力前期不超过 800Pa,后期不超过 1000Pa; 4、过滤风速≤0.75m/min(正常工况)。正常工况风量按不大于 1.1Nm3/kg.cl 测算; 5、箱体增设顶部上箱体厚度 5mm,花板材质厚度 8mm; 6、净气室部分采用不锈钢材质,喷吹弯管、净气室侧板、顶部检修门内侧均采用 304不锈钢(5mm 厚),净气室内的喷吹管属于可更换部件,采用 Q235 | 2000 |
13 | 湖南耒阳南方水泥有限公司窑头收尘器改造项目 | 衡阳-耒阳市 | 新建 | 2021 | 2025 | 改造后指标: 1、粉尘排放浓度≤10mg/m3; 2、压损≤1200Pa; 3、处理风量≥620000m3/h; 4、过滤风速:0.74 m/min; 5、进口气体温度≤150℃,最高 260 ℃(20min)。改造范围及主要内容:收尘器本体部分从进气口至出气口,上至顶部汇总风道,下至花板主要包括净气室及顶部汇总风道、管路系统、清灰程序控制器及气动冷风阀一只(φ1200mm),配套篦冷机喷水系统一套。供货含本体新增结构件,配套阀门系统,袋笼,压缩空气系统,及必要的岩棉彩瓦及辅材等保温材料 | 1300 | |
蓝天 工程 | 14 | 焱鑫公司冶炼烟气脱硫制亚硫酸钠工程项目 | 衡阳-耒阳市 | 新建 | 2021 | 2022 | 1、设置两级(预留备用洗气塔场地和接口)低气速、高液气比洗涤,气体中 F-、Cl-及烟尘等杂质洗涤干净,减少了对后续工艺设备的腐蚀,保证后续工艺通顺; 2、两塔交替吸收SO2 ,溶解在亚硫酸钠母液中催化氧化性物质被及时带走,保证了亚硫酸钠品质,从而保证了整套工艺的经济性; 3、脱碳塔、真空解吸塔等大化工设备及工艺引进,保证了工艺的平稳性、高效性,操作人员劳动强度低且易于操作; 4、工艺中沉淀罐、亚钠母液储罐容积设计大,工艺抗冲击能力强,有效保证了脱硫系统的稳定性,减少了环保事故发生,降低环保风险; 5、采用多级塔吸收、多层喷淋等方式进行脱硫,可根据系统具体情况确定循环泵运行台数,有效降低了环保运行费用; | 5850 |
净土工程 | 15 | 耒阳市仁义镇龙角头矿区历史遗留重金属废渣风险管控项目 | 衡阳-耒阳市 | 新建 | 2022 | 2025 | 对仁义镇党田村龙角头及周边区域非法洗选矿关闭后场地,遗留废渣、污染土壤实施风险管控及修复,消除环境污染安全隐患 | 6000 |
重金属污染防治工程 | 16 | 耒阳市焱鑫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砷碱渣处置工程 | 衡阳-耒阳市 | 新建 | 2021 | 2025 | 1、建设了一条生产能力为100t/d的碱渣破碎压滤生产车间,增设了3台隔膜压滤机、1台球磨机、1台破碎、3套搅拌机等主体生产设备,对砷碱渣进行破碎压滤处理。 2、建设了一套冷冻结晶生产装置,增设了1台冷冻分离机、1批搅拌罐和储液罐等主体设备,对碱液和砷进行分离处理。 3、建设了一条生产能力为4000t/a的三氧化二砷生产车间、增设了2台破碎机、2台圆盘造粒机、3台脱砷转盘窑、1台自动包装机及一套完善的烟气除尘装置等主体生产设备,对含砷碱渣进行无害处理。 4、脱砷后的烧结渣进入已建成的富氧侧吹炉系统进行处理。 | 2500 |
重金属污染防治工程 | 17 | 耒阳市焱鑫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三氧化二砷含砷废渣处置工程 | 衡阳-耒阳市 | 新建 | 2021 | 2025 | 新增1套砷碱渣等危废原料前处理工艺设备(破碎-湿法球磨-压滤等,最大处理能力240t/d) | 1500 |
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 | 18 | 湖南耒水国家湿地自然公园保护与修复 | 衡阳-耒阳市 | 新建 | 2021 | 2021 | 开展湿地野外自动监测系统、护栏维修1000米,本底调查、湿地恢复10亩,河流生态岸线恢复10000株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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