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耒阳法院多措并举规范司法行为促司法公正
耒阳法院坚持以转变工作作风为目标,积极创新工作机制,强化规范管理,规范司法行为。去年11月以来,共收各类案件1047件,审结915件。案立足规范司法行为,以规范促公正赢公信,有效促进审执工作全面有序开展。
一是规范送达程序。在应诉送达中,审判人员应着制服、表明身份,庭前了解当事人意见;向当事人送达书面的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并将重要的部分进行口头解释;制作规范的应诉笔录,及时记录当事人的个人情况、答辩意见、调解意向等,为下一步案件处理做好准备。在文书送达中,告知当事人下一步诉讼权利、收退费规定、申请执行的程序等;了解当事人对案件处理结果的意见,便于掌握案件下一步趋势。
二是规范保全程序。各业务庭对保全等强制措施采取谨慎态度,所有保全及解除保全申请必须通过庭长审核,相关的申请书、担保材料、保全内容、保全费交纳情况一一核实后,由庭长报请分管院长批准方可实施。严禁审判人员私自保全、解除保全或有超标的保全现象发生。
三是规范裁判文书审核程序。严格执行上级法院的要求,对于每份裁判文书都印制签发单,由承办人员制作、书记员校对、庭长审核后才能送达。合议庭案件严格执行合议规则,充分尊重审判长和人民陪审员的意见;对于有争议的案件及时召开庭务会,做好记录,尊重庭长意见;对于社会影响较大、群体性案件、涉府案件和争议较大的案件由庭长向分管院长报告。
四是规范审判管理。对审判工作和执行工作进行动态化跟踪管理。改变了审判管理分属多个部门带来的管理粗放、信息分散等弊端,完善了内部监督机制,提高了审判质量和效率,开创了“向管理要效率,向管理要素质,向管理要形象”的审判管理工作新局面。
五是规范诉讼费收退费。将《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张贴立案信访大厅,在案件处理过程中主动告知当事人相关的退费规定和手续,做到规范退费、及时退费,严格审查收款人的权限并要求其出具收条入卷。
六是规范电子卷宗管理。为规范电子卷宗的录入,提高录入质量,修订《耒阳市人民法院电子卷宗录入评查办法》,要求当月审结的案件必须及时将相关案件信息录入电脑,立案人员、主审法官、助理法官、书记员和执行员及时办理卷宗材料交接手续,填写案卷交接表,由书记员在20日将卷宗装订完毕,并将电子档案及时上报评查室。评查室按照岗位责任绩效考评管理办法进行奖惩,并定期评选优秀卷宗给予表彰鼓励,增强办案人员的责任心。
七是规范干警行为风纪。对干警的言行操守、作风纪律、职业道德等提出了更加严格规范的要求,特别是对法院形象和司法公信力产生重要影响的窗口部门。要求干警文明、高效地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加强对服务意识、业务素质和礼仪文明等方面进行培训,彻底杜绝“冷、横、硬、烦”等问题,维护文明执法形象,以适应新形势下司法工作的要求和需要。[作者:曹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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