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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消费者协会为市民消费维权案例大放送
★商家巧言哄骗市民,消协为消费者维权
8月4日,市消费者协会城中分会收到市民刘先生的投诉,称在建材市场某商行购买的墙面贴砖短缺,要求商家补齐商品。
消费者协会城中分会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马上和刘先生来到某商行了解情况。据刘先生陈述,他购买墙面贴砖40箱,老板承诺40箱贴砖可以贴足80㎡墙面,但在墙砖贴完后,刘先生发现实际只贴了大约60㎡。刘先生认为商家存在欺骗消费者的情况,要求商家将贴砖补齐。
商行老板王老板则称,贴墙面积与瓷砖面积不同,在业内的算法是瓷砖面积加间隔面积,不存在欺骗行为。分会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一部分工作人员留着商行了解商行的经营情况,查看证照及其他许可证明,并向瓷砖生产厂家了解情况;另一部分则向建材市场内部的其他商铺了解砖面积算法。得知业内算法都是足平足米,而并非如同王老板所说。
了解到真实情况后,分会工作人员向王老板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面对工作人员的情理沟通,最终王老板同意免费为刘先生补足贴砖面积。(陆蝶、梁斌)
★超市价格欺诈可投诉
超市购物时,电脑显示价格高于货柜标价。相信很多市民都遇到过这种情况,大多数市民会因不愿更换商品,而接受更高的价格。消委表示,超市这种情况有欺诈消费者之嫌,可投诉。
近日,耒阳消委接到消费者黄女士投诉,称她购物时遇到价格欺诈。她在耒阳市某生活超市购买了一瓶“味好美”沙拉酱和一块“唐人神”肉块肠。货架上陈列的“味好美”沙拉酱标价是每瓶8.5元,可是她付款时,收银员却每瓶要收9.8元。她当场提出质疑,该收银员振振有词地说:“电脑上是9.8元,要以电脑价格为准。”无奈,她只得按电脑的价格9.8元付款,但心里很不舒服。她认为多收她一块多钱事小,但超市这种做法令人难以接受,遂以价格欺诈为由向耒阳消委投诉,要求超市给个说法。
耒阳消委受理后,通过调查,认为超市货架上陈列商品标价与电脑显示价格不一致的做法,有欺诈消费者之嫌。于是,根据新《消法》第55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服务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之规定,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最终达成协议,由生活超市一次性赔偿消费者黄女士300元。(匡小燕、梁斌)
★新购太阳镜破裂 消协调解后换货
9月1日,市消费者协会城中分会接到市民彭先生的投诉,称在我市某眼镜商行购买的太阳镜出现裂痕,要求换一副新的眼镜,遭到商家拒绝。
消费者协会城中分会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马上和彭先生来到某商行了解情况。彭先生说,他是8月10日左右在眼镜商行购买的太阳镜,价格是199元。不过20天的时间,该太阳镜的右侧镜片中部出现裂痕。彭先生认为该太阳镜是由于阳光暴晒而产生爆裂,质量不好,要求商家进行换货处理。
商家则提出,首先彭先生不能提供购物发票,不能确保此眼镜的使用时间;其次,彭先生在使用眼镜的方式不当,取下眼镜后惯用甩动放置,导致镜片与镜框脱离;最后彭先生不注意镜片保护,容易磕破,并不能认定是由于阳光暴晒而产生爆裂。消协工作人员针对商家的意见,向商家宣传法律法规,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商家同意为彭先生换一副新眼镜。(陆蝶、梁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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